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贵州毕节撤地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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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黔在线(微博)讯 记者11月10日获悉,国务院近日下发国函〔2011〕130号文件,批复同意撤销毕节地区设立地级毕节市。

  批复内容为:一、同意撤销毕节地区和县级毕节市,设立地级毕节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

  二、毕节市设立七星关区。以原县级毕节市的行政区域为七星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市东街道东升路1号。

  三、毕节市辖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七星关区。

  ⊙相关链接

  1949年11月28日,毕节宣告解放。同年12月7日建立贵州省人民政府毕节专员公署。毕节专员公署辖毕节县、大定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威宁县、水城县。1955年,威宁县改建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958年,大定县更名为大方县。1970年,水城县并入水城特区划归六盘水地区管辖。是年,毕节专区更名毕节地区,辖毕节、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赫章县和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994年,毕节县撤县建市(县级),其后毕节地区即辖7县1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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