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 门口碰到的让人很窝火的事情

赞成。"按死喇叭直到对方滚蛋"是正解。如果你走反道,出了事全是你的。同意,同意。
 
也不能说楼主的帖子没用,最起码看到帖子的人以后不会这么做了。 生气是没有用的,这个世界上什么人都有,不喜欢就避而远之了。
 
正解是:车子上前抵住他,报警,他后退,你就继续向前抵,不留位子让他逃跑,直至警察赶到,然后你就看笑话吧。
 
正解是:车子上前抵住他,报警,他后退,你就继续向前抵,不留位子让他逃跑,直至警察赶到,然后你就看笑话吧。
:cool::cool::D
 
从另个角度说几句吧。我好歹是给人管过一帮司机,也处理过交通事故。

Defensive driving课上的一个instructor说过这么一句话,司机的责任不是改变世界,而是保证安全。

其实所有驾校的理论课,都会讲到所谓的Tolerant。

正规的运输公司调查事故的时候,把事故分成几类,首先是at fault和no fault,在no fault accident里面还分avoidable和not avoidable。

另外,很多运输公司面试司机,不看人家怎么开车、技术如何,只是聊聊天,看看他的脾气如何,就知道这人是否可用。爱讲理爱叫真的,技术再好也做不成好司机。开车,第一要紧的是脾气。

我知道一起事故,一个bus撞了个小车,伤了人。起因是小车在2-lane rural highway的双黄线路段强行超车,bus装没看见,不让。结果小车不得已强行并线,侧后被碰了一下,油箱起火。

小车很没理,而且那个小车司机是早在警察局挂了号的,执照还被吊销过。最后,小车有错,但警察也没放过bus driver。

警察有警察的理由。如果听任大家在公路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权益就大过人命了。

当然那是个严重事故。可是开车这活儿,除了脾气之外,最要紧的就是习惯了。

在路上维权的习惯,最好是没有。惩治那些不规矩的driver,是警察的事。

最后说个笑话。在国内的时候,和朋友一起跑长途。刚过保定,碰到一位女士骑车横穿公路,朋友踩了脚急刹车。

那女士抬头就是一句:你怎么开车呢?

朋友笑着说:我胆小,不压你,你还是等下一个吧!
 
超速问题,国情不同,在加拿大冬季夏季的路况相差很大,现有技术没有便捷办法标出夏季限速与冬季限速,因此所有标记都按冬季要求,相当保守,到了夏季超速自然是合理的了。法律的最终目的是维持合理与平衡,因此警察在夏季对一般性合理超速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不能为了限速而限速,公路法第一要义是保畅通与便捷。不能把法律想象为白子黑字,非此即彼,否则要法官和律师干什么,电脑判案多迅捷。要把法律想象为天平,可以左倾也可以右倾。判断力最为重要。
这里法官叫Judger就是这个意思。

哦,限速的设定,没考虑冬天下雪的事儿。限速,指的是路面干燥、视线良好、traffic允许的情况下的最高车速。交通规则里讲,driver应该根据路况调整车速。

有次吃了张冤枉的parking ticket,去打官司。听那法官断案,挺有意思。其中有这么个官司。某老兄吃了张闯红灯的罚单,不服。说路上有雪,我按限速开的,看见黄灯就刹车还是停不住,只好冲过去了。法官说,在渥太华每年起码有四个月是这种天气,你应该学会在这种天气开车。

那天在我前面的几个案子,法官多少都给减了些罚款,而且说话一直都很幽默友好。只有这件,不单是一分钱不减,话说得也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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