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伦理为何失范?(附:看看加拿大人是怎么评论悦悦事件的吧)

I totally agree with you!

zt:
每天让一个未满20个月大的孩子,在车水马龙的地方玩,难道不知道,被撞是迟早的事?事发那天还是下雨的晚上,夫妻俩都在店里,两个人之中难道抽不出一个有空的看一下孩子?天天都那么忙?天天都要把2岁不到的小孩赶到大街上?这是什么行为?

还有,当小孩子倒在血泊之后,她妈妈像提死狗一样,淡定地把小悦悦生拉硬拽起来,这又是个什么行为?难道是怕内伤还不够?骨头没错位?

她妈说,当时是叫悦悦出去买东西,下雨天的晚上,20个月大的小孩,跑几百米远买东西呀。。。这说辞你信吗?啊?。。

这对夫妇,抱孩子的时候就“蒙了”?数钱的时候怎么那么清醒?吃得好,睡得好,镜头前哭得这么假,一边忙着做报告,镜头后面就被人偷拍了在笑?马后炮口口声声说不用捐款,当初怎么又主动公布捐款账号?

这下皆大欢喜,司机赔钱,路人挨骂,只有为人父母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死个爹不疼妈不爱的闺女,她家大儿子一夜成了富二代!
 
个人认为这四条评论非常准确。都是老D那个狗东西把中国领向一条歧路。当年老毛没把他弄死是最大的失误。"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换言之,管它是缺德的还是违法的,管它是娼还是妓,拿到钱就是硬道理。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哪里还会有社会公德?而且为了推动他的理论,他给了有钱人有太多的凌驾于他人之上的优先权。六事四件更是在中国彻底地埋葬了良心与道德。呜呼,我的中国!




。。。。。。

当代伦理为何失范?在我看来,至少存在如下几方面的因素:

一是几十年以来长期实施的所谓“无神论”哲学教育,让几代人失去了心中的敬畏,这种被强制推行的庸俗化的唯物主义哲学观,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宗教伦理平衡,而且彻底破坏了国人“敬天爱民”之心,促成人与人之间的温情缺失;

二是唯经济发展论的灌输和政策化,使得人际关系过度功利化和物质化,尤其是“猫论”的广泛传播,让整个社会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和利益关系,冷冰冰的人际关系由此形成。

三是以官员的经济和作风腐败为代表的社会普遍不良现象,营造了不顾诚信、不讲规则、强者通吃的社会心理;

四是教育的功利化、政治化和反人性倾向,造就了更多人对自然正义和基本伦理的藐视。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完全不屑于“互助友爱”,而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冷漠面对世界。

。。。。。。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南大学伦理学博士候选人。

http://www.cnd.org/my/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30357
 
zt:

还有,当小孩子倒在血泊之后,她妈妈像提死狗一样,淡定地把小悦悦生拉硬拽起来,这又是个什么行为?难道是怕内伤还不够?骨头没错位?

兄弟一早上起来火气又那么大, 把小女孩拽起来的是捡垃圾老太太:blink:
 
:confused:

请引出网页,保不是作“伪证”? 媒体先报:”卡车抢过丁字路,闯红灯“。后来,不见报,不了了之。


有没有给司机验酒精?

我不记得媒体这么报过。当事人的亲属和一位重要现场证人我碰巧都认识, 所以我这么说。具体详情略。
 
这是“转帖”,来自国内论坛
兄弟一早上起来火气又那么大, 把小女孩拽起来的是捡垃圾老太太:blink:
 
这都媒体转来转去搞出来的,公民报并没有记者在佛山。要警惕媒体“唱衰中国”。

渥村连续两年有十四,五岁少年自杀。此事要是在北京,又不知要编出个啥!

帝国主义亡我心不死,时刻警惕!
 
暂且不说社会上的其他现象,为人父母者对一个只有两岁半的小孩如此疏忽大意,绝对是失职。
 
zt:
这对夫妇,抱孩子的时候就“蒙了”?数钱的时候怎么那么清醒?吃得好,睡得好,镜头前哭得这么假,一边忙着做报告,镜头后面就被人偷拍了在笑?马后炮口口声声说不用捐款,当初怎么又主动公布捐款账号?

这下皆大欢喜,司机赔钱,路人挨骂,只有为人父母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死个爹不疼妈不爱的闺女,她家大儿子一夜成了富二代!

这可能吗?若是真的的话,那太可怕了,太恐怖了!
 
我相信这是一个个案,不能就此(一叶障目)断定道德沦落.从这个事件受到广泛关注来说,这恰恰证明道德依然在那儿.如果有一天这种事再出来而人们没什么反应,那才是真正的道德沦落了.

这只能被理解为过往的人根本不相信眼前他们所见到的,这种意外的场景让他们失去了正确的判断.

不过在中国教育中对应对危机(指应对突发)的教育缺失被充分地体现在这儿.
 
暂且不说社会上的其他现象,为人父母者对一个只有两岁半的小孩如此疏忽大意,绝对是失职。

悦悦父母失职是肯定的,应该受到谴责。但我想他们应该很自责很痛苦了,我们就先别再往他们的伤口上撒盐了。

父母失职和整个社会的道德沦丧是两个话题。
 
大家回家问问自己的小孩吧... 我还以为我的小孩不看新闻...直到小孩郁闷地来找我...

刚问了小孩,还好,他们同学之间没有谈论此事,只是在网上看到的。
 
这都媒体转来转去搞出来的,公民报并没有记者在佛山。要警惕媒体“唱衰中国”。

渥村连续两年有十四,五岁少年自杀。此事要是在北京,又不知要编出个啥!

我转这些读者评论只是想让大伙知道加拿大人到底是怎样看待此事的。

至于中国现今的社会状况,我们自己心里有数。
 
我相信这是一个个案,不能就此(一叶障目)断定道德沦落.从这个事件受到广泛关注来说,这恰恰证明道德依然在那儿.如果有一天这种事再出来而人们没什么反应,那才是真正的道德沦落了.

这只能被理解为过往的人根本不相信眼前他们所见到的,这种意外的场景让他们失去了正确的判断.

不过在中国教育中对应对危机(指应对突发)的教育缺失被充分地体现在这儿.


我也真希望这是一个个案。但前两天读到下文,我很难相信这是个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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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新:“扶不起”的中国谁之过

今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一名2岁女童,先后被两辆面包车碾过。虽然闭路电视录像显示,当时有18个人经过事故现场,却无一人出手相救或报警。

类似的事件最近一再发生。

9月2日,湖北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搀扶。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往医院救治,李大爷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现场留下李大爷的一袋香蕉和一摊血迹。目击者说,李大爷是面朝下摔在地上,想站起来,但力气不够。躺在地上一个多小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老人的家人获悉后,才送往医院救治,但为时已晚。

同一天,上海一位老人在路口摔倒,满脸是血,很多人围观,却无一人敢上前扶一把。十多分钟后才有人报警,民警赶到联系了120,才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

“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为什么变得越来越“扶不起”呢?为什么中国社会一再出现那种集体冷漠让人心寒的场面呢?

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转,需要两种力量的相互支持与配合:硬的力量和软的力量,硬的是指法律,软的是指道德。

从法律方面来说,它应该具有两个作用:其一,惩罚那些触犯了法律或破坏了社会规则的人,其二,震摄那些可能会触犯法律或破坏社会规则的人。

如果法庭的判决没有达到这两个效果,法律就没有产生应有的作用,后果可能是严重的。

南京的彭宇案,即是一例。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因救助一徐姓老太,被告上法庭,并被索赔医疗费。在2007年9月5日的法庭判决中,彭宇败诉,被判在10日内向原告一次性赔偿人民币4万多元。引起争议的判决书大量使用“常理推定”,而不是事实认定。最终,在有关政府部门介入后,达致庭外和解,彭宇赔偿1万多元。

天津的许云鹤案被认为是“彭宇案”的翻版。2009年10月21日,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遇到横跨护栏的王秀芝老人倒地受伤,于是下场搀扶。而王秀芝称,自己是被许云鹤撞倒在地。2011年6月16日,一审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秀芝10余万元,而一审判决的理由受到舆论诟病。

2011年8月27日,南通汽运公司司机殷红彬在驾驶途中,看到一年迈老人摔倒在立交桥上,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却被指认为肇事者。幸亏车内有监控录像,将殷红彬救人的整个过程记录了下来,车上的乘客也作证,证实殷红彬确是救人而非肇事逃逸。

不可否认的是,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助长了社会的冷漠行为。法庭没有经过周密的取证认证过程,只是简单地根据“常理推定”,主审法官认为,“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更是让人无法接受。

审理结果引起社会哗然。后来出现的一系列类似事件,不能说与此有直接关系,可是,不少人认为,此案的判决引发大规模的道德滑坡,是众所公认的。

法官代表的是法律,体现的是正义。如果法庭的判决不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便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法庭应在事实取证的基础上,不管犯罪嫌疑人年纪多大,只要构成诬告陷害罪,就应根据《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年龄太大或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无法送监狱执行的,也要责令其家人或街道居委会以其他方式执行。

在这一系列类似事件中,很多情况下,都是围绕一个“钱”字。被救助的人反咬一口,实际上,想的就是钱,只想得到一些经济赔偿。那么,一旦诬告陷害罪名成立,除了依据《刑法》规定的刑罚外,还应处以罚金。因为他们想占别人的便宜,想讹诈助人者的钱财,那么,就罚他几万块钱,以充国库,让他“偷鸡不成”。

这样,不仅那些诬告陷害他人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社会上的其他人,特别是那些潜在的可能具有这种心理的人,也会受到震慑,三思而行。

对于社会上那些真心想帮助别人的人,也是一种保护。

有了这样的法律保障,社会的道德水平才有可能改善,才有可能提高。

道德是软性的东西,是具有弹性的社会规范。很多时候,我们对于那些违反道德要求的人,只能给予舆论的谴责,而无法施以具体的有形的惩罚。举例来说,文化传统要求我们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可是,怎样才是孝敬父母,怎样才是尊敬师长呢?各人有不同的理解,不同时间和条件下,也会有不同的标准。同时,对于那些不孝敬父母,不尊敬师长的人,很多情况下,社会只能以舆论加以谴责。

现在的中国,可能是几千年来道德水平最低的时期之一。为什么呢?

“新中国”成立不久,就开始了连续几十年的政治运动,“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阶级斗争,摧毁了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信任和尊重。在马列主义阶级斗争的旗帜下,父子成仇,夫妻反目,朋友相互揭发。对许多人来说,不仅个人尊严扫地,连起码的良心和道德也不要了。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际关系都归结为斗争关系,没有人是可以完全信任的,有时甚至连自己也不相信自己。

接着而来的改革开放,更使道德的滑坡一发而不可收拾,让许多人起码的良心和道德遭到毁灭性打击。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更使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平降至几千年来的最低点。

在一个没有了道德底线的社会,如果再没有法律来匡扶正义,这个社会如何存在下去呢?

http://www.cnd.org/my/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30368
 
人们最喜欢看的就是负面的新闻,同样发生在南昌的“悦悦”事件就没这么多人讨论了。事情都是有两面的。佛山的事件反映了社会的麻木的一面,南昌的却反映了社会善良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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