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拦路抢狗”而辩护
近年来,已经发生数起因屠狗、吃狗引发的动物保护者与运狗、贩狗商户之间的冲突,其中尤以拦车救狗一类事件极易引发争议。如果仅仅只是因为爱狗就“拦车救狗”,实质上是以道德的名义去践踏法律。爱猫还是爱狗,都不能成为他人的“纲常律令”。以2011年京哈高速拦车救狗事件为例,300多名动物保护志愿者拦截了一辆载有520只待宰狗的货车,志愿者们共同集资10万元买下狗。而被救助的500多条狗确实是手续合法,有相应的检疫证明的,其中很少是宠物狗,由于拖欠救治费用,两年后,十家宠物医院与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及相关公司对簿公堂,讨要治疗费总计50余万元。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