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村民脱贫后将10年前千元救助款退还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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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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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前天上午,鄞州区云龙镇顿岙村68岁的村民李家善,将10年前救助他的1000元钱退还给了鄞州区慈善总会,了却了自己的一大心愿。
“同志,你们10年前救助了我1000元,如今我条件好了,要全额还回来。”前天上午,鄞州区慈善总会走进一位老人和他的女儿,老人叫李家善,他的开场白让工作人员一阵惊讶到这里申请救助的有,捐款的也有,还钱的还是第一次遇到。
“同志,还钱是我父亲的一个心愿,你们一定要收下。”陪父亲来的女儿给大家揭开了谜底。
10年前,一场大火将李家善家的房子烧成灰烬,全家生活立即陷入困境,鄞州区慈善总会给他家送去了1000元救助款,加上社会各界其他的帮助,他家渡过了难关。

李家善一家凭借辛勤耕种,慢慢走出了困境。两年前,李家善产生了一个念头:将1000元钱还给鄞州区慈善总会,让慈善总会用这些钱去帮助更多的人。
由于李家善记得当时到鄞州区慈善总会办手续时,鄞州区慈善总会在江东,他便凭着记忆去江东找了两次,但都没找到,便暂时放下了此事。这几天,李家善还钱的念头越来越强烈,前天,便让女儿陪着他找到了已经搬了地方的鄞州区慈善总会。
当鄞州区慈善总会工作人员接过1000元爱心款后,李家善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这次是来还钱的,等往后条件再好点,我还要来捐款。”
(本文来源:宁波网-宁波日报作者: 杨静雅 鄞州站续大治 章燕飞 于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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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N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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