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 [公告]关于“中国微笑”事件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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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I don't agree.

最初由 xuxu 发布
i don't agree. 你不应该删没有违反规定的帖子。不能因为一时省事儿就乱删。你认为“不咸不淡”,别人也许会认为有滋有味。我认为你的态度 “删了也就删了”不太正确,尤其是身为斑竹。累,有情可源,不过不能成为你这种行为的一个正当理由。

驳回!
希望你回贴的时候要先读懂别人的发言

我再重复一遍

版主删贴是以版主判断为准,别人是别人.如果"别人"都认为fxxxing idiot不是骂人,我还是认为是骂人而删贴的.

没有空翻来覆去的重复这些很基本的东西了,你自己玩吧:smokin: 只是注意别骂人了
 
Re: Re: I don't agree.

斑竹,请你不要偷换概念。你做事不应该靠主观判断,而是应该遵循cfc的规则。(这不正是你一直在全力维护的吗。) riven给你权力不是让你乱用的。这个权力的次序是:cfc规则先,你个人主观次之。

你由于个人原因随便删除完全没有问题的帖子,就是滥用职权。

你自己玩去吧,自以为是的斑竹。你如果这样当斑竹,我对cfc非常失望。

顺便说一句,你举的例子极其的不恰当。容易产生误导。

最初由 人在天涯 发布

驳回!
希望你回贴的时候要先读懂别人的发言

我再重复一遍

版主删贴是以版主判断为准,别人是别人.如果"别人"都认为fxxxing idiot不是骂人,我还是认为是骂人而删贴的.

没有空翻来覆去的重复这些很基本的东西了,你自己玩吧:smokin: 只是注意别骂人了
 
Re: Re: Re: I don't agree.

最初由 xuxu 发布
斑竹,请你不要偷换概念。你做事不应该靠主观判断,而是应该遵循cfc的规则。(这不正是你一直在全力维护的吗。) riven给你权力不是让你乱用的。这个权力的次序是:cfc规则先,你个人主观次之。

你由于个人原因随便删除完全没有问题的帖子,就是滥用职权。

你自己玩去吧,自以为是的斑竹。你如果这样当斑竹,我对cfc非常失望。

顺便说一句,你举的例子极其的不恰当。容易产生误导。




哈,既然RIVEN会给他这个权力,会任命他做斑竹,一定就是认为他的个人观和CFC的规则比较符合,他能够很好的维护CFC的规则利益啊,哈!

所以我想你说的那个什么什么先,什么什么次之,应该是不相矛盾的吧,哈!

嘿,你的那句自以为是,真的是很不敢苟同啊,哈,

感觉你做人太睚眦必报了,太斤斤计较了,哈,


象你这种才是真正的自以为是吧,哈,
 
你呀,更加一条,连分析的脑子都没有。哈。

最初由 雨过留痕 发布




哈,既然RIVEN会给他这个权力,会任命他做斑竹,一定就是认为他的个人观和CFC的规则比较符合,他能够很好的维护CFC的规则利益啊,哈!

所以我想你说的那个什么什么先,什么什么次之,应该是不相矛盾的吧,哈!

嘿,你的那句自以为是,真的是很不敢苟同啊,哈,

感觉你做人太睚眦必报了,太斤斤计较了,哈,


象你这种才是真正的自以为是吧,哈,
 
前辈不要太批评XUXU

也许XUXU言词方面可能是有过激一面,但是这件事情总体是因我们而起,XUXU朋友是出于自己的正义感和对我们的同情,发了一些本意是揭露骗子真实面目的帖子。也许XUXU也是无意之中违反了班规,但是我想他做为一个局外人尚且这么热心地为大家做提醒,足以见他的善良和真诚。
至于一些细节方面,也许他和我们一样来这边不久不是太了解,难免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前辈们和斑竹可以包含,给个提醒。
另外,还是很感谢XUXU 的热心!
最初由 雨过留痕 发布




哈,既然RIVEN会给他这个权力,会任命他做斑竹,一定就是认为他的个人观和CFC的规则比较符合,他能够很好的维护CFC的规则利益啊,哈!

所以我想你说的那个什么什么先,什么什么次之,应该是不相矛盾的吧,哈!

嘿,你的那句自以为是,真的是很不敢苟同啊,哈,

感觉你做人太睚眦必报了,太斤斤计较了,哈,


象你这种才是真正的自以为是吧,哈,
 
是的,XUXU 是个疾恶如仇的热血青年!好样的!

最初由 Wanderer 发布


XUXU, 你真好...:blowzy: ,我爱你...:kiss2:
 
胳膊掰不过大腿,不变的真理。

新来的人这下可为难了,不参与这次调解,就会有人说她是心虚,完了CHINASMILE还可以反过来占理,
可作为一个新来的人,对CFC和会馆一无所知,哪来的可信度?就算她有亲戚,那又怎样,他亲戚也不愿意去惹这麻烦不是,在国外谁不是自己靠自己。新来的人怕的就是惹麻烦,尤其是中国刚来的,谁不是尽力息事宁人,她也不知CHINASMILE到底是什么样的背景,到网上提醒一下别人应该说是无可奈何的举动了。结果连这个都要被质疑,
他把名字POST出来当然是处於不了解国外的背景,他也道歉了,ID也封了,也够背的。我觉得新人不愿意本人曝光是心里没底,哪里都是陷阱,一不小心就栽了。

CHINASMILE之所以这么有信心,肯定是心里有底才要求CFC和会馆调解,顶多他把钱退回,然后还落个好名声说他知错就改,可本来就是他不对。他本来就就不该扣人家的押金。(因为他这样不是第一回了)

远亲不如近邻,CHINASMILE在这混了N年了,认识的CFC得人怕也有一打,这么要求新人参加和解还能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除非是没有偏见的公众来仲裁(自愿保名的网友),就象老外的听审团一样样。本来这是小事一装,之所以闹这么大,是因为有人后面还有很多故事。
 
中华会馆主动出手,值得赞扬。
调解一事,要想博个满堂彩,非常难,但要演砸,却很容易。这样的事中华会馆敢接,勇气可嘉。
理事们都是由身份的人,还要在渥太华混。相信理事们不会因小失大,当可保持立场中立。否则不如不出面。
希望新人出面,至少要证明大家的同情没有用错地方。
中国微笑如果已经同意调解,出尔反尔的话,等于一下子给自己树了很多敌人。那就不如当初不同意中华会馆调解,也不会得罪那么多人。
调解调解,也有化解矛盾的意思。大家可以当着理事的面让理事们评评理,化干戈为玉帛也未可知。有时人可能应为一句话,一口气难咽,势成骑虎。
无论如何,希望双方能预先组织证据,有利于理事们判断当时情况。没组织好证据会导致证言的采信不同。希望不要有人因为准备不足而失去信任。
 
最初由 闲得慌 发布


It is illegal to publicize other people's QQH without the sender's permission.

To 中国微笑:
1. you can sue wxj100100 now.

2. Do not give up. They have 10 times more seriously unlawful issues than "在公共论坛上公布个人隐私", but I won't publicize them here.

Go to the court, you will win, definitely.



你既然那么闲,把事情搞明白再说话!
 
被爱的感觉,真好, 呵呵。

最初由 Wanderer 发布


XUXU, 你真好...:blowzy: ,我爱你...:kiss2:
 
最初由 wxj100100 发布


你既然那么闲,把事情搞明白再说话!

你就等着收法庭的传票吧

这个闲事我管定了
 
恐怖主义来了。好害怕啊。。。

不过你最好别用不正当的手段得到你要告的人的地址, which will be used to send the 法庭的传票。

奉劝你别做害人害己的事情。别忘了咱们中国的古话,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最初由 闲得慌 发布


你就等着收法庭的传票吧

这个闲事我管定了
 
最初由 闲云 发布
胳膊掰不过大腿,不变的真理。

新来的人这下可为难了,不参与这次调解,就会有人说她是心虚,完了CHINASMILE还可以反过来占理,
可作为一个新来的人,对CFC和会馆一无所知,哪来的可信度?就算她有亲戚,那又怎样,他亲戚也不愿意去惹这麻烦不是,在国外谁不是自己靠自己。新来的人怕的就是惹麻烦,尤其是中国刚来的,谁不是尽力息事宁人,她也不知CHINASMILE到底是什么样的背景,到网上提醒一下别人应该说是无可奈何的举动了。结果连这个都要被质疑,
他把名字POST出来当然是处於不了解国外的背景,他也道歉了,ID也封了,也够背的。我觉得新人不愿意本人曝光是心里没底,哪里都是陷阱,一不小心就栽了。

CHINASMILE之所以这么有信心,肯定是心里有底才要求CFC和会馆调解,顶多他把钱退回,然后还落个好名声说他知错就改,可本来就是他不对。他本来就就不该扣人家的押金。(因为他这样不是第一回了)

远亲不如近邻,CHINASMILE在这混了N年了,认识的CFC得人怕也有一打,这么要求新人参加和解还能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除非是没有偏见的公众来仲裁(自愿保名的网友),就象老外的听审团一样样。本来这是小事一装,之所以闹这么大,是因为有人后面还有很多故事。

这个帖子很有深意
可作为一个新来的人,对CFC和会馆一无所知,哪来的可信度?

首先她就是通过CFC找到这个房子的.其次她通过自己的办法,包括有"可信度"的警察,也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现在有一个在官方注册的华人社团出面调停,就算是死马当成活马医,也是值得试一试的.


她也不知CHINASMILE到底是什么样的背景,到网上提醒一下别人应该说是无可奈何的举动了。结果连这个都要被质疑,


这样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真相的,被禁止的不是"提醒一下别人",而是这"提醒"里面包含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他把名字POST出来当然是处於不了解国外的背景,他也道歉了,ID也封了,也够背的。我觉得新人不愿意本人曝光是心里没底,哪里都是陷阱,一不小心就栽了。
再次不顾事实.
如果说她第一次post出来是不了解国外的背景的话,那版主回贴和悄悄话提醒并给出论坛规则的连接,同时版主把她的十几处涉及个人隐私的地方改成*号以后,仍然执意违反规则,这恐怕就不是不了解背景就能带得过去的了

是封ID在前,道歉在后,这个顺序很重要

论坛的规则一直在那里,版主采取行动之前也提醒过,这样的情形还叫"陷阱"? 这样栽了是因为"不小心"吗

CHINASMILE之所以这么有信心,肯定是心里有底才要求CFC和会馆调解,

还是一个不顾事实的说法,是CFC请中华会馆出面调停的,'而不是中国微笑要求调停.

远亲不如近邻,CHINASMILE在这混了N年了,认识的CFC得人怕也有一打,

从帖子里的反应来看,中国微笑人缘并不好,所以就算认识的人,估计大多数也不会支持他.如果你这里"CFC的人"是特指CFCRiven和我,我可以告诉你,我和Riven都不认识他

总而言之,你的发言里面主要的部分都和事实不符,而且话里话外在试图给读者们留下这样的一个印象,那就是CFC在这件事情上是和中国微笑站在一边的.可惜没有事实支撑,所以恐怕很难达到你的目的.
 
几号调解?什么地方?我想去看一看。看一看能不能调解成。


最初由 Riven 发布
鉴于此次事件影响范围广,情况比较复杂,已经超出本网管理范围。经过和中华会馆其它理事的商议,我们决定由中华会馆负责调解本次纠纷,指派5名理事组成调解团,在选定时间召集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 当事人必须完全同意本次调解结果,并且完全执行,不得提出再次调解,否则本次调解将不会进行。不出席本次调解,并且继续在本网发布纠纷相关内容者,本网将封闭其ID和IP.

请各当事人在9月1号之前提交一份“具体情况说明”,包括纠纷过程,赔偿要求,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等。 Email: webmaster@comefromchina.com, 传真:(613)224-8151.

在此期间,本网所有关于此次纠纷的主题都将会被关闭,并且严禁发布关于本次纠纷的新主题。允许在本公告下讨论本次调解相关的内容。调解结果将在本网公布。

Riven
2004.8.30
 
请懂 法律 的大侠谈谈看法

有一个问题我搞不懂,那就是如果在大街上吵架,有警察管。如果在internet这样的虚拟社会上骂架,诽谤,威胁,骗人等,有谁来管,警察吗?请懂法律的大侠谈谈看法。感觉这个internet不是个讲理的地方,而是个人多力量大的地方。谁有时间写贴子谁就占上风,理智的贴子也会给淹的找不见了。
网络对现实生活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我感觉现在的人的脾气越来越大了,稍微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当面不说,回去就在网上骂开了,意思是:你YA是名人吗?我非把你给骂臭了,你YA是做生意吗?我非把你给觉黄了.局外人有几个了解真相?除了敬而远之,好像也没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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