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Supplementary Death Bene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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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在论坛上有不同意见,也是促进把事情做得更好的一个动力。Riven以前估计也没办过这样事,忙乱起来不会那么周到圆满,无论如何热心没错。

发起捐款为了救急,当时最要紧是把事情让最多人知道,帮助后事,谁也猜不出能捐多少,也不是职业公关。类似的例子也出过,几千几万几十万的都有,谈不上哪个数最适合。家属心乱如麻,委员会有建议之责,在此向委员会提不成熟的小建议:

家属的困难首先是后事料理,先把人运回,完成葬礼。这个不只钱的事,需要有经验的人和各方打交道,选择最尊重家属意愿的方案,从捐款额上看,无需顾忌费用高低,不必理会不同意见。

家属的第二个困难是今后的房屋贷款和生活开销。有两倍收入的保险和一份政府工,经济上虽然损失大,但还可以过,以自力更生为主。

家属以后面对的种种生活困难,邻居同事和网友都会帮助,这个是长期的,我丝毫不怀疑村民们一定会做到。

捐款料理完后事如能尚有余额,作为以后帮助困难同胞的基金,定期宣传募捐。这也是对刘越的一个纪念,叫刘越基金也可。
深表赞同。真是意见中肯,言之有物。真希望论坛上的朋友,不论是捐款的,质疑的,还是希望活动组织有序、透明并体现专业水准的,甚至包括活动的组织方,都能心平气和地交流沟通,彼此包容,和蔼谦卑。体会受难家庭的苦楚,甘心乐意地奉献,彼此同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在做事的过程中,不仅有爱心,还有一颗不断学习、彼此鼓励、相互成就的有容乃大的包容心。让我们彼此明白,在社会中我们本应相互关爱、彼此建造、共同成长。
 
此次River做的工作很恰当,不断发表的进言也及时和到位.在此表示致意.
现在本地的电台和电视台也播放了消息,发起了捐款,请有关组织者注意及时的应对.
 
是这个道理. 不管多少, 简单地转给LIU YUE家人, 帮助度过难关, 是捐款人的想法. 苦难肯定比想象的要多.
千万别整什么这个那个基金, 越复杂事情越多, 最后都SUFFER.


同意。 这件事很突然,那么,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就先把这事做完,把钱转给家属,适可而止,见好就收。 过多的想法和做法,将会事与愿违。 如真想什么基金,那么这事结束后,总结下经验。单开个题目,找个大家的愿望,再募捐,只作基金。 望Riven 三思!
 
在生活中,40多岁,丈夫因病去世的家庭,多得很,而且经济上很困难,不是政府工,没有政府工的基本的2倍年薪的生命保险,相对于这个家庭,只是没有运送遗体的1万多元。

只是那些家庭丈夫的去世,是个缓慢的过程,缺乏戏剧元素,不容易感动公众。

在使用公众同情心上,是需要上限的,否则,对自己,对社区都没有好处,特别是long-term。

感觉有人在这件事上做文章,希望达到 “双赢” 效果。其实也没什么错,只不过凡事都有个度,过了度,就会使事情变味儿。
 
在逝者本来有朋友组织捐款, 设好捐款帐户以后。 本来的资金目的很明确, 运送亡人和丧葬费用。 不管逝者准备花费金额多少, 捐款的人出自善心转款捐了超出多少也不会问具体使用目的。因为这不是公众的捐款基金。

虽然我很感谢本次组织者的热情组织, 但是组织到需要替逝者着想使用用途甚至成立基金, 我不知道逝者会怎么想, 捐者会怎么想。 这也不是一种简单化的处理。而且一开始的声明都写得清清楚楚, 有指定专款专用的同学,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反应。 但那是你的一厢情愿, 既然转了帐过来, 就没有退回去的义务。 当然如果逝者家属愿意退, 那是他们的权利。

同意偶像的说法。 顶 !!!!!!!!!!

但,如果有人反悔,只要款项没到家属手里,就退了呗,也就没有噪音了。 因为人家心不愿情不甘的,为这点事儿让大家一起纠结,不值当
 
有人就是这样,3年前他不动,在那里思考;3年后他还在思考,依然没有任何作为。别人做点事,就跳出来这不对,那不对。如果问他能做吗?答案是什么也不能;就鼻子底下长了个嘴。

纯粹只针对您的言论说一句 “you can you up"这是一个逻辑误区 每个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的 不是只有这个人有能力做 才有资格发表看法哒 ;)
 
听知情人说,他们一家不是新移民,而是来加拿大十多年的,夫妻俩都在政府工作也有近10年,而且岳父岳母移民加拿大也有十多年,标准的中产生活安逸工作稳定,一家五口这次去古巴度假就能能说明。现居住在centrepionte的single house。centerpoint是什么社区,想必大家都知道,而他们家住的那条街又是centrepointe中的好地段,房价在60~70万以上。他们家的生活条件相信是渥村80%华人家庭望尘莫及的,这种情况下,连三万左右的运输和殡葬费都要华人社区各界的募捐?

先说明我是捐款了,我相信riven 的初衷不错,但是现在还要有扩大的趋势是否有毕要?两人同是政府工想必待遇不差,在电视上说不知家里有多少钱不太可信,所有有家庭的人不可能不知自己的财务状况。就像楼上说的这是意外,每人都可以遇到,这次捐款声势之大超乎想像,和三年前哪位在球场身亡的北京人政府it工简直天壤之别。呼吁组织者专款专用,每一笔走向说清楚,也不枉大家的一片热心
 
我也捐款了,就像你说的,捐款时没想那么多,真的很希望帮到别人

不过我觉得如果有人捐了以后,希望知道捐款去向和使用,也无可厚非。的确像三哥接送所言,捐款人是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的

我觉得这对CFC也好,瑞皇也好,Andy也好,都是第一次,第一次肯定会遇到各种问题,各种各样不同的声音也会很多,关键是不要气馁,从中吸取经验,从而会更加成熟,这也是最大的资本,和以后处理同类事件和其他的时间的宝贵经验。作为一个更成熟的政治家也好,一个网络社区代言人也好,虽然受到很大的压力,但也是非常宝贵的机会,相信一个更成熟的政治家和代言人,以后能为我们社区带来更好更多的权力和保护

老大不容易做啊,加油

别偷换概念好吗?一个是纯私人捐助,一个是有国家支持的注册慈善机构。能用一个标准要求吗?还亏得你翻了半天来帖子哈。

你们还真要把这种捐助当事业啊?

我就需要知道一件事:钱是否给了刘越家人,其他的与我无关。特别是家属如何分配这笔钱,还轮不到我插嘴。
 
听知情人说,他们一家不是新移民,而是来加拿大十多年的,夫妻俩都在政府工作也有近10年,而且岳父岳母移民加拿大也有十多年,标准的中产生活安逸工作稳定,一家五口这次去古巴度假就能能说明。现居住在centrepionte的single house。centerpoint是什么社区,想必大家都知道,而他们家住的那条街又是centrepointe中的好地段,房价在60~70万以上。他们家的生活条件相信是渥村80%华人家庭望尘莫及的,这种情况下,连三万左右的运输和殡葬费都要华人社区各界的募捐?
我觉得这是一个不捐款的强大理由,支持你不捐。
 
不想评论,只想捐钱,,另外 不喜欢搞政治的人。。。 看了新闻以后 感觉怪怪的。。。。当然, 我对CFC 表达我的尊敬和感谢之情。
这个家庭的痛 不是我们捐的钱 能减轻的 也不是我们能体会的。 感谢CFC 提供了我们这种方式 让我们能做一点点事情 来安慰这个苦难的家庭,想到这两个孩子,我心里很难过。。。
 
Daron Richardson,在Elmwood school上学,后来去了Ashbury college。她父母在她活着的时候,就经常参加女儿学校的捐助活动。
Luke Richardson是前Senators球员,后来留在队里当助教,现在在Baby Senators当主教练,干得不错!
 
卜女士好像不运送遗体回来了,就地火化,她也不去了,卜女士的父母也不愿她再去伤心地,到时候只把骨灰运回来。

很多人捐款的时候就是为了救急,凑钱把遗体运回来,让家人跟遗体正式的告别,以寄托哀思吧。现在又不运回来了。。。。。
 
同意偶像的说法。 顶 !!!!!!!!!!

但,如果有人反悔,只要款项没到家属手里,就退了呗,也就没有噪音了。 因为人家心不愿情不甘的,为这点事儿让大家一起纠结,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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