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加拿大也有见死不救的

通常你看到写你ticket的警察都可以取消的呀。。。

那道那个白人女人就有道理呀?按你这么说大家干嘛都去dispute呢?

通常你看到写你ticket的警察都可以取消。

发生在我身上至少两次,我跟警察讲了好久还是徒劳。
 
严格地说,这不能说是"见死不救"。和国人看见人躺在地上不敢碰不是一回事。这只能说是"听死不相信"。因为湖里不许游泳,而且没人看见他朋友在水里。大家都不信他。既不帮他打电话,也不借他手机。可以说是个悲惨的误会。
 
1 hour 可以干嘛?

还有限制只能停15分钟的地方呢。如果我们不能改变现行法规,我们只好遵守。
 
严格地说,这不能说是"见死不救"。和国人看见人躺在地上不敢碰不是一回事。这只能说是"听死不相信"。因为湖里不许游泳,而且没人看见他朋友在水里。大家都不信他。既不帮他打电话,也不借他手机。可以说是个悲惨的误会。

Yeah, 没有必要无限上纲上线。
 
严格地说,这不能说是"见死不救"。和国人看见人躺在地上不敢碰不是一回事。这只能说是"听死不相信"。因为湖里不许游泳,而且没人看见他朋友在水里。大家都不信他。既不帮他打电话,也不借他手机。可以说是个悲惨的误会。

"But my question is this: if he had been clean shaven, if he had been well-dressed, if he had been non-aboriginal and he had come up to them and said, 'My friend just went under in the water,' would they have believed him then?
 
标题党

显然,没有人看到他那个死去的朋友,只是一个脏兮兮,胡子拉碴的哥们对路人说,所以不能算 “见”死不救。在中部地区,很多印第安人,大白天喝多了在街上闲逛。

另外,如果我在渥太华运河边上散步,一个无家可归者突然跑来,对我说if he could use their phone,我可能也会说不,因为他拿了我的手机后,然后发生的事情,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
 
通常你看到写你ticket的警察都可以取消的呀。。。

那道那个白人女人就有道理呀?按你这么说大家干嘛都去dispute呢?


你比较直接, 我也就直接点
你那个通常是绝对错误的, 警察只要开始写ticket 了, Ta 就没权力取消了, 你如果不服, 可以选择上法庭, 警察无权判定对错, 也就无法给你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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