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property's value?

老何你咋自言自语?:confused:

你看一下增长的百分比,如果高于平均数你就appeal, 因为你要被多交税了;如果低于平均,还是算了吧,给你减税了你还想怎样啊?:D

但是只是你一个房子的交易价还是不算,还得找参照价。

1. 我的增长百分比是 11%

2. 我看了十几家周围卖的房子, 估价都比卖价高,高不少 (比如,前面的例子去年 12月卖 34 万,但 2012-01 的 value 40 万) .

按它的 Phase-IN, 他的 Property Value 应该是

2013 355,000
2014 370,000
2015 385,000
2016 400,000

问题是, 他现在去收集证据,去appeal. Appeal 啥?

1. Appeal 这房子 2012 年 1 月份 不值 40万?

2. 还是 appeal 这房子 2013 年不值 35 万 5?
 
当然是 Appeal 这房子 2012 年 1 月份 不值 40万。 phase in 的价格从来就不是衡量标准。

1. 我的增长百分比是 11%

2. 我看了十几家周围卖的房子, 估价都比卖价高,高不少 (比如,前面的例子去年 12月卖 34 万,但 2012-01 的 value 40 万) .

按它的 Phase-IN, 他的 Property Value 应该是

2013 355,000
2014 370,000
2015 385,000
2016 400,000

问题是, 他现在去收集证据,去appeal. Appeal 啥?

1. Appeal 这房子 2012 年 1 月份 不值 40万?

2. 还是 appeal 这房子 2013 年不值 35 万 5?
 
老何,看这个有没有解释明白。

The Assessment Act requires that your property's assessed value be based on what it would likely have sold for on a specific date. For the 2013 through 2016 taxation years inclusive, the effective valuation date is January 1, 2012.
 
11%不错了,村里大部分是20%-25%吧?
 
那我也得appeal。
 
这楼的标题可以说是问到了点子上:what is “property value”? 答案不难, the market value of a property (at a specified time)。 问题是什么是market value;一个房子在那个时间点前后的售价,是否代表了它的market value? 我们可能认为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可是从MPAC的角度看就未必如此。MPAC 一贯的态度是,某一例specific的成交可能受到很多具体因素的影响,所以交易价格并不一定代表fair market value (这个态度在2006年安省Ombudsman 对MPAC的审核报告中已经批评不少了,但是我估计MPAC很难洗心革面)。

以二手房买卖为例。对一个房子市场价值的确定,是买卖双方(包括他们的brokers)依据对周围房产成交情况的观察,和各自对房子的感觉判断,讨价还价达成一致的。Property appraiser 的估价,也是依靠对房子本身具体状况的考察和对本地市场的了解来完成的。 但MPAC不同。要对安省数以百万计的房子进行估价,MPAC 只能依赖统计模型,即通常所说的automated valuation modeling。假设一个社区多年来没有房屋交易记录,这个模型也必须能够给出一个大差不离的现值估价,这就决定了MPAC的模型必须基于房子本身和所处市场环境来给出独立的projection. 这个模型肯定是MPAC的core competence, 是他们生存的 bread and butter, 也是他们 corporate arrogance 的缘由。实际市场成交价格,会被MPAC用来做回归验证,做为修正其模型参数的参考,但不大可能在4年一度的reassessment 中直接采用。由于MPAC估价的目的,实质是供municipalities 确定居民该交的地税份额 (谁该多交,谁该少交),所以其估价与市值的吻合度不一定是他们最重要的考量,不同房子的估价之间的相对准确倒可能是他们更关心的。

对于我们老百姓而言,和MPAC 交涉,多数时候还是要以其矛攻其盾,即如果有比较低的市场售价,以此作为申辩的依据,但是 single point of reference 一定是不够的。像老何这样,查查邻居房子的数据,一定会有帮助。
1. 我的增长百分比是 11%

2. 我看了十几家周围卖的房子, 估价都比卖价高,高不少 (比如,前面的例子去年 12月卖 34 万,但 2012-01 的 value 40 万) .
P.S. 关于MPAC这一轮估价,我有一个假设,即他们对全新房子,旧房子采用了不同的估价方法,某一方法/模型可能存在比较大的系统误差。这个假设是否成立还需要实例验证。所以我来大胆猜测一下:

1)老何你这个增长11%的房子,房龄至今不超过3年;
2)你上面例子中的那个34万的房子,是去年底才交接的新房子(new construction)。

对不对,老何请给个确认。谢谢!
 
1. 我的增长百分比是 11%

2. 我看了十几家周围卖的房子, 估价都比卖价高,高不少 (比如,前面的例子去年 12月卖 34 万,但 2012-01 的 value 40 万) .

按它的 Phase-IN, 他的 Property Value 应该是

2013 355,000
2014 370,000
2015 385,000
2016 400,000

问题是, 他现在去收集证据,去appeal. Appeal 啥?

1. Appeal 这房子 2012 年 1 月份 不值 40万?

2. 还是 appeal 这房子 2013 年不值 35 万 5?

何叔,俺给你个原则。你需要用新的Value到市政府的网站上查PropertyTAX,如果PropertyTAX比今年增长幅度较大,这个比较好打。
如果增幅较小,你要打的话也可以,说明你对今年/以前的Value也心怀不满,你需要找到更多的证据说明估价过高。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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