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多年前我还没有信主。一位印度同事向我热心介绍印度教,他对人人生来平等是嗤之以鼻的,这当然和衍生了种姓制度的印度教信仰有关。
作为无神论者,我曾经思考人人平等这个命题,结论是无神论推导不出平等人权。因为种族优越阶级斗争是建立在物竞竟天择自然选择之上的进化论的十分逻辑的推论。
我也曾经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平等人权的基因,结论同样令人失望。
只是在信主之后,我才找到了平等人权的根基。有趣的是,这根基我的一位学生在多年以前就已经告诉我,只是我不信。她在一次关于平等的辩论会上是如此立论的:人在上帝的创造面前是平等的;在罪面前是平等的;在基督的救恩里是平等的。当然,她输得一败涂地。
上面是一个梗概,下面我略略发挥一下:
人在上帝的创造面前是平等的 - 我们有一位共同的创造主,并且都受到这位造物主的祝福。这是美国独立宣言中那句话的圣经根据。
人在罪面前是平等的 - 罪因为我们共同的始祖亚当夏娃犯罪而进入我们中间。我们人人有罪,而罪的工价是死,所以人在死面前也是平等的。归根到底,我们在上帝完全公义的审判面前是平等的。卢梭同学曾经用一篇《我的忏悔》对人人平等这个命题作出了著名的阐释 - 那篇宏文看上去十分偏激,其核心却是以向上帝的忏悔来控诉人间的不公 - 我有罪、您的最并不比我少。所以这“不公”乃是专注于在认罪这个问题上的不公。(但历史上有一本影响更为深远的《忏悔录》,相信在中国知识分子中反而不大知名。)
人在基督的救恩里是平等的。基督的宝血是为所有的人流出的,不分民族、不分国籍、不论出身、不管贫富、与教育程度无关、与智慧高低无关、与体能强弱无关、与健康状况无关 ..... 只要信就可以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