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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也看到主坛那个帖子了,还没等参与,帖子就沉了。这会儿精灵同学又提到了,俺们也就说说俺们的看法:
首先,我觉得现在这个社会对婚外情也好,小三也好已经很宽容了,也很理解了。因为人的感情不是受自己控制的,爱谁不爱谁不是自己说了算的。但是人的行为是可以自己控制的,所以说你一旦有了婚外情,怎么样来处理这个问题,还是体现了一个人的品质的。
就说那个人,婚外情二十年没有知会自己的妻子,这是不对的,对他的妻子也很不公平。试想,如果说你最开始有婚外情,藏着掖着可以理解。但是二十年了,而且和小三之间感情也很稳定了,为什么一直不告诉自己的妻子?
当然,这个男人可能是认为自己这样做是为了照顾妻子的感觉,可怜妻子。其实这种解释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你二十年前刚刚发生婚外情的时候,就知会自己的妻子,那个时候她也只有三十岁左右,完全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而现在她已经五十岁了,再让她去选择,她几乎没再有什么机会了,所以对他的妻子非常不fare。
另外,提到小三多年来一直在为这个男的尽义务,这个也站不住脚。因为义务应该和权利相联的。小三其实是没有这个权力去尽什么义务的,她其实是借助了爱情的名义侵犯了别人的权利。我的意思是说,小三爱这个男人没错,但是处理的方式不对,因为婚姻这个东西对也好,不对也好,它就是目前这个社会人们规范情感的一个行为准则。也就是说两个人一旦结婚,这就是一个契约。当一方想毁掉这个契约的时候,是应该考虑给对方带来的损失的,当然怎么样考虑这个比较复杂。但是至少不能够说,二十几年的婚外情愣是没有告诉自己的配偶。。如果小三和这个男人真爱,就是应该各自和自己的配偶提出分手,然后到一起的,因为社会也好,法律也好都是允许离婚的。当然,如果各自的配偶允许他们婚外情,那是另外一回事。
还有就是说,妻子长年在外出差,没办法照顾丈夫,这不完全是妻子的责任。这是由妻子的工作性质决定的,而且夫妻之间选择一个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也应该是两个人的共识,不能够把责任完全推给妻子。
就紅色的兩點comment一下。
1) 選擇是人的基本權利, 三十和五十是沒有區別的, 人的精神是平等的, 三十和五十的她對男人應該是一樣的, 也就是說,沒有必要把五十的女人歸位弱勢類,即使80這女人精彩,同樣是美麗和精彩的,沒必要用男人對地她的態度作為一個恆量尺度。如果這麼想本來就很失敗
哈哈,坑哥这叫不平等竞争。下面这段转贴能扒开这种无视年龄差距理论的画皮。
***
(ZT)
在商业上,倾销是一种罪,属于不正当竞争,是要受到惩罚的,但是在感情上呢?年轻女孩子,喜欢上事业有成的已婚男人--她宣布什么都不要,只要他这个人, 这算不算"倾销"? 算不算"不正当竞争"?
有许多女人,遭遇到这样的"不正当竞争"。年轻的时候,爱上不名一文的男人,两个人一起吃苦一起创业,然后有了钱买了车置了业,这个时候,更年轻的女孩子扑上来了,而且各个都很高尚,口口声声说,爱一个人不是错,难道他结婚了,我就不能爱他吗?
你去找她吗?你还没有开口,人家就会说,如果你对自己足够自信,就和我竞争嘛!可是,怎么竞争?人家比你年轻十几岁,人家没有孩子没有拖累,人家有的是时间陪着你的男人,而且人家可以每天给你的男人发短信打电话,或者就是不发短信不打电话,装疯卖傻地找你的老公吃顿饭喝个茶,吃着高兴的时候牵个手抱一抱,你能怎么办?跟自己的男人离婚?那岂不是亲者痛仇者快?不离婚,装没看见?可是每天自己一个人在家,空空荡荡的房子,再有一个孩子整天问你爸爸什么时候回来,你说什么?!
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消息,说好多女大学生面临毕业,不找工作找婚介,说起来,她们的择偶条件真不高,不论岁数不论出身,只要是男的,有车有房,即可。当时就想,在中国做男人真幸福。只要有份体面的工作,不错的收入,有个窝有辆车,就有年轻女孩子往上扑。
这一样的本质吗?
按照你的本质 ,那第三者就是一心肌梗塞的病人了,是吧?如果是这样,我一定会让那病人先去医院。
但本质一样吗?
在buss上,如果人家不让座给你,你是不是要把人家扔下车?你怎么知道坐着的那个人的情况如何?已经给你这个老弱病残的伤得遍体了。
观点也许有一点出入,但本质还是一样的,如果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财政都由家里的女人掌管,男人用每一分钱都必须向老婆申请,看看这个世界上能有多少个小三?
观点也许有一点出入,但本质还是一样的,如果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财政都由家里的女人掌管,男人用每一分钱都必须向老婆申请,看看这个世界上能有多少个小三?
在buss上,如果人家不让座给你,你是不是要把人家扔下车?你怎么知道坐着的那个人的情况如何?已经给你这个老弱病残的伤得遍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