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杨佳母亲被公安偷偷送入北京公安机关所属的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吾本善良-

新手上路
注册
2008-11-02
消息
276
荣誉分数
1
声望点数
0
杨佳母亲王静梅在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上午十时三十三分,王静荣打来电话,说王静梅有消息了。

王静荣告诉我,11月8日星期六,居委会领导找到她,上边让通知说,王静梅在北京公安机关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治疗。

接到通知后,王静荣在11月9日去见了王静梅。王静梅告诉她,自己是7月2日被带到这里治疗的,谢有明律师曾到过医院找她签订委托书。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既感到十分惊讶,以前的猜测终于得到了验证,王静梅不是自己失踪,而是被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了。

谢有明、谢晋律师到安康医院找王静梅签订委托书时,王静梅正患着精神病,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找一个精神病人给自己授权,这也太离奇了吧?从法律上看,这个授权显然是无效的。

由于授权没有法律效力,谢有明、谢晋律师接受委托,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因此,杨佳案一审程序严重违法,单就这一点案件就应当发回重审。

王静梅患精神病了,这也证明母子俩可能存在精神病遗传基因。再结合王静梅叔叔患过精神病,杨佳患过心理疾病,大脑又受过伤等情况来分析,杨佳很可能患有精神病。

由于公安机关委托的精神病鉴定,不仅司法鉴定主体资格有问题,而且也没有采集相关病史,鉴定程序极为草率和不负责任。故应当为杨佳重做精神病鉴定,以确认杨佳是否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84577
 
原来“有关单位”又干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伤天害理勾当

snap083.jpg



像电影《追捕》里出现的横路竟二?
 
哈哈哈哈,只能一笑了之。
 
王静梅之“失踪”,也是杨佳案的“最重要证人”的失踪。上海警方的如此作为,完全可以定义为对一起轰动性大案的重要证人的“非法绑架”和“秘密关押”,其 性质之恶劣,已经与黑社会无异。更可怕的是,当警察权沦为“黑社会”,也就是公权力沦为黑势力,其对人权的践踏和对公益的伤害,远甚于非政府性质的“黑社 会”。

正是在这132天中,杨母在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性治疗”,上海司法当局完成了对杨佳案的侦讯、精神鉴定和起诉,完成了上海当局安排的谢有明律师获得杨母的“委托书”,也完成了判处杨佳死刑的一审和维持一审判决的二审。
 
杨佳母亲“带病现身”考验司法理性

作者: 刘晓原 | 2008年11月12日 08:43 | 栏目: 法制时评
(10) 点击 | (0) 评论 | 本文地址: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85707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李克杰http://www.jjxww.com/html/show.aspx?id=131550&cid=31

杨佳母亲“带病现身”考验司法理性

公安机关和律师共同“保密”王静梅患精神病这一重要情节,其中是否存在某种程度的“设计”或“默契”,必将成为笼罩在杨佳案的厚重疑云。

■李克杰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 在杨佳袭警案一、二审终结,正在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之际,突然传来了一个惊人消息:杨佳已经“失踪”4个多月的母亲王静梅被找到了!尤其令人惊讶的是,王静梅根本没有“失踪”,而是自7月初至今都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杨佳母亲王静梅的“带病现身”,让本来就存在激烈争议的杨佳案再生新疑点,而且很可能直接影响对杨佳的精神状况鉴定,进而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因为据医生介绍,王静梅的病不是现在得的,是一直有这个毛病。那么,杨佳到底有没有精神病?这是公众的第一个疑问,也是司法机关必须重新认真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

鉴于精神疾病的高度遗传性,杨佳母亲长期患有精神病,致使杨佳患有精神病的可能性极大。而杨佳在实施袭警行为时是否患有精神病,一直以来就是杨佳案争议的焦点。法院的解释是,已经做过精神病鉴定,结论是杨佳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而现在杨佳母亲王静梅因患精神病被公安机关强制治疗的消息,意味着杨佳案出现了新的证据,可能影响此前作出的“杨佳没有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进而影响杨佳的刑事责任能力判定。依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至少从程序上讲,已经进入死刑复核程序的杨佳死刑案,应当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以防止错杀精神病人。

同时,还有一个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疑问,很可能也是公众普遍关注的。那就是,杨佳袭警案影响如此之大,在一、二审过程中几乎是全国人民都在寻找杨佳的母亲王静梅,而且王静梅身患精神病的实际状况对杨佳的精神病鉴定结论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公安机关和一审辩护律师为什么要不约而同地为被强制进行精神病治疗的王静梅“保密”呢?是王静梅本人的意思,还是公安机关和一审辩护律师受到了有关方面的影响而采取的“积极配合行为”?事实上,对于为何一直没有公开杨佳母亲在精神病医院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尚未对外解释。这一重要“情节”更让人浮想联翩、疑问重重,这些疑问最终必然折射到对杨佳案的审理是否公正的猜疑上。

在笔者看来,从心理上,很可能警方和司法机关并不愿意接受“杨佳患有精神病”的鉴定结论,因为那意味着杨佳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者部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而将不会受到最严厉的制裁,这种判决结果对于一个表面上看“罪大恶极”的案件来说,多数公众都不会接受,尤其那些牺牲警察的家属和同事们更不会接受。但也应当看到,严格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和根本要求,同时该杀的杀,不该杀的不杀也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要求。因此,从法治角度,杨佳即使被鉴定为精神病,免除或减轻刑事处罚,天也塌不下来。事实上,如果司法机关向公众和受害人家属解释清楚,在实行依法治国10多年后的今天,大家是能接受现实的,毕竟感情的归感情,法律的归法律。

另外,杨佳母亲患精神病被强制治疗这一事实,也使杨佳案一审中的相关程序面临质疑。其中影响较大的就是一审辩护律师谢有明担任杨佳辩护人,来源于王静梅精神病治疗期间的签字委托。那么,刚入院治疗不久的王静梅签字委托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存疑问。如果委托书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就意味着杨佳案一审中委托律师程序有瑕疵,特别是公安机关和律师共同“保密”王静梅患精神病这一重要情节,其中是否存在某种程度的“设计”或“默契”,必将成为笼罩在杨佳案的厚重疑云。所有这些疑云,都需要司法机关的实际行动及相关机关和人员的合理解释来加以消弭。





律师称杨佳母亲在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

2008年11月11日 04:36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昨天上午,北京律师刘晓原在其博客中披露,杨佳母亲王静梅在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杨佳姨妈向记者证实,她已于11月9日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

属的安康医院看望了妹妹王静梅,估计在一二周能够出院。

杨佳案发生之后,杨佳母亲一直未出现,杨佳姨妈王静荣曾一度向警方报案,说妹妹王静梅失踪了,但警方一直没有答复。王静荣说,由于自己一再公开要找妹妹

王静梅,当地警察上门找过她两次,提醒不要上当受骗。

11月5日,王静荣所在居委会主任告知,王静梅找到了,“上级通知”她可以探望。11月9日,王静荣在居委会主任等人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

“我以为(妹妹)精神病得不行了。”王静荣说,之前妹妹脾气急躁,但是不是有精神病自己也不知道。王静荣发现妹妹还很正常,住在一个约10平方米的病房里,里面一张床,一张长桌,没有特殊的看护,医生会给做检查。进入病区不用搜身,但设有监视器。据医生介绍,王静梅的病不是现在得的,是一直有这个毛病,是人格障碍,偏执性。

对于为何官方一直没有公开杨佳母亲在精神病医院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尚未对外解释。

北京警方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杨佳母亲王静梅此前也是个上访“钉子户”。据媒体报道,2000年,王静梅在宣武区虎坊桥东边的一个招待所当服务员,发生了一次肢体冲突,她认为自己被人打了。王静梅把对方告上法院,但最后法官认定双方互殴,各自负担。王静梅对此耿耿于怀,开始了漫长上访之路。退休之后,更是常年将主要精力放在上访上,辗转于北京公检法各部门,直至北京市委、国务院信访办和最高法院信访办。

这位人士说,上访者一般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通常都会出现愤恨、不满、焦躁、争辩、纠缠、易怒,甚至过激言行等心理刺激反应表现。他强调,这不一定就是精神病,需要具体鉴定,但上访者患精神病的几率比普通人要高。

刘晓原为王静荣起草了一份“紧急情况反映”,昨天下午特快专递寄给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其中提出王静梅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杨佳也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建议杨佳案发回重审,重做精神病鉴定,以避免错杀精神病人。刘晓原认为,王静梅在精神病院治疗,王静梅叔叔患过精神病,杨佳患过心理疾病,大脑又受过伤,这些情况综合起来分析,杨佳可能患有精神疾病。

去年10月5日,杨佳在派出所里究竟有无挨打,目前上海警方予以否认,而杨佳却坚称被打了。在事发当晚,杨佳曾给其母亲打了电话,那中间谈了些什么呢?杨佳姨妈王静荣在安康医院询问了王静梅,她给记者予以了转述。

去年10月,杨佳去上海,母亲王静梅并不知道。去年10月5日晚上,杨佳给母亲打来电话,说在派出所给人打了。王静梅通过电话与当事警察说,这个事情解决办法有两条,一是道歉,二是要出具回执(解释:就此件事情的说明)。但警察不同意,还威胁说,“你不要这么闹了,否则找个证人,就可以把杨佳给拘留了。”王静梅听后非常恼火,在电话中同警察说,“如果拘留了我儿子,我跟你们没完。”最后杨佳被放了出来。

之后杨佳就一直上访,王静梅曾劝儿子不要争执这个事情了,“不要理了,那是一帮流氓”,但杨佳不理。上海警察到北京来过两次。第一次王静梅没有见到,第二次,她见到了。但王静梅仍然要回执,对方不给,说只给1500元,她仍然不同意。后来对方又提出给1万元私了,但她和杨佳均认为,不给回执,就不要钱。

(南方都市报供稿)
律师称杨佳母亲在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 - 刘晓原的博客 | 刘晓原的博客 | 博联社
律师称杨佳母亲在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_资讯_凤凰网#
 
不让会见杨母,诊断证明难拿到!

作者: 刘晓原 | 2008年11月11日 15:19 | 栏目: 法制时评
(933) 点击 | (31) 评论 | 本文地址: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85391

 早上七时三十分,我与助理等四人乘车赶往朝阳区。 到了朝阳区上东国际酒店附近,王静荣已在那里等着我们。赵赵开车提前赶到了,王静荣坐上他的车,我们两辆车一起奔向顺义区。

由于线路不熟悉,至到上午十时,我们才赶到了位于顺义区南彩镇滨河路俸伯段4号的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http://www.bjgaj.gov.cn/web/gspdAction.do?method=getSectionInfo&id=7575&type=qtzw&title=5YyX5Lqs5biC5YWs5a6J5bGA5by65Yi25rK755aX566h55CG5aSE

下车后,我与王静荣共四人准备进去。到了门卫处办理登记时,保安说一次只能进三人。

进入大院里后,我们找到了北京市安康医院。医院的铁门是关着的,旁边装有程控,医师可以按密码打开侧门进去。

在医院大门的左侧,有一问探视室。家属探视病人先要办理登记,由工作人员打电话到病区,医师才会把病人带出来会见。

负责办理登记的是一个女警察,王静荣办完了登记,女警察将电话打到了王静梅所在的306病区,但电话总是占线打不进去,女警察叫我们等一会。
多次拨打电话接不通,女警察发起了火,为何总没有人接电话,他们想不想干了?

过了十分钟,有一个工作人员经过探视室,女警察要他去把医师叫出来。

过了一会儿,潘主任和一个青年人来到探视室,她把我们请到一间办公室。王静荣对潘主任说,今天来是给王静梅送几件衣服,还想向她了解一点情况。

潘主任说:“你星期天来会见后,王静梅情绪一直不稳定,还是不要见了。”

王静荣提出要求复印病历。潘主任解释道,王静梅还在治疗中,现在不便复印病历,等治疗完结再给吧!

王静荣向潘主任介绍了我的身份,她说:“王静梅怎么被送进精神病医院,这件事家属需要搞清楚,所以特意请了律师一起过来。”

我对潘主任说,按照《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第43条规定,家属是有权要求复印病历,了解相关病情的。如果因为还没有治疗完结,不方便给病历的话,也应先给诊断证明。一个人被送到精神病医院了,医院是要先经过诊断确诊的。总不可能不经过确诊,就把她当作精神病人收治吧?

我说,之所以现在要诊断证明,是因为要将诊断证明作为证据,递交给最高人民法院。现王静梅患了精神病,她儿子杨佳也可能存在遗传。为此,我给潘主任详细说了案件有关情况,以及杨佳种种不正常行为。

潘主任说,这起案件听说过,但不是很了解。至于遗传基因有可能存在,但并不一定有因果关系。

我笑着反驳,有没有遗传基因,有没有因果关系,这只能靠鉴定来确认了。

反复强调了精神病诊断证明对杨佳案的重要性后,潘主任才表示可以由王静荣的居委会开出一份证明,再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就可以给出具了。

在谈话过程中,我问了潘主任,王静梅到医院后,你们为何不通知家属?她说,五静梅当时不说家属情况。我反问,那公安机关可以查到呀?

我再问,到底是谁将王静梅送过来的,潘主任说是大屯派出所。

按照《北京市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治疗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公安机关将精神疾病患者送到医院强制治疗后,就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知家属。

如果说王静梅当时不说家属的情况,导致公安机关无法通知的话。在7月中旬王静荣向公安机关报了失踪案后,为何还不去通知家属呢?他们不仅不通知,竟然还说“王静梅在7月4日,自行离开了派出所”。至到王静荣向朝阳区人民法院准备提起诉讼了,公安机关继续隐瞒不将王静梅的下落情况通知家属。

潘主任同意出具王静梅的诊断证明后,我们就离开了安康医院。出大门时,我看了一下手机,是上午十时四十六分。

在返回的路上,王静荣说到家后马上就去开证明,下午再来安康医院拿诊断证明书。

赵赵送王静荣回家,我与助手则回了律师事务所。

下午二时三十分,王静荣给我打来电话说,中午找到居委会王主任,王主任表示开这样的证明,她作不了主,必须要请示乡政府的江部长。

王主任当即就给江部长打电话,但是一直没有打通。王静荣又问,江部长是不是还要向上级请示?王主任说很有可能。王主任要王静荣别着急,说自己下午去乡政府开会,请示后再给她打电话。

王静荣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等到电话,于是就给我打来了电话,说估计开不了证明。我告诉王静荣,现在就去乡政府找江部长,问问他们到底为何不开证明?

此时披露后,离奇的事又开始出现。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为何将杨母送精神病院治疗?

作者: 刘晓原 | 2008年11月11日 07:12 | 栏目: 法制时评
(1541) 点击 | (95) 评论 | 本文地址: http://liuxiaoyuan.blshe.com/post/3388/285170

  11月5日,王静荣接到居委会领导电话,才知道妹妹王静梅在公安机关的安康医院接受精神病治疗。11月9日,她终于在安康医院见到了失踪四个多月的王静梅。
杨佳袭警案发后。7月2日,王静梅被警方带到朝阳区公安分局大屯派出所协助上海警方调查。此后,王静梅下落不明了。

为了寻找妹妹,王静荣报了人口失踪案。大屯派出所告之说,王静梅在接受调查后,已于7月4日自行离开了派出所。

9月11日,王静荣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朝阳区公安分局,要求寻找王静梅下落。但是法院拒绝受理此案,并把代为立案的律师强行拉出了法院。

对王静梅莫明其妙失踪之事,我写过多篇文章予以质疑。我始终认为她还在北京,前不久网上传言说王静梅自杀了,有记者就采访我,问消息是不是可靠?我口中虽说半信半疑,但心里还是不相信。现在王静梅终于有消息了,真相也将大白于天下。

那么我们就要问了,为何将王静梅送到精神病医院接受强制治疗?

王静梅是7月2日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的,她此时身份只是犯罪嫌疑人的母亲,由于她可能了解案情接受警方调查,从法律上来看,她还是一个证人。

警方对证人调查完后,如证人是精神正常的人,可以让她自行回家。如证人在接受调查时,突然犯了精神病,就应当通知家属,让家属接其回家。如直接将她送去精神病医院治疗,应当立即通知家属。

对王静梅调查完后,没有让她回家而是送到精神病医院,有可能是王静梅受到刺激后突发了精神病。假使是这样的话,公安机关将她送去治疗并无不妥,但是为何不及时通知她的家属呢?

如果王静梅没有精神病,公安机关强行将她送去接受治疗,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接受一个没有精神病的人住院治疗,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这等于是在实施非法拘禁。

精神病医院对王静梅强制治疗四个多月后,有关部门才让通知她的家属去会见,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和《北京市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治疗实施办法》规定。

《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第31条规定,当精神疾病患者有危害或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时,公安机关才可以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强制治疗,并要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

该《条例》第43条规定,精神疾病患者及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有权了解患者病情、诊断结论、治疗方法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条例》第44条还规定,精神疾病患者享有通讯、会见来访者、处理私人财物等合法权益;因病情或者治疗等原因需要限制住院精神疾病患者上述权益时,医师或者护士应当将理由告知该精神疾病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并由医疗机构在病历中记录。

《北京市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治疗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精神疾病患者送至医疗卫生机构后,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并做工作记录;无法通知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工作记录中注明原因。

《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公安机关将精神疾病患者送往安康医院进行强制治疗的,办理程序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需要将精神疾病患者送往指定医院强制治疗的,由公安机关填写《北京市精神疾病患者强制治疗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经公安分县局负责人批准后,送往指定医院强制治疗。卫生部门参与现场处置时,应当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实施办法》第12条第三款规定,经诊断认为需要住院治疗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指定医院通知后24小时内通知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办理住院手续。对无法通知到精神疾病患者监护人、近亲属的或者监护人、近亲属拒绝办理住院手续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办理,并在工作记录中注明原因。

使人感到气愤的是,当王静荣向朝阳区公安分局报失踪案时,竟然还在忽悠说“王静梅已自行离开了派出所”。那我们就要问了,到底是谁把她送去强制治疗的?难道是王静梅自己去安康医院治疗的吗?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看来刘晓原律师还在想着要为杨佳免费辩护,并且为了那个免费辩护权不惜超越自己职责权限,并发表极其不负责任的评论,应该取消其律师资格。
 
杨母“失踪”案,全国人民需要一个说法 zt

杨佳杀警的第二天,其母王静梅就“失踪”了。从那天起,疑问和悲哀就一直折磨着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一个活生生的公民可以无缘无故、莫名其妙地人间蒸发掉?且因失踪长达一百多天,人们几乎已经认定,再也不会有王静梅的消息了。昨天,这件极具诡秘意味的案件有了明朗的报道——王静梅失而复出了,她“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看完那些出乎预料的报道,我觉得,有一连串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


从报道看,王静梅一“失踪”,其家人就以“人口失踪”报警,那是7月13日,但接待的宋警官答复:“领导不在,不能报案”。请问,“领导不在,不能报案”是哪条法律规定的?此后的7月14日、17日、21日、22日,王静梅的姐姐又多次上门北京的大屯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信访办报案找人,结果不是“你妹妹在派出所呆了两天就走了”,就是“只能找派出所及承办警官”。如此答复说明北京警方“不知道”王静梅的下落,那么请问,一个连警方都“不知道”去向的王静梅,怎么报纸上有她“在北京委托上海律师谢有明为杨佳辩护”的报道?是北京警方撒谎,还是王静梅被北京警方以外的机关弄走了,这是个什么机关,它有权让一个公民在一段时间内消失?

7月18日,王静梅的姐姐多次电话询问上海警方她妹妹的下落,结果也是“这些单位都互相推诿,不给答复”。请问,用纳税人血汗养起来的、肩负保卫人民生命安全重任的警方,对有关一个活生生公民下落的询问,怎么能“互相推诿,不给答复”?上海警方究竟是惯常的敷衍了事,还是另有难言之隐?

现在我们终于知道,王静梅“从7月初至今都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请问,把一个“有精神病”的人拉去强制治疗,为何事先不告知其家人?是哪条法律授权某一机关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强制一个公民去看病?这个问题不交代清楚,类似的事情今后岂不是要成为“惯例”?所有公民的安全岂不是都要被这个“惯例”的阴影所笼罩?

疑问还有许多。比如,既然王静梅“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那么,为何最初带走王静梅协助调查的北京市大屯派出所不知道此后王静梅的下落?为何透露王静梅目前下落的是居委会主任,而不是强制她去治疗的那个机关?为何杨佳父亲请的律师不被官方接受?为何是医生说王静梅“一直有这个毛病,属人格障碍,偏执性”,而王静梅的家人至今没说过她“有病”?……

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方面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否则,我们有太多太多的担心:担心自己或家人有一天突然失踪遍寻不着,担心一人“犯法”株连九族,担心有个法外运行的神秘机关,担心……
 
看来刘晓原律师还在想着要为杨佳免费辩护,并且为了那个免费辩护权不惜超越自己职责权限,并发表极其不负责任的评论,应该取消其律师资格。

喉舌同志整天捉摸着怎么堵别人的嘴,
以营造和谐社会,
真是用心良苦!
 
喉舌同志整天捉摸着怎么堵别人的嘴,
以营造和谐社会,
真是用心良苦!

“我本(不)善良”原来是一座山雕。
 
杨母“失踪”案,全国人民需要一个说法 zt

杨佳杀警的第二天,其母王静梅就“失踪”了。从那天起,疑问和悲哀就一直折磨着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一个活生生的公民可以无缘无故、莫名其妙地人间蒸发掉?且因失踪长达一百多天,人们几乎已经认定,再也不会有王静梅的消息了。昨天,这件极具诡秘意味的案件有了明朗的报道——王静梅失而复出了,她“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看完那些出乎预料的报道,我觉得,有一连串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


从报道看,王静梅一“失踪”,其家人就以“人口失踪”报警,那是7月13日,但接待的宋警官答复:“领导不在,不能报案”。请问,“领导不在,不能报案”是哪条法律规定的?此后的7月14日、17日、21日、22日,王静梅的姐姐又多次上门北京的大屯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信访办报案找人,结果不是“你妹妹在派出所呆了两天就走了”,就是“只能找派出所及承办警官”。如此答复说明北京警方“不知道”王静梅的下落,那么请问,一个连警方都“不知道”去向的王静梅,怎么报纸上有她“在北京委托上海律师谢有明为杨佳辩护”的报道?是北京警方撒谎,还是王静梅被北京警方以外的机关弄走了,这是个什么机关,它有权让一个公民在一段时间内消失?

7月18日,王静梅的姐姐多次电话询问上海警方她妹妹的下落,结果也是“这些单位都互相推诿,不给答复”。请问,用纳税人血汗养起来的、肩负保卫人民生命安全重任的警方,对有关一个活生生公民下落的询问,怎么能“互相推诿,不给答复”?上海警方究竟是惯常的敷衍了事,还是另有难言之隐?

现在我们终于知道,王静梅“从7月初至今都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请问,把一个“有精神病”的人拉去强制治疗,为何事先不告知其家人?是哪条法律授权某一机关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强制一个公民去看病?这个问题不交代清楚,类似的事情今后岂不是要成为“惯例”?所有公民的安全岂不是都要被这个“惯例”的阴影所笼罩?

疑问还有许多。比如,既然王静梅“在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属的安康医院接受强制治疗”,那么,为何最初带走王静梅协助调查的北京市大屯派出所不知道此后王静梅的下落?为何透露王静梅目前下落的是居委会主任,而不是强制她去治疗的那个机关?为何杨佳父亲请的律师不被官方接受?为何是医生说王静梅“一直有这个毛病,属人格障碍,偏执性”,而王静梅的家人至今没说过她“有病”?……

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方面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否则,我们有太多太多的担心:担心自己或家人有一天突然失踪遍寻不着,担心一人“犯法”株连九族,担心有个法外运行的神秘机关,担心……

杨佳袭警案件之审判清晰的很。我看是一直在折磨着包括刘晓原在内的十几位北京律师们,也一直在折磨着民晕轮子们。可怜杨佳母子还真以为刘晓原等民晕轮子很关心他们似的,其实不过是他们借题发挥的棋子而已。

没有听到刘晓原说要为那位弑师的学生免费辩护吧。难道他忘记自己是律师了吗?或者是因为没有油水可捞?
 
很可惜啊,这么强悍的新闻,今天听cbc radio采访上海“普通”市民居然没有人提到这件事儿,lz组织办事儿太不靠谱儿了。。。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