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to keeps her 66K down payment......On YouTube

阿土说的靠谱.

刚刚翻了我的APS和回想了一下签约过程. 希望不光是对BDW, 也是对所有要跟BUILDER购房的朋友有帮助:

STEP 1: 卖方提供APS样板;

STEP 2: 买方仔细读完APS后在卖方AGENT的WITNESS下签字. 这是买方的购买意向(BUYER’S OFFER). DEPOSIT CHECK在这个时候交, 用以证明买方的诚意;

昆仑三圣注:BDW说的卖方AGENT签的字, 可能是签在”WITNESS”一栏

STEP 3: 这个买方OFFER被发到BUILDER总部, BUILDER审核后如果没有问题会在”THE BUILDER ACCEPTS THE OFFER”下面签字.这个签字人必须能代表公司(Have the authority to bind the Corporation. 所以这个签字人不可能是SALES AGENT. 在我的APS上他的TITLE是”REGIONAL MANAGER”.

昆仑三圣注:如果BUILDER对买方APS有异议,可能会对OFFER做必要的修改,这个修改后的OFFER应该被理解为卖方的COUNTER OFFER.

STEP 4: BUILDER授权人签字后的OFFER发还给买方.

STEP 5: 买方律师有5个工作日的时间REVIEW 有双方签字的APS. 在这其间如果买方律师对APS有任何异议, 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取消APS. 卖方必需无条件退回DEPOSIT;

昆仑三圣注:这个步骤极其重要,可是很多人选择忽略这一步.部分原因是因为不少律师REVIEW要收费.

STEP 6: 买方律师5个工作日内没有异议, 或者买方EXPLCITLY WAIVE SOLICITOR’S REVIEW. APS is EXECUTED, 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免责声明: 以上描述仅供参考.其中"昆仑三圣注"部分是我个人的理解,不是阐述事实.

:cool:
 
再买一个房子最早是Minto给她的Offer, 她拒绝了. Closing Day之后她却再返回去给Minto提这个要求.

在减免一万还是另外买房里边选一个退路不要跟Minto硬磕当初也有人建议过, 她也拒绝了. 现在却要硬磕.

当初很多人讲不要走法律程序即好事而且费用庞大你熬不住, 她不听, 一再表示有证据可以告Minto欺诈而且谢绝捐款. 现在她的支持者明确表示, "没钱怎么打官司".

看出规律来了吗? ;)

这也是我从同情转成围观的原因。
 
谢谢回复,我就是想弄明白这是不是MINTO的一惯做法。

我也买过不只一个新房,在我看来这两张图和有STANDARD明细的介绍是构成合同的基本参考文件。

不是,我买的M房子有户型图作为买方合同的一部分。
 
再买一个房子最早是Minto给她的Offer, 她拒绝了. Closing Day之后她却再返回去给Minto提这个要求.

在减免一万还是另外买房里边选一个退路不要跟Minto硬磕当初也有人建议过, 她也拒绝了. 现在却要硬磕.

当初很多人讲不要走法律程序即耗时而且费用庞大你熬不住, 她不听, 一再表示有证据可以告Minto欺诈而且谢绝捐款. 现在她的支持者明确表示, "没钱怎么打官司".

看出规律来了吗? ;)

是,但还是想劝楼主。

M可能是不够讲情理,涨着自己牌子大有财力有些仗势欺人,但它底气足也有原因,因为有好几个方面楼主都不一定占的住法理。不一定是楼主的过错,但结果如此。

这案子上了庭,几个不确定因素,很难保证楼主赢,最后各打50大扳不是不可能,对楼主而言可能真的陪了时间陪了金钱,里外都不获利。

现在楼主想达到自己给M的唯一选择,就只能不按常理出牌。这路怎么走得走多远,目的能不能达到,不定性不少。

但也劝楼主想一想,各自让一步,拿定金买个房子,(我是觉得还可以和M谈的,根据他们对媒体的回答还有可能,抓住这个机会,不要再放弃了)就真的那么不能接受吗,退一步海阔天空。为了争一口气你愿意付出什么。
 
老康你highlight的红字部分我也注意到了, 好多人老早就注意到了, 一再提这一关键步骤, 但楼主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 她大概不认为当时没再看一眼协议对这个官司有什么影响.

你说法官有没有可能同情她是第一次买房子不懂, 不知道这一步的重要性, 而判Minto失职 - 因为Minto没有提醒她要找律师看看而且还有10天期限可以放弃? 再或者这个房子是她抢Offer来的所以是无条件的没有可以撤出这一条?
 
这也是我从同情转成围观的原因。

翻翻原贴,似乎从同情转围观的还不少嘛。 我来晚了先看到了现状所以缺乏同情心, 以"八卦贴"概括之差点被扁。 还是您老会说话。 学习了。 :cool:
 
是,但还是想劝楼主。

M可能是不够讲情理,涨着自己牌子大有财力有些仗势欺人,但它底气足也有原因,因为有好几个方面楼主都不一定占的住法理。不一定是楼主的过错,但结果如此。

这案子上了庭,几个不确定因素,很难保证楼主赢,最后各打50大扳不是不可能,对楼主而言可能真的陪了时间陪了金钱,里外都不获利。

现在楼主想达到自己给M的唯一选择,就只能不按常理出牌。这路怎么走得走多远,目的能不能达到,不定性不少。

但也劝楼主想一想,各自让一步,拿定金买个房子,(我是觉得还可以和M谈的,根据他们对媒体的回答还有可能,抓住这个机会,不要再放弃了)就真的那么不能接受吗,退一步海阔天空。为了争一口气你愿意付出什么。

楼主好像说这辈子不会再喝M打交道了,话一出口也不好再收回。如果楼主早听你的,怎么会有后来的事。
 
不是,我买的M房子有户型图作为买方合同的一部分。

是M通过email发回来的签过字的APS(PDF格式)吗?
 
我怎么觉得你是minto的托呢,:D:D:D:D以后还是别掺和了。

我用双手和双脚证明 阿土不是 minto的托. 其实阿土的建议是良药苦口!我支持!

退一百步,就是minto 的错,杀敌一千,自毁800,也不划算。
 
我用双手和双脚证明 阿土不是 minto的托. 其实阿土的建议是良药苦口!我支持!

退一百步,就是minto 的错,杀敌一千,自毁800,也不划算。

唉,还是你了解俺!:cool:

顺便问一句,HRV装没装呢?我觉得还是装好。
 
是M通过email发回来的签过字的APS(PDF格式)吗?

不是,他们就没给偶发过邮件,是文字的,去销售处取的。
 
谢谢各位抬举加声望. :p

我在STEP 4里MISS了一点: 买方在PICK UP这个有双方签字的APS是需要签字的. 这个DATE叫"NOTIFICATION DATE". 5个工作日从NOTIFICATION DATE算起. 5个工作日是可以NEGOTIATE的. 建议要买房的以后把它抬到10个工作日(就说律师ON VACATION), 给自己多一点时间. 有能力的可以自己逐行REVIEW.
 
不是,他们就没给偶发过邮件,是文字的,去销售处取的。
是这2年买的新房吗?前些年都是文字的,这两年M改发PDF了。
 
阿土说的靠谱.

刚刚翻了我的APS和回想了一下签约过程. 希望不光是对BDW, 也是对所有要跟BUILDER购房的朋友有帮助:

STEP 1: 卖方提供APS样板;

STEP 2: 买方仔细读完APS后在卖方AGENT的WITNESS下签字. 这是买方的购买意向(BUYER’S OFFER). DEPOSIT CHECK在这个时候交, 用以证明买方的诚意;

昆仑三圣注:BDW说的卖方AGENT签的字, 可能是签在”WITNESS”一栏

STEP 3: 这个买方OFFER被发到BUILDER总部, BUILDER审核后如果没有问题会在”THE BUILDER ACCEPTS THE OFFER”下面签字.这个签字人必须能代表公司(Have the authority to bind the Corporation. 所以这个签字人不可能是SALES AGENT. 在我的APS上他的TITLE是”REGIONAL MANAGER”.

昆仑三圣注:如果BUILDER对买方APS有异议,可能会对OFFER做必要的修改,这个修改后的OFFER应该被理解为卖方的COUNTER OFFER.

STEP 4: BUILDER授权人签字后的OFFER发还给买方.

STEP 5: 买方律师有5个工作日的时间REVIEW 有双方签字的APS. 在这其间如果买方律师对APS有任何异议, 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取消APS. 卖方必需无条件退回DEPOSIT;

昆仑三圣注:这个步骤极其重要,可是很多人选择忽略这一步.部分原因是因为不少律师REVIEW要收费.

STEP 6: 买方律师5个工作日内没有异议, 或者买方EXPLCITLY WAIVE SOLICITOR’S REVIEW. APS is EXECUTED, 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免责声明: 以上描述仅供参考.其中"昆仑三圣注"部分是我个人的理解,不是阐述事实.

好贴。:cool:

我印象当中也是一周内可以把 押金拿回。
老兄 说得真的很详细。

值得买房 的人学习, 以免吃亏。
 
老康你highlight的红字部分我也注意到了, 好多人老早就注意到了, 一再提这一关键步骤, 但楼主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 她大概不认为当时没再看一眼协议对这个官司有什么影响.

你说法官有没有可能同情她是第一次买房子不懂, 不知道这一步的重要性, 而判Minto失职 - 因为Minto没有提醒她要找律师看看而且还有10天期限可以放弃? 再或者这个房子是她抢Offer来的所以是无条件的没有可以撤出这一条?


我觉得,你的问题非常好,其实律师应该能回答,楼主肯定也问问过律师。但是,楼主并不打算告诉大家全部情况,楼主只是想在CFC上制造或者引导舆论,作为和Minto谈判的筹码,所以基本是让大家知道其中对她有利,并煽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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