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离开纽约之前的那天晚上,为了庆祝明宵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和他的毕业作获得哥大电影艺术学院的毕业生最高奖,她跟着明宵来到了纽约三十八街上的一家泰国餐馆。他们面对面坐在靠窗的一个小桌边。隔着浓密树荫遮挡的临街玻璃窗,她看见街头青白色的路灯一盏一盏开始点亮,马路两边是鳞次栉比的建筑物和商店,熙熙攘攘的人流和川流不息的车辆。灰黑色的云层揉入了傍晚的青光,占据了主要的天空,一直弥漫到天际,像是凝固了的波浪。云层底部是一长条一尺多宽的橙色的光,在灰黑的云层衬托下,桔黄色的光条显得绚丽异常。本来已经不知去向的夕阳突然出现在云层底部的橙色光条之中,瞬间带来刺眼的光芒,把对面一幢老楼上开始剥落的蓝色油漆大字照得金黄。
明宵的手指落在了菜单上的香辣全鱼上。她看了看价格,三十五美元一盘。她习惯性地把价格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换算成人民币,够她一个月的工资了。她觉得有点儿贵。女招待过来时,明宵点了两盘香辣鱼。
其实我们可以一起share一盘,她小声对明宵说。
放心,我自己就可以吃一整盘,明宵说。
我们一起share不好吗?她把菜单交给女招待说。
我喜欢这道菜,每次来都是自己吃一盘,明宵说。
混着陌生音乐的柔和的光线在弥漫着香辣味儿的屋子里徜徉。夜幕悄悄降临,玻璃窗变成了一面镜子,明宵拿着刀叉的半透明的影子在镜子上时隐时现。她学着明宵的样子,用刀子把面前盘子里的辣鱼切开,用叉子扎了一块送入口中。味道儿很好,但是比她想象的还要辣一些。她端起左手边的冰水杯,喝了一大口。
喜欢纽约吗?明宵问她说。
喜欢,她点头说。这里的楼太高了,走在曼哈顿,真有身在峡谷里走的感觉。你呢?
我也喜欢,明宵说。我不想回国了,想就在这里拍电影。像我这样的回去可能什么都干不了,他们不会让我拍自己喜欢的电影的,我也受不了像我爸那样对电影没有什么趣味的人来审查我拍的电影。他们什么都不懂,就懂政治和权术。另外,纽约这里什么你都能得到最好的。就像这鱼,我一辈子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鱼。
明宵果然把他的一盘鱼吃得干干净净。他兴高采烈地谈着电影,谈着他毕业后的打算。每当他谈起电影来总是滔滔不绝。她面带微笑地听着,把自己盘子里吃不了的鱼切了一块放进他的盘子里,手臂不小心碰翻了面前的水杯。混合着冰块的水倾倒在白色的桌布上。明宵手疾眼快地隔着桌子伸过手来,把杯子扶起来,用自己的餐巾布擦着桌子上的水迹。一个皮肤黢黑个子很矮的泰国女招待走过来,帮着把桌面上的冰水清理干净。
你今晚好像有些焦虑和心不在焉,明宵仔细地观察着她的面孔说。有什么事情让你焦心吗?
没有,她用雪白的餐巾布擦了一下嘴角掩饰说。没有。
她不想让他知道。昨晚她已经收到了要她立即回京的紧急电话,下午使馆也已经派人找到了她,把明天回北京的机票送到了她手里。她本来应该此刻在公寓里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的旅行。她不打算告诉他。一九八九年六月的北京,雨水冲刷着街道上的血痕。漆成绿色的坦克和装甲车在街头轰隆隆驶过,嘎嘎作响的钢铁履带碾碎了马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石头在哭泣,空气在催泪弹和枪声中颤抖,人们用沉默封住了嘴。在纽约华人在中央公园举行的为天安门广场死去的人举行的悼念和抗议集会里,明宵穿着白色的T恤,头上扎着黑色的布条,手中举着一只粗大的红色蜡烛,站在队伍的最前面。没有星光的夜晚,点点烛火代替了星光,浓厚的夜色和烛光映红了他的年轻而严肃的脸。他举着蜡烛的照片昨天登在纽约时报的第一版上。她不想让他知道她明天回北京,她会自己坐出租车去机场。明宵毕业于这么好的学校,这么好的电影学院,他对电影又这么有热情,他应该留在美国。他在美国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的,她想。
天空黑了下来,早先那道绚丽的橙色的云层已经完全失去了踪影。行人在街上匆匆地走着,脚步声消失在骤然而起的风里。有人举起了雨伞遮在头顶上。一道道雨丝从云层上落下来,在路灯下闪着一段段银色的光。
明宵依然在谈着他的电影。她看着他的充满激情的眼睛,知道有一天,他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导演,一个出色的导演,一个能拍出让人震惊的片子的导演。有一天。但是她不会跟他在一起。因为她要回北京了,而他最好的土壤是在这里。在纽约。在好莱坞。
下雨了,明宵终于停下来看着斜打在窗户上的雨滴说。前边有一家意大利咖啡店,是纽约最好的咖啡店,里面的咖啡非常非常好喝。你一定要去尝尝,那里的焦糖布丁比这里的甜点好吃多了,在北京你哪里都吃不到口感这么好的布丁。吃完饭我带你过去,不远就几步路,正好还可以在雨中散散步。
她看着明宵,心里涌起一阵悲伤。她必须得离开纽约,不光是因为昨晚北京来的电话和今天使馆的催促,而且她也是觉得自己在陷入对明宵的感情之中。六年以前,她爱过明宵,爱得痛心彻骨。明宵去了美国之后,她花了三年时间才从对明宵的感情之中走出来。纽约的这次相逢,重新唤起了她对明宵的感情。但是她不再是过去那个十六岁的不懂事的任性的女孩了。她不能让自己再一次爱上明宵。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纽约,不让自己再陷入对明宵的感情之中。
此去一别,她不想再见到明宵了。明早她会悄悄离开。就像十六岁那年,他离开了北京,犹如一块溅起水花和涟漪的石子沉入水底。
雨滴缓缓地落下来,悄无声息地落在身边的玉渊潭水里,在水里溅出了一个个小水泡。夏夜的蚊子和小飞虫也都在雨水中失去了踪迹。她躲在潭边的一颗柳树下,右手抚摸着左胳膊肘,进公园的时候在铁栅栏上碰了一下的地方依然隐隐作疼。夜深了,公园早关门了,四周一个人都没有。外面的喧嚣被雨幕阻隔在草地和潭水之外,潭边安静得就像是一本沉睡的书。在寂静的空气里,她能听见潭水深处的一条小鱼游动时尾巴的摇晃声。有时她觉得自己就是一条小鱼,一条在潭水深处绿色水草中游动的鱼。
夜越来越黑,带着一股腥味儿的风从潭面上吹过,吹得她瑟瑟发抖。她觉得又饿又冷,但是她不想回家。十六岁了,她一直想去一处远方漂泊,随便搭上一列火车,去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的边缘行走,或者去沙漠,像三毛一样去撒哈拉,在苍凉的大漠里寻找一口能够滋润自己的井。
身上的裙子和脚上的凉鞋都有些湿了,她蹲下来蜷缩在树下,两腿夹着裙子,眼睛有些恐惧地看着四周的黑暗。公园一片漆黑,昏黄的路灯在雨中显得更为朦胧。远处是一座弓形石桥,桥的倒影随着雨水的涟漪晃动着,桥边一堆黑色的岩石像是半蹲的狮子。石桥前面是一片平整的铺满草的小山坡,有一个穿着雨衣和雨靴的黑影从小山坡上冒出来,向着潭边走来。黑影的手里打着一个手电筒,手电筒射出一束昏暗的光,在地上扫来扫去。
她的心一下悬了起来。谁会在这半夜时分冒着雨来到这个早已经关闭了公园?
黑影在雨中离潭边越来越近了。她本能地想跑,但是黑影的个头和走路的姿势像是明宵。也许是明宵到这里来找她了?但是明宵怎么会知道她跑了出来呢?她依旧蹲着,看着黑影向着潭边走过来,不敢出声。黑影走到离她有一百多米远的时候,手电光在潭边扫来扫去,照着一颗颗柳树。手电光最后停留在了她的身上。她听见明宵叫了她的名字一声,向着她跑过来。她站了起来,双手抱着肩膀,依然有些瑟瑟发抖地站在树下等着。
猜着你就在潭边,明宵气喘吁吁地说。大下雨天的,你这是干什么啊?你爸正到处找你呢。
你怎么猜到我在这里?她的牙齿打着颤问。
你还会藏哪里?明宵的眼睛在黑夜里闪闪发光地说。我在睡觉,听见你爸在楼外到处喊你的名字,把我吵醒了。
她看着明宵,穿着厚厚的军用帆布雨衣的明宵个子很高,显得很帅气。明宵看见她冷得发抖的样子,就把身上的雨衣脱下来,给她披上。明宵的胳膊从她的耳朵侧面伸过时,蹭了她的耳朵一下,她的脸和脖子一下觉得很烫。明宵的雨衣很厚,上面带着他的体温,穿在身上暖和舒服多了。
我说你耍什么性子啊?明宵给她把雨衣的扣子系好说。赶紧跟我回去吧,你爸都快急死了,到处找你,把楼里的人都给吵醒了。
我不想。我不回去。
她不知怎么,觉得自己倔犟的脾气一下子冒了上来。她不想回家,至少不是现在。
这样的雨天黑灯瞎火的你想在这儿待一晚上?明宵皱了一下眉头看看黑暗的四周说。这雨要是一会儿下大了,非把你冻病了不可。
我不管,反正今晚我不想回去。再说现在不是有雨衣了吗?
这树下可不行,明宵仰头看了看树上滴下来的雨水说。雨要是再大了,这树下一点儿也不管用。那边有一处亭子,你要是非不想回去呢,上那边的亭子里避雨去吧。
那个亭子太显眼了,她看了一下远处山坡上的八角亭说。别人一下就会看见,要是有坏人来了怎么办?
别怕,我陪着你在这里,明宵说。有我呢。
你不回去,不怕家里人知道啊?
应该没事儿,明宵说。我偷偷从家里溜出来的,家里人以为我在睡觉。走吧,我们去那边的亭子里去。现在雨不大,我们赶紧去,一会儿雨下大了就不好走了。
那我们一起顶着雨衣走吧,她把雨衣脱下来说。你也别淋着。
明宵的两只胳膊在头顶上举着雨衣,罩着她的身体,带着她沿着潭边的小径走去。她低头躲在雨衣下,跟明宵挨得很近,脖颈几乎挨着明宵举起的胳膊,跟随着明宵的步伐走着。她的心依然有些咚咚跳,既因为害怕,也因为兴奋。她没想到明宵会知道这件事儿,也没想到明宵会来这里找她,更没想到明宵会在这里陪着她。刚才她自己在公园里,一直有些害怕,怕公园里有坏人进来。现在,有明宵在身边,她觉得安全多了,不再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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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昏暗的路灯照射下的小径,走过岸边一颗颗往下滴着断续的水珠的杨柳树,明宵带着她拐过几个弯,穿过一片草坪,踏上了被雨水淋湿的夹杂着青苔石阶。他们沿着弯曲的石阶向着小山坡顶上爬去,在一颗颗洋槐树下穿过。雨湿台阶滑,明宵腾出一只手来,拉着她的手,另外一只手举着雨衣的一角。她的一只手举着雨衣的另一角,另一只手被明宵牵着,冒着蒙蒙的细雨沿着石阶向山上爬去,心里突然想起了一首歌:
当春雨飘呀飘的飘在
你滴也滴不完的发梢
戴着你的水晶珠链
请跟我来
她喜欢明宵牵着她的手带她走的感觉。打在皮肤上的雨水很凉,但是她的皮肤很热。她跟着明宵爬上了山坡最高处的八角亭。明宵松开她的手,把雨衣上的雨珠抖落,重新给她披上。他们并排坐在八角亭的木质长凳上,看着雨水中的玉渊潭。明宵把电筒关了,让亭子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凉爽的夜风夹带着新鲜的雨水气息不断袭来,岸边一丛丛黑色的水菖蒲在风中像是芦苇一样摇曳。青白色的路灯照耀下,潭中的水闪耀着粼粼的青光和雨水的麻点,墨绿色的荷花一片片地在水中绽放,荷叶上闪着青白色的光泽。银丝一般的雨水静悄悄地打在荷叶上,留下一串串清晰透明的圆滚滚的雨珠。
真美啊,她忍不住赞叹说。从来没有看过这样夜中的雨景。你看那边的一片片水菖蒲,上面的长圆柱的棒子叫什么?我喜欢把棒子撅下来,把上面的一株株细小的紫色的花蕊捏下来,用嘴吹开,让它们像是蒲公英的花蕊一样在空中飞。
我也不知道那叫什么,明宵说。记得唐人有一句诗,写水菖蒲的,叫“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
你还懂这些啊,她惊讶地看着他说。这是什么意思啊?
我妈是师大中文系的讲师,明宵说。她最喜欢这一类的古诗词了,经常给我念叨。这句诗的前一句就不用解释了,后一句是说,像是水菖蒲一样疯狂地滋长,长到天上去了。
等我签证下来了,我就要去美国念书去了,明宵顿了一下说。也许有一天,我会想起你,想起这里,不知道那时的思念会不会像是诗里面形容的,像是水菖蒲一样地疯长。
明宵的黑黑的眼瞳看着她。她的脸一下红了。她不知道明宵这话是什么意思。也许,他也喜欢她?她把身子悄悄往明宵的方向挪了挪,离明宵更近一些。他们的身子几乎要挨在一起了。明宵像是察觉到了她的细微动作,伸出胳膊来,隔着雨衣搂住了她的肩膀。她低着头,不敢看明宵,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一直红到了耳根。她觉得自己的心已经被明宵俘虏了,无论明宵怎样她都会听从他的。
你那件红裙真好看,明宵说。
嗯。她心慌意乱地点头说,像是感觉要有什么事情发生。
那天你在舞台上穿着红裙跳舞的时候,真漂亮,明宵说。我一下就喜欢上了。
她抵着头,心里带着一种巨大的喜悦。原来他也喜欢她。她不知道怎么回答好,心跳得更厉害了。
我喜欢你,明宵低声说。你喜欢我吗?
嗯。她的脸更红了,好像所有的智商都失去了,只剩下机械地点头。她的身子不自觉地颤抖着。
看着我,明宵说。
她抬起了头,在黑黑的夜色里看着明宵闪光的眼睛,感觉自己已经完全失去思考能力了。她觉得自己的头脑很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被动地看着明宵,等待着。
你真漂亮,明宵摸了摸她的被雨水淋湿了的头发说。你知道吗?我喜欢你,特别特别喜欢你。
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低着头红着脸坐着。从来没有男生跟她这样表白过。她觉得心跳得像是敲鼓一样,心头的小鹿在不断地撞击。明宵扭着头看着她,突然把头低下,嘴唇向着她的嘴唇压过来,身子也侧过来。她本能地闭上眼睛,把嘴唇噘起,等着明宵。明宵吻了她。那是她的第一个吻,一个甜蜜湿润的吻。她并不知道怎样去接吻,她闭着牙齿,只是用嘴唇去迎接他的嘴唇。他的嘴唇火热,温柔地压在了她的嘴唇上。她闭着眼,侧过身,伸出手去搂着他的脖子,让鼓起的胸脯贴着他的宽阔的胸膛,感觉身体瘫软下来,心都被他的嘴唇融化了,像是巧克力一样被融化了。滚烫的嘴唇,湿润的嘴唇。甜蜜的嘴唇。潭水里像是有烟火在一波接一波地升起。她笨拙地跟明宵吻着,雨水打湿的头发落在了明宵的脸上。明宵的手向下搂住了她的腰,把她拉近自己。她的湿了的裙子贴在明宵的身上,浑身像是发烧一样地颤抖着。世界的一切都消失了,雨声和风声都消失了。她什么都听不见,只听见明宵的心跳声和自己的心跳声。他们吻着,无法喘气地吻着,一直吻到快要窒息了才松开。她睁开眼呆呆地看着明宵,两只手依然吊在明宵的脖子上,像是无法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
喜欢吗?明宵悄悄问她说。
喜欢。
看着明宵的英俊的脸旁和发光的眼睛,陶醉在第一个吻的快乐里,她脑子空得话都不会说了,心里带着无以名状的幸福感。家庭出身不好的她,从小一直有自卑感和不安全感。自从母亲去世后,她一直觉得没人真正爱她,没人真正喜欢她。明宵对她的夸奖和刚才的吻,给了她一种信心,让她觉得自己也是有人爱,有人疼,也是美丽的。
现在感觉好些了吗?
嗯,好多了,跟你在一起,好像那些烦恼都没了,她用肩膀蹭噌他的胳膊说。
家里到底出了什么事儿了,让你不想回家,给我讲讲好吗?明宵重新把胳膊搂住她的肩膀说。
她把父亲给她讲的故事从头到尾都告诉了明宵。讲完之后,她小心翼翼地看着明宵,不知明宵会怎么看这件事儿。她拍明宵笑话自己。
就这啊,这也算是事儿?明宵果然有些嘲笑地说。你爸真是好人。他告诉你这些,就是为了让你消除跟靳凡的误会,好让你去中央芭蕾舞团。
我知道,她努力点头讨好明宵说。我也知道我爸是好心,不然谁也不会把这样的事儿说出来。
知道就好,明宵用力搂了一下她的肩膀说。你爸和靳凡都是为了你好,你别好心当成驴肝肺。要我说,你也该去中央芭蕾舞团,这么好的机会,别人上赶着都得不到,要不是靳凡是你亲爹,他才不会帮你这个忙呢。中央芭蕾舞团也不是他私人开的,你以为他这样给你开后门容易啊?你喜欢芭蕾,又跳得这么好,干嘛不去啊?你不喜欢靳凡可以不理他,你跳你的舞,无论怎样他会照顾你的。要我是你,我就去。学好了芭蕾,跳好了芭蕾,本事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干嘛赌气把自己的前途放弃了呢,你傻不傻啊?
我傻,她说。我特傻,行了吧?
她的话把明宵逗乐了。明宵伸出手来,抚摸了一下她的脸庞,在她的脸颊上吻了一下。
这就对了,明宵看着她说。既然心情好了,也不憋屈了,就回家吧,别让你爸太着急,啊?
嗯。她点点头说。
刚才的那个吻让她觉得自己更爱明宵了。她觉得自己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明宵。明宵的一切在她眼里都这么与众不同和完美:帅气,潇洒,有才华,有理想,知识渊博,什么都懂。她陶醉在刚才的吻里,陶醉在他说过的喜欢她的话里,心里既甜蜜又快乐。她喜欢把自己的一切都毫无保留地给予他,喜欢为了他去做出牺牲。她觉得自己一下变得很驯服,很想听明宵的话,喜欢做明宵让她做得事儿,喜欢让明宵开心。
她发现自己一下变得温情脉脉,什么都喜欢听明宵的。就是明宵让她当面管靳凡叫爹,她也会照着做的。她渴望明宵对她好。她渴望明宵说喜欢她。她渴望明宵夸她漂亮。她渴望跟明宵在一起。她愿意做出一切,只要明宵喜欢。
走吧,明宵把她从凳子上拉起来说。现在都凌晨两点了,雨也小多了。你回去好好好睡个觉,明天中午我带你去芭蕾舞团找靳凡,就跟他说,去参加下周的复试。
这会不会让人觉得太出尔反尔了?她站起来把裙子拽直了,有些担心地说。我都拒绝了,再去找靳凡好吗?
嘿,靳凡是你亲爹,明宵说。亲爹和女儿还有什么可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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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条波希米亚红裙(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