随便更改已经签过字的正式文件,如果是我们公民个人,结果会是怎么样?

我觉得她有个小小的疏忽, 她应该在她加的那个”NOT“ 旁边注明日期, 这样可以说明在她前面的其他人签名时,那个”NOT“是不存在的。

您说的对,改文件也应该加她的 initial 。而且事后应该坦白,不应该躲闪。
 
如果不同意, ODA不签字就行, 根本没有必要加NOT。
NOT是在ODA签字以后加的, 现在好像没有否认这一点。
 
没看懂。您讲解一下?

我是说,决定不给那个机构钱是对的。程序问题、是否撒谎是他们的事情。
 
如果不同意, ODA不签字就行, 根本没有必要加NOT。
NOT是在ODA签字以后加的, 现在好像没有否认这一点。

改政策是可以的,否定也是可以的!但做伪证是欺骗行为。有病应该看病。生病不是当骗子的好借口,尤其是在国会上,给另外一些道貌岸然的政客抓个正着,能有她的好处吗?
 
ODA始终没有说NOT是她亲自加的。
收回对她老年失忆的指责。


现在没人知道那个NOT是谁加的、什么时候加的。

政府文件的管理也太乱了!

这些人的年薪起码都超过10万吧。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作伪证,欺骗国会。人品太差劲!

虽然投保守党的票,但讨厌骗子!

不会骗人说假话, 是干不了政治的.

政治选举就是比谁的骗术高明, 骗术高得到的选票就多, 才能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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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有范儿。

聯邦祖裔部長小田(Bev Oda)2005/6春天到哈里法斯出席朱諾獎(Juno Award)音樂頒獎禮順便乘坐轎車到處遊覽,花費了納稅近5,500元,其後在壓力下自掏腰包交回近一半費用。
自由黨通過《知情法》獲得的文件顯示,小田和她的職員在4天內租用豪華轎車11次,每天租用數輛汽車,支付司機等候他們,最長一次的等候時間達7小時。寫明4月8日的帳單總數為5,476元,但文件顯示小田在5月19日寫了一張2,226元的支票還給政府。
自由黨議員沙維治(Michael Savage)在眾議院說﹕「當大家質詢時,部長顯然發現了良心,交回了逾2,200元,但她甚麼時候才再交回她出席朱諾獎到處兜風的另外3,200元開支﹖」
小田為自己動用公帑租用豪華車作私人享受辯護時,強調她依足政府規定。她說﹕「我執行部長職務時,遵照所有指引…我自己負責與部長職務無關的額外開支。」
小田的辦事處拒絕進一步評論開支的問題。
 
政府眾議院領袖白諤德(John Baird)說﹐小田削減資金是「困難而勇敢的決定」。

John Baird也用腾讯QQ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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