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黑们终于动手了,好戏开锣

自说自话几句。有必要咬文嚼字查字典翻教科书吗?common sense 就够了吧?

1。刘菊花即使造假在中国的学术大环境下也不是大错。

2。揪小错本来也无可厚非,除了浪费资源之外。

3。关键值得质疑的是纠错者的动机。很难相信他们不是为了打击报复。

您是以加拿大中国形象大使身份发言么?:D
 
谢谢小篆。顺着那链接,我看到的是这三篇报道。
1。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刘菊花、冯晓芳)中国通信行业18日在京举办“2009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大会”。国际电信联盟将今年的大会主题确定为“保障儿童网上安全”,显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儿童上网风险问题。

2。
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冯晓芳、刘菊花)记者9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为避免互联网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影响和毒害,要求在我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计算机出厂时应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最新适用版本;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前也应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最新适用版本。

3。
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 题:工信部:计算机预装过滤软件是保护青少年免受互联网不良信息影响
记者 冯晓芳、刘菊花


被大家深恶痛绝的所谓网上调查有90%对绿坝的支持率,就是第三篇中出来的,记者是冯晓芳、刘菊花。如果要对这篇东西进行声讨,应该是对“冯晓芳和刘菊花”进行共同声讨啊。怎么对第二作者的刘菊花情有独钟,对第一作者冯晓芳忽略不计呢?

我完全赞成对那个所谓90%的支持率进行追究和批判。如果刘菊花是始作俑者者,甚至是帮凶,我鄙视她。但是,看看你们这些单挑刘菊花来批判,而忽略第一作者冯晓芳的做法,就可以看出,你们不是冲绿坝这报道而来的,是单冲刘菊花这个“方舟子妻子”的身份而来的。指桑骂槐,就是这个意思。

首先声明一点,我不是方黑,对刘菊花的声讨不是我发起的。;) 我就是应你的要求帮你搜寻到这些资料而已。我在这里辩论的出发点也不是针对刘菊花,而是针对方舟子及方粉们对刘菊花论文的事表现出来的态度。所以你用“你们”这个词来指责,对我不公吧?:(

至于说对90%支持率的批判,就我有限的记忆来讲,我记得国内众网民当时是对所有持这一言论者都群起攻之了的,不是单冲刘菊花一人。这一次显得变成了单冲刘菊花来,诚然是因为那些“流氓学者”挑起了论文的事。我在这里提绿坝的事,只是说明刘菊花并非第一次进入公众视线,别无他意。
 
家人屁股不干净就不能做道德居士吗?(当然我没说方是道德居士了)



警察老婆偷东西,老公要负责吗?

这里警察总长的老婆偷东西,你认为老公会没事?

媒体的口水会淹死他。上次多人围殴亚裔的youtube video公布后,当事者的老爸警察出来道歉忘了么。

懂了吗,这叫headline,现在的headline就是“打假斗士的老婆被人打假”。

这同前期的“名作家韩寒被人打假”是一样的。都被人泼脏水,恶心了一下。
 
没错啊,那就不要抱怨。

方可以继续打假韩寒。

这一百多人可以继续打假刘。

都是为了正义。:D

你要好意思, 你就去签名加入。:D

忘了说了, 老纳带领太阳击败CP3, 快船队还没有冠军相,我看雷霆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这里警察总长的老婆偷东西,你认为老公会没事?

媒体的口水会淹死他。上次多人围殴亚裔的youtube video公布后,当事者的老爸警察出来道歉忘了么。

懂了吗,这叫headline,现在的headline就是“打假斗士的老婆被人打假”。

这同前期的“名作家韩寒被人打假”是一样的。都被人泼脏水,恶心了一下。

:cool::cool::cool::D:D:D
 
没错啊,那就不要抱怨。

方可以继续打假韩寒。

这一百多人可以继续打假刘。

都是为了正义。:D

要点面子和脸皮的人,都不会干这种绑架对手妻子的事情。这一百多人是可以继续抓住方舟子妻子继续打,但在公众看来(包括CFC上很多人),他们就是在自己出丑而已。

。。。
正因为方以道德居士自居,所以人家要他把屁股擦干净,有错吗?
。。。
这句话还真是有毛病。方舟子从来没有以道德居士自居,他只是指出别人造假。就算方舟子是“以道德居士自居”了,对手如果够男人,也应该是找方舟子自己屁股上的屎,而不要下流地绑架他妻子。这种下流行为,大家说连黑社会都不耻为伍。
 
人家要名人,我不合格,跟他们联系过了,被decline了。:D

第一, 人家没有说要名人才可以联名, 学者就可以了。
第二,
不好好读小篆和李大才的贴:
第二类叫“有限目的的公共人物“;包括一切在有争议的社会问题上试图采取主动态度影响公众的人们。 你和小篆现在都符合公众人物的定义了, 影响力巨大。:D
 
无知,那是出手哥
道德和正义的化身
卑鄙和无耻的模范
:D:D:D:D

阿,这样的, 俺对马甲万象了解不够, 怪不得老西不来了:D
 
首先声明一点,我不是方黑,对刘菊花的声讨不是我发起的。;) 我就是应你的要求帮你搜寻到这些资料而已。我在这里辩论的出发点也不是针对刘菊花,而是针对方舟子及方粉们对刘菊花论文的事表现出来的态度。所以你用“你们”这个词来指责,对我不公吧?:(

至于说对90%支持率的批判,就我有限的记忆来讲,我记得国内众网民当时是对所有持这一言论者都群起攻之了的,不是单冲刘菊花一人。这一次显得变成了单冲刘菊花来,诚然是因为那些“流氓学者”挑起了论文的事。我在这里提绿坝的事,只是说明刘菊花并非第一次进入公众视线,别无他意。

我把“你们”一词收回,改成“他们”了。抱歉。:)
 
第一, 人家没有说要名人才可以联名, 学者就可以了。

第二,

不好好读小篆和李大才的贴:

第二类叫“有限目的的公共人物“;包括一切在有争议的社会问题上试图采取主动态度影响公众的人们。 你和小篆现在都符合公众人物的定义了, 影响力巨大。:D



好吧,等会我以“cfc名人”的名号再去联系一下,看看有没有可能加名字上去。:D
 
9981为此已经写了两个帖子说明怎么扭曲的,我不重复了。:)

9981认为那篇文章没有把维基的定义引用全,据此认为是扭曲。我的解释是那篇文章看似是对之前文章的延续,对于没有直接引用的部分,是在用实例对比在解释其限制作用。

如果你也认为这就叫扭曲,那么似乎9981的论证对那篇文章的含义扭曲得更严重吧:原文里除了引用美国法律定义,也引用了中国的法律定义,而若真要客观讨论的话,刘还是中国居民,中国定义应该更适合她吧?但9981自始至终避而不谈中国定义,是不是扭曲得更严重呢?

我一直认为老闹你是这里最接近对事不对人这一理想的人,但从昨天到今天这些个帖子看下来,我有些失望。
 
从大家发言来看,方舟子打假任重道远呀!
明明就是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好多人不明白,还胡搅蛮缠?
中国人的意识形态真是复杂的可怕!
 
有一个更简单的道理不知道被重复几遍了:抓小偷的,并不一定必须是圣人。没劲是没劲,就是要不断重复。

抓小偷可以不是圣人,但拜托先把家里的贼给抓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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