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 《色,戒》专评

色戒,色戒

可仁
(一)
大凡读一篇文章,看一部电影,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解读。好像一部《红楼梦》,三百年来引发多少议论,颠倒多少众生。近来因李安拍摄电影而再度炒热的小说《色•戒》,虽然并不能拿来和《红楼梦》相比,却也是一个争论不断的话题。
张爱玲的小说,我以前从未读过,而且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对她还有些成见---或许也可以叫偏见。要不是这次李安拍了根据她的小说改编的电影,惹起新一轮的话题,且获奖无数;又有“好事者”拿了从网上下载的“全本”电影神秘兮兮地要我看,我大概现在仍然是个“张爱玲盲”。不过既然如今借着李大导演的光“启了蒙”,扫了“盲”,就免不了也想插上一嘴,说它几句。
关于小说《色戒》,争论者似乎有两个极端。或云这是超越一切、至高无上的人类情爱,或云这是丧失气节、歌颂汉奸。对于后者,作者本人曾罕有地亲自出面“辩诬”;对于前者,则似乎许多人都多少有些认同---甚至李安是不是为了这个才执意要把它拍成电影,应该也是一些人想要了解的“秘辛”。不过以笔者之见,这两者都言过其实。因为如果你了解张爱玲本人的爱情经历,你大概就会相信,《色戒》所表述的不过是中国社会千百年来不断演绎的一个古老话题:痴情女子负心汉。只不过这个故事被放在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男女主人公的爱恨情仇又被赋予了鲜明的政治色彩,因此辐射出有别于传统故事的幻象迷彩,也因而引发了截然不同的好恶是非。
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王佳芝身负以色相诱敌进行暗杀锄奸的重任,却在正义之剑即将完成雷霆一击的关键时刻突然变节,放走了敌人“易先生”。于是有人抚掌称善,说:爱情真是伟大,这是“人性的”胜利。不错,小说里有交待,王佳芝所以会临阵变卦,一念之差放过了“猎捕”对象,确实是由于认定“这个人真的爱我”。但是她的这个“伟大的”爱情却无法开花结果---即使用同志们的生命和鲜血来浇灌。因为那个被认为“真的爱她”的“易先生”更爱的是自己,并不惜对爱他又救了他的王佳芝痛下杀手,将她和她的同谋一起处死灭口。而某些人所谓“‘人性’的胜利”因此也就变成了梦中的呓语,因为包括王佳芝在内的六条年轻生命的被扼杀正凸显了人性凶残和丑恶的一面。
我不知道张爱玲是怎样同抨击她“歌颂汉奸”的人论辩的。但小说的结局并不支持抨击者的论点,起码我是这样看。小说歌颂了“易先生”吗?我看没有。“易先生”在王佳芝的帮助下逃出生天之后对包括王佳芝在内的暗杀者们的反噬不仅暴露了这个人的自私、无情和凶狠,也让人很自然地联想到中国古代著名的寓言故事《中山狼传》中的那条狼或者伊索寓言《农夫和蛇》中那条冻僵了的蛇。那么小说歌颂了王佳芝吗?我看也没有。王佳芝对“爱情”的误判,不但让她自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造成了五位同学的牺牲。她变成了一个叛卖者---尽管她同时也是受害者,走向了自己的反面。这个结局,正可以为列宁的那句名言“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做一个注脚。
尽管不同的人可以从《色戒》中读出不同的内容,得出不同的结论,然而我判断张爱玲写这篇小说的原始动机可能既没有追捧者宣扬的那么伟大,也没有反对者批判的那么卑污,甚至也不是像我上面分析得那么具有“批判性”。这篇小说可能只是她对自己那被背叛了的爱情的一个凄婉的凭吊。她对王佳芝的定位可能也只是一个“轻信爱情的牺牲者”。也许这正是张爱玲的“局限性”。张爱玲本人应该是一个、或者起码曾经是一个浪漫的爱情至上主义者,就像上个世纪中国社会“混沌初开”时的许多年轻人一样。他们相信爱情可以超越一切,达到完美无瑕的最高境界。但是现实却是冷酷无情、并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鲁迅的《伤逝》描写的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故事。不过张爱玲遇到的不是《伤逝》中男女主人公因生活所迫黯然神伤的分手,而是令她痛彻心扉的薄幸与背叛。这样的故事在古老的中国已经搬演了几千年,张爱玲通过这篇小说写出了自己对于曾经无限憧憬的爱情的幻灭。只是由于《色戒》中时代背景和人物身份、关系的特殊性,使它并不能具有《伤逝》那样的典型意义,然而论者不察,偏要将其推而广之,遂至产生截然相反的立论和解读,这实在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二)
我猜现在的人们对张爱玲的原作未必有多大的兴趣,人们更感兴趣的应该是李安据之改编大胆拍摄的同名电影。李安的电影无疑是成功的,这有票房和获得众多奖项为证。比较电影和小说原作,可以发现,两者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电影中加进了对于现代观众至关重要的流
行元素“暴力和情欲”。这使得电影更具有好莱坞的西式风格而少了一些原小说东方式的含蓄。这大概要归功于李安请了一位西人来改编剧本。
通观电影对小说的改编,其实整体结构并没有变化,变化只是电影中增加了铺垫王佳芝“转变”的细节,以使之逻辑化、“合理化”。为了这种铺垫,电影中的“暴力”和情欲(床戏)都成了“绝对必要”:前者试图通过小汉奸“杀而不死”的残酷画面给王佳芝(其实也给观众)造成一种心灵的震撼,为其将来的变节提供一种“合乎人性”的思想基础;后者则是要通过直白的床戏演绎王佳芝如何由欲生情,并引致后来的变节行为。或许是担心人们只着眼于这段戏的感官刺激而忽略甚至误解了它所以存在的必要性,编导者们还要王佳芝用一段台词(。。。随着他往我身体里钻,他的人也像蛇一样往我心里钻。。。)来加以说明。如果说“小汉奸之死”的“暴力戏”代表王佳芝思想潜移默化的第一步:由惧生厌---厌恶杀戮;激情戏代表她的第二步:由欲生情---爱上猎捕对象;那么王佳芝拒绝邝裕民的一场戏则大概是编导者们完成王佳芝转变三部曲中的第三步:由怨生恨---怨恨邝裕民(对于爱情)的怯懦。有了这三步铺垫,王佳芝的变节似乎顺理成章,有了充分的根据,她的行为不再像小说中那样显得有些突兀,而是有了内在的逻辑。
电影获得了最佳改编的金马奖,上述的“三部曲”应该功不可没,因为那实在是电影可以称之为改编的主要支点。但是和小说相比,这种改编虽然突出了人物转变的逻辑性,却也使人物形象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用一个也许不很恰当的比喻来说,就是(王佳芝)由(小说中的)“过失杀人”变成了(电影中的)“蓄意杀人”。
小说中没有为王佳芝的变节预作铺垫,她的转向是一种“突变”,是在买戒指的那一刻由于忽然“醒悟”到“这个人是真的爱我的”而于瞬间做出的。这既彰显了爱情的盲目性,就像暗夜中的飞蛾,忽然看见一盏灯火,就奋不顾身地扑上去;也没有留下时间让她思前想后,考虑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因此张爱玲笔下的王佳芝可以被理解成“为爱迷失”,“一念之差”铸大错。
电影则不同。电影为王佳芝作了如上所述的一系列的铺垫,使她的变节成为一个“渐进”的过程,而那就意味着她应该有足够的时间考虑“to be or not to be ”的问题。但是她还是选择了为了爱放弃“事业”和同志。如果再加上另外两个(改编的)细节:“易先生”意带恐吓地告诉王佳芝“他已经杀了两个企图以色诱为手段暗杀他的女间谍”和事败后王佳芝看了一下重庆特工给她的毒药却并没有选择服毒自尽,电影中的王佳芝似乎已经被塑造成一个“不仁、不义兼不智”的人。
放弃“事业”,让双手沾满抗日志士鲜血的特务头子可以继续迫害和残杀自己的人民,这是“不仁”;背叛也即出卖了与自己一起奋斗的同志,这是“不义”;事发后仍对凶残的敌人心存幻想,这是“不智”。尽管王佳芝最后也和她的五位同志一起赴死,有人说这是导演“还了她一个清白”,但那和她选择自杀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如果她选择自杀,则虽然她的过失仍然是不可原谅的,但她的死就会带上一些悲壮的色彩并使人们对她为爱牺牲的勇气产生几分敬意。
或许有人会认为王佳芝没有选择自尽并不是对“敌人”抱有幻想,而是对爱情寄予希望。这应该也算是一种解释。毕竟只有改编者自己才知道这幕戏的真正用意。可是想一想,假设王佳芝寄予希望的爱情真地变成了现实,“易先生”为了爱放过了她,一个有良知的人在这种用自己同志的鲜血浸泡着的爱情中能够获得解脱吗?所以改编者还是明智的,仍然选择让王佳芝“死”, 但是却给她贴上一张“偷生者”的标签。不知道这应该算是“神来之笔”呢,还是“弄巧成拙”?王佳芝以这样的人物形象收场,应该是和张爱玲的原意大相径庭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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