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对政法委书记可能都没有什么好感,但在全国关注这个案件,全国几乎一致地相信彭宇被冤枉的情况下,彭宇突然和对方和解,并赔偿对方1万元:
“在南京中院二审即将开庭之际,彭宇与徐寿兰达成庭前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1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有意思吧?
据说,彭宇在自己宣称没有撞人,只是学雷锋,送老太去医院,并代付了200元医药费,难道彭宇在法庭上又学了一次雷锋,赔偿对方1万元?或者彭宇被刑讯逼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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