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回复.
再请教一下,到时候,是不是拿quit时候的薪水的30%?
好象是最后几年(6年,8年?...)工资的平均值。要是真想动作,
应该向有关部门询问清楚。
谢谢您的回复.
再请教一下,到时候,是不是拿quit时候的薪水的30%?
没那么严重了。去年TTreasury Board搞了一个generic CS-03 pool。总共两千多人申请,最后两百多人进了pool。差不多立即就有一百七,八十人拿到了position。
来做个数学题了: 2000 多人,有一百七,八十人拿到了position 了,剩下的 1800 多人,resume, cover letter 都弄好了,经验也学到不少。
现在要再开 2 个 CS3 职位, 会有多少人申请捏?![]()
Usually yes.谢谢您的回复.
再请教一下,到时候,是不是拿quit时候的薪水的30%?
万分感谢!替LZ问了一位去年由contract转成permanent的IT(白人)。他说不必须经过term这种形式。有位置,有需要,直接由contract转成permanent。而接受term就有风险。因为一般term不超过两年,超过了两年雇主就得负责pension。而contract对雇主而言没有这个顾虑。既然从A到C,不必经过B,何必多此一举,多绕道。Good luck!
政府的project没听说有fail的。
首先是 fail 的定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