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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争议“乱世用重典”
2011年08月19日 13:39:30
来源: 环球时报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1-08/19/c_121883546.htm
英国首相卡梅伦在日前的电视讲话上曾发誓要“严惩骚乱者”,这一誓言近日逐步得到兑现:伦敦法院17日向各地区治安法院发送备忘录,指示“凡审理骚乱者相关案件时,可不必拘泥于规则,考虑加重量刑”。由此,那些不久前因制造骚乱被捕的嫌疑人被起诉后将遭到罕有重判。英国政府及法律人士对司法部门的严惩褒贬不一,不少人认为如此判罚有点“过火”;也有人表示,各地量刑尺度存在多重标准,难以体现法律公平性。
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17日,英国司法部门对两名利用“脸谱”社交网站策划骚乱事件的青年处以4年徒刑,引起不小争议。英国皇家检察署相关人士称,尽管从理论上讲,制造、煽动社会动乱的案件最高可判10年,但4年刑期在历史上几乎算得上判得最重的一例。况且,两人的计划被警方及时制止,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另一例相似案件中,一名17岁的青少年因利用网络煽动骚乱事件,被判一年内禁止登陆社交网站以及3个月宵禁。
英国工党议员保罗·弗林在博客中称:“英国政府已经完全抛弃量刑准则……这不是政府行为,这是一系列疯狂的举动,目的无非是为挽回自身形象。”霍华德刑法改革联盟的安德鲁·内尔森称:“4年徒刑通常面对的都是重刑犯,比如威胁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身体创伤、性侵犯等。我不认为那个案子能和这几类相提并论。”他同时指出,过度判罚将给法庭带来很多麻烦,比如疲于应付接踵而来的各种上诉。
另据英国广播公司17日报道,英国目前已有近3000人因涉及之前的街头骚乱被捕,截至16日下午,英国各地法院共有1277名嫌犯被提审,其中有一部分人被释放,64%的嫌犯仍羁押候审。2010年,英国法院在押候审率仅为10%。17日,英国伦敦警局称,伦敦警方已对1005名涉案人员提出起诉,并称清查将继续进行。在英国一些地方司法部门,一些法官在处理骚乱案涉案人员时,因自忖量刑权限不足,索性听从法律顾问的意见,将嫌犯统统移交英国刑事法庭处理,使其接受更为严厉的判罚。
对于如此严厉的惩治力度,英国一些政府议员和司法工作者纷纷表示“有些过火”。英国刑事律师协会前主席保罗·梅德勒接受英国广播公司采访时称,司法部门处理这种大宗案件时,容易“脑子发热”,对案件做出超过最大限度的严厉判决,这无非是为迎合公众对恶劣现象的反感和惩治心态。英国自由民主党司法大臣麦克纳利指出,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必须做到不受影响、独立裁决,并警告“如受政治因素干扰,将后患无穷”。
英国一些法律人士认为,英国司法部门在处理一系列案件中,还存在严重的量刑尺度不统一问题,比如,在骚乱期间,一名23岁的青年因窃取价值3.5英镑的饮料被判半年监禁;另一名青少年偷了2件T恤衫,只被拘留一天就放回家了。据一名刑事案件资深律师称:“量刑存在差异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现象,尽管我们竭力使这种差异降到最低,但骚乱事件让量刑差异在无形中被放大了。”
对骚乱者采取严惩措施,英国也有不少人表示支持。英国社区大臣埃里克·皮克斯认为,只有严惩危害社会和趁机作乱的不法之徒,才能有效地起到警示作用。他说:“我们不能让人民躺在自家床上的时候还要担心自身安危。警示性的判罚非常必要,它能给那些试图作乱的不法之徒当头棒喝。”
2011年08月19日 13:39:30
来源: 环球时报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1-08/19/c_121883546.htm
英国首相卡梅伦在日前的电视讲话上曾发誓要“严惩骚乱者”,这一誓言近日逐步得到兑现:伦敦法院17日向各地区治安法院发送备忘录,指示“凡审理骚乱者相关案件时,可不必拘泥于规则,考虑加重量刑”。由此,那些不久前因制造骚乱被捕的嫌疑人被起诉后将遭到罕有重判。英国政府及法律人士对司法部门的严惩褒贬不一,不少人认为如此判罚有点“过火”;也有人表示,各地量刑尺度存在多重标准,难以体现法律公平性。
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17日,英国司法部门对两名利用“脸谱”社交网站策划骚乱事件的青年处以4年徒刑,引起不小争议。英国皇家检察署相关人士称,尽管从理论上讲,制造、煽动社会动乱的案件最高可判10年,但4年刑期在历史上几乎算得上判得最重的一例。况且,两人的计划被警方及时制止,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另一例相似案件中,一名17岁的青少年因利用网络煽动骚乱事件,被判一年内禁止登陆社交网站以及3个月宵禁。
英国工党议员保罗·弗林在博客中称:“英国政府已经完全抛弃量刑准则……这不是政府行为,这是一系列疯狂的举动,目的无非是为挽回自身形象。”霍华德刑法改革联盟的安德鲁·内尔森称:“4年徒刑通常面对的都是重刑犯,比如威胁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身体创伤、性侵犯等。我不认为那个案子能和这几类相提并论。”他同时指出,过度判罚将给法庭带来很多麻烦,比如疲于应付接踵而来的各种上诉。
另据英国广播公司17日报道,英国目前已有近3000人因涉及之前的街头骚乱被捕,截至16日下午,英国各地法院共有1277名嫌犯被提审,其中有一部分人被释放,64%的嫌犯仍羁押候审。2010年,英国法院在押候审率仅为10%。17日,英国伦敦警局称,伦敦警方已对1005名涉案人员提出起诉,并称清查将继续进行。在英国一些地方司法部门,一些法官在处理骚乱案涉案人员时,因自忖量刑权限不足,索性听从法律顾问的意见,将嫌犯统统移交英国刑事法庭处理,使其接受更为严厉的判罚。
对于如此严厉的惩治力度,英国一些政府议员和司法工作者纷纷表示“有些过火”。英国刑事律师协会前主席保罗·梅德勒接受英国广播公司采访时称,司法部门处理这种大宗案件时,容易“脑子发热”,对案件做出超过最大限度的严厉判决,这无非是为迎合公众对恶劣现象的反感和惩治心态。英国自由民主党司法大臣麦克纳利指出,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必须做到不受影响、独立裁决,并警告“如受政治因素干扰,将后患无穷”。
英国一些法律人士认为,英国司法部门在处理一系列案件中,还存在严重的量刑尺度不统一问题,比如,在骚乱期间,一名23岁的青年因窃取价值3.5英镑的饮料被判半年监禁;另一名青少年偷了2件T恤衫,只被拘留一天就放回家了。据一名刑事案件资深律师称:“量刑存在差异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现象,尽管我们竭力使这种差异降到最低,但骚乱事件让量刑差异在无形中被放大了。”
对骚乱者采取严惩措施,英国也有不少人表示支持。英国社区大臣埃里克·皮克斯认为,只有严惩危害社会和趁机作乱的不法之徒,才能有效地起到警示作用。他说:“我们不能让人民躺在自家床上的时候还要担心自身安危。警示性的判罚非常必要,它能给那些试图作乱的不法之徒当头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