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Supplementary Death Bene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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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捐款的时候就是为了救急,凑钱把遗体运回来,让家人跟遗体正式的告别,以寄托哀思吧。现在又不运回来了。。。。。

计划赶不上变化, 正常
 
支持楼主。。。
不过既然现在钱已经有一定数目了,也基本上达到了募捐一开始说的救急的目的
是不是可以考虑不再继续宣传募捐?
免得有人有意见?
神马基金的,还是算了吧。

ps.买保险的确很重要,为了自己的家人,提前做好准备是没错的。
 
呃,你们说的我越来越看不懂了,谁第一个跳出来被拍了一上午?又是谁要批判谁?唉,算了,这事大家真的都宽以待人一点吧,别吵了。鸭子,走,我们到别的楼里去砍老向。
前边带路:jiayou::evil:
 
从我个人来讲,捐钱只是想让卜女士知道,他们在加拿大并不孤单,还有很多关心他们的陌生中国人,钱数多少不重要,心意重要。
我们不能因为其他地方的某些负面新闻就对我们的同胞不闻不问了,看到同胞有麻烦,有急事,哪怕是停下脚步问一问需不需要帮忙,这是至少我能做到的。
 
从我个人来讲,捐钱只是想让卜女士知道,他们在加拿大并不孤单,还有很多关心他们的陌生中国人,钱数多少不重要,心意重要。
我们不能因为其他地方的某些负面新闻就对我们的同胞不闻不问了,看到同胞有麻烦,有急事,哪怕是停下脚步问一问需不需要帮忙,这是至少我能做到的。
没错, 捐钱也就是这个想法。

不过, 发生什么事情了? 怎么突然提起捐款使用了? 还什么基金啊什么的。
发生什么了?
 
本来捐款是捐给那些家里遇上大难,生活突然变得极度困难,又没有任何保障和依靠的家庭,帮他家暂时度过眼前的难关,继续后续的生活。事发的这家并不属于这种情况。此事或多或少会在渥太华的华人在今后募捐的事情上蒙下阴影。后续如何处理考验riven和组织者们的智慧。
 
同意老大意见,家属隐私当然不能提供,但是基本的信息,不能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有“选择性的披露呀”!

以下是早上发的感想一篇,转发,支持一下楼主。

看了以上的帖子,点开主贴“募捐倡议书”,有以下想法:

原文:“先后在渥太华找到工作,在这里安居乐业。”说明夫妻双方都有专业工作
原文:“没有买旅游保险,平时也没有准备任何人身保险/按揭保险的事,只有工作单位给员工买的基本保险可用”说明没有买额外的商业保险。但是工作单位的保险是有的。不过单位是联邦政府,笔者有意不提了。
原文:“咱中国有句老话,救急不救穷。”说明他们家境不穷,只是突发事件要花钱。
原文“杯水车薪”。说明发起人想募集的目标远大。
原文应该是本次活动的发起人写的。应该很了解事主的,信息都是真实的。

本次活动,CFC置顶发消息、上CBC的电视,声势浩大,已经不单是我们华人社区的事了!希望活动发起人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让募捐人自己能准确判断自己的募捐所产生的作用。
我感觉是不是应该以募捐者多,绝对额小为主要的舆论方向?
声明:我认为“活动发起人”,主要是发起这个活动的个人和组织,以CFC的“老大”责任最大!再次确认了CFC在华人社区的媒体的主体地位。感谢老大的工作和贡献,CFC让我们联系在一起!

最后,愿,逝者安息!


发起人募捐的目标确实远大
 
之前没想太多 现在看来事情最好别闹太大 低调捐捐家属觉得够了就停 可能比较好 传播约广,捐款就会越多没错 但到处宣传,弄得人人皆知 没准伤害更大 毕竟都是真名实姓,还带照片视频的 以后谁在生活中遇到都该知道他们家的发生过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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