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牛仔“代言门”官司胜诉厂商被判赔1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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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牛仔(资料图片)   近日,迪克牛仔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因为一家牛仔服加盟公司冒用迪克牛仔为“代言人”招商获利,迪克牛仔向其索赔400万元。后经法院审理判迪克牛仔获胜,最终赔偿金额为175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0年5月“迪克牛仔”被评为“牛仔服饰十大知名品牌”,2010年6月的订货会上订货数量达50万条,2010年7月加盟会员达到500家。沈阳一位苏先生因为对“迪克牛仔”的看好在2010年8月花了近50万元加盟。在这些场合中,迪克牛仔的形象都被当做主要宣传点。迪克牛仔与经纪公司因此起诉、进行维权。
  法院最终认为被告方恶意侵权事实成立,判定此案赔偿金额为175万元。 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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