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to keeps her 66K down payment......On YouTube

:cool:
其实能坐下和谈是可以达到一个双赢的结果的。但需要bdw战胜自己已经产生的对MINTO不信任的心理,MINTO也有意坐回谈判桌前给出诚意,而不是Take it AS IS的强横态度。

我还打赌如果你去问Minto, 他们准说持强横态度的人不是他们而是BDW。
 
Minto自己拉的屎自己擦, 要楼主帮他擦,你没搞错吧?minto的解决方案就能把自己屁股擦干净。

在没有庭审判决前你说是M的责任,依据何在?M并不拒绝法律途径,拒绝的却是LZ,这点更会让公众对谁的责任浮想联翩。
 
她的目的很明确, 要回押金。 今天脚着她的目的又增加了一条, 要Minto向她公开道歉并表示不再犯。

"施的诉讼律师在2011年6月30日的信中恳求Minto退还施的定金,并向其赔偿$10,000元包括法律费用在内的损害赔偿费"

如果按照原来的设想,楼主的目的是:

  • Minto退还定金。
  • Minto赔偿$10,000元,包括法律费用在内的损害赔偿费。
  • Minto公开道歉,并表示不再犯。
 
我其实还是很希望楼主通过法律渠道,赢了官司,然后我就可以请教: 西方社会的法律是不是只为资本服务。
 
说句不中听的,如果我是M,除非LZ以公开的形式替我挽回商业影响,否则我会把它办成铁案已儆效尤。不是我想打击LZ,而这确确实实是M手里的牌。

Minto已经扣了不倒翁的押金,还能怎样更坏呢?难道Minto要求不倒翁被扣了押金还不能声张? 阿土你要Minto将这个案子办成怎么样的铁案呢?后果有多么可怕?你能不能描述一下?

现在Minto的问题是不倒翁手里的书面材料足以告Minto商业欺诈。事实胜于雄辩。Minto虽然是本地大资本家,但它就能一手遮天吗?它能剥夺楼主申诉的权利吗?
 
俺是觉得,那几个所谓支持楼主的马甲,有恃无恐地对不同意见的网友的谩骂,反映出后面的楼主,决不是 "三个孩子的单身母亲" 那么简单。

我是支持楼主的马甲之一,我没骂你。你继续。
 
没有跟这个帖,不是很清楚原委。只是想说,人的意志能让很多不可能成为可能。我不认为死磕是没有希望的,这种行为已经给minto的形象造成了损害,至少我再买房时已经把minto排除在外了。我相信受此影响人绝不止我一个,那么大的一家公司会为7万块甘愿名誉受损吗?这是一场意志力的比拼。

在法律的问题上,你也有点太天真,相信法律的公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看看那些相关电影和历史上的冤假错案,会得出一个结论:公平只是相对的。对公平有所怀疑,是可取的一种态度。

就经济角度看,找律师获得的可换算成加币的价值,未必比自己这么死磕获得的利益小。

:cool:
你还是有点眼光的,虽然最后一句我没看懂,似乎与你前面的论证矛盾 :D

诉诸法律,Minto是不怕的。一个官司没几年几万刀是打不下来的。几年以后,即使Minto输了,大家可能也忘记了。弱势的一方肯定拖不起,最后可能是和解,签封口协议。

所以我一直认为举牌抗议会更有效,我相信Minto还是在乎它的名声的。
 
我其实还是很希望楼主通过法律渠道,赢了官司,然后我就可以请教: 西方社会的法律是不是只为资本服务。


要是真诉诸法律,我担心的是你能不能活到看到结果的那一天 :D
 
Minto已经扣了不倒翁的押金,还能怎样更坏呢?难道Minto要求不倒翁被扣了押金还不能声张? 阿土你要Minto将这个案子办成怎么样的铁案呢?你能不能描述一下?

现在Minto的问题是不倒翁手里的书面材料足以告Minto商业欺诈。事实胜于雄辩,Minto虽然是本地大资本家,但它就能一手遮天吗?

您支持lz,咋总给人是要害人感觉那。;)
 
"施的诉讼律师在2011年6月30日的信中恳求Minto退还施的定金,并向其赔偿$10,000元包括法律费用在内的损害赔偿费"

如果按照原来的设想,楼主的目的是:

  • Minto退还定金。
  • Minto赔偿$10,000元,包括法律费用在内的损害赔偿费。
  • Minto公开道歉,并表示不再犯。

噢,是我看贴不仔细没发现早在6月30日就已经提了要求还以为是今天被人激怒了而增加的内容呢。

Minto要是能公开道歉, 我把我这把草倒着长。 等着看吧。
 
打官司确实会拖很久,但是现在这个方法有用吗?我是真问,不是反问哈。我是怕楼主这么辛苦最后还是没有得到任何理想的结果。
 
Minto已经扣了不倒翁的押金,还能怎样更坏呢?难道Minto要求不倒翁被扣了押金还不能声张? 阿土你要Minto将这个案子办成怎么样的铁案呢?后果有多么可怕?你能不能描述一下?
很简单,Minto可以选择根本不跟你谈,有事法庭见。同时观察你的一举一动,一旦发现你有出格之举,马上诉你一盘儿。Minto有那么多律师,闲着也是闲着。否则,与Minto有纠纷的都不走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去举牌,Minto还做不做生意?还养那么多律师干嘛?

现在Minto的问题是不倒翁手里的书面材料足以告Minto商业欺诈。事实胜于雄辩。Minto虽然是本地大资本家,但它就能一手遮天吗?它能剥夺楼主申诉的权利吗?
你有吆喝的功夫,不如实实在在地去做点告Minto的准备工作。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