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也看到主坛那个帖子了,还没等参与,帖子就沉了。这会儿精灵同学又提到了,俺们也就说说俺们的看法:
首先,我觉得现在这个社会对婚外情也好,小三也好已经很宽容了,也很理解了。因为人的感情不是受自己控制的,爱谁不爱谁不是自己说了算的。但是人的行为是可以自己控制的,所以说你一旦有了婚外情,怎么样来处理这个问题,还是体现了一个人的品质的。
就说那个人,婚外情二十年没有知会自己的妻子,这是不对的,对他的妻子也很不公平。试想,如果说你最开始有婚外情,藏着掖着可以理解。但是二十年了,而且和小三之间感情也很稳定了,为什么一直不告诉自己的妻子?
当然,这个男人可能是认为自己这样做是为了照顾妻子的感觉,可怜妻子。其实这种解释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你二十年前刚刚发生婚外情的时候,就知会自己的妻子,那个时候她也只有三十岁左右,完全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而现在她已经五十岁了,再让她去选择,她几乎没再有什么机会了,所以对他的妻子非常不fare。
另外,提到小三多年来一直在为这个男的尽义务,这个也站不住脚。因为义务应该和权利相联的。小三其实是没有这个权力去尽什么义务的,她其实是借助了爱情的名义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我的意思是说,小三爱这个男人没错,但是处理的方式不对,因为婚姻这个东西对也好,不对也好,它就是目前这个社会人们规范情感的一个行为准则。也就是说两个人一旦结婚,这就是一个契约。当一方想毁掉这个契约的时候,是应该考虑给对方带来的损失的,当然怎么样考虑这个比较复杂。但是至少不能够说,二十几年的婚外情愣是没有告诉自己的配偶。。如果小三和这个男人真爱,就是应该各自和自己的配偶提出分手,然后到一起的,因为社会也好,法律也好都是允许离婚的。当然,如果各自的配偶允许他们婚外情,那是另外一回事。
还有就是说,妻子长年在外出差,没办法照顾丈夫,这不完全是妻子的责任。这是由妻子的工作性质决定的,而且夫妻之间选择一个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也应该是两个人的共识,不能够把责任完全推给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