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与爱 - 圣经中的家庭伦理与夫妻之道

CHRIS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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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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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家庭婚姻问题专家,但是是家庭婚姻问题之一家,多少有点经验。和大家分享下吧。也欢迎其它弟兄姐妹和朋友分享。

记住一条原则:甜蜜的往事可以多说点。家庭的纠纷就不要多提了,讲讲一般原则就够了。当然,如果,您觉得自己的婚姻像我的一样牢不可破坚不可摧:),老婆或者老公大人又没有意见,那就但说不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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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老婆是一见钟情的。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是我的老婆。当然人家爱理不理的被追了许久才终于答应下嫁 - 我想这个恋爱结婚的过程,大家都差不多。

结婚之后我其实一直是一个大男孩,家庭就是个休息的港湾。但妻子很贤惠,各方面都照顾的面面俱到,所以我也乐得当甩手掌柜。就这样我们一直就这么过着,觉得很不错了。直到有一天 ......

有一天牧师替我们报名“Family Life Canada” 这麽一个关于家庭婚姻的讲座。从哪里出来之后,我们的婚姻有了质的改变。

这就像我以前在国内教书,觉得生活其实还很不错的。直到有一天到港大去作访问学者、并且拜访了一下老板的家之后,才忽然知道:这才是生活(90年代,国内外差距还挺大的)!

那么,那个讲座里面有甚麽魔法呢?

魔法的没有,但是它是根据圣经的真理所揭示的神对家庭婚姻的设计,对丈夫妻子角色的分配,对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以及对父母的关系的定规而发展出来的一套处理家庭关系的准则。照这些准则施行,婚姻永远是甜蜜的!

下面慢慢分享我对这些准则的体悟。在这里先为两个有关婚姻家庭的退修营做个广告:

Family Life Canada (九月份在多伦多有聚会):
http://powertochange.com/familylife/events/weekend-to-remember/dates-and-locations/

加拿大家新夫妻恩爱营 (七月份在多伦多有聚会)
http://www.cffc.ca/index_ct.html
 
想想应该有以下几个部分:
1)一般原则
2)家庭结构与伦理优先次序
3)夫妻之道
4)亲子之道
5)尊老之道
 
一般原则主要包括
1)爱
2)尊重
3)宽恕
4)容忍
5)不求回报(施比受更为有福)

~~~~~~~~~
上述原则其实也是做人的一般原则,适用但不局限于家庭婚姻关系。
 
如果婚姻关系中,只有一方愿意接受以上原则,而另外一方拒绝接受,岂不是接受的一方很郁闷?就好象福音真理一样,一个家庭里面都是那个抗拒真理的欺负那个接受真理的。
 
如果婚姻关系中,只有一方愿意接受以上原则,而另外一方拒绝接受,岂不是接受的一方很郁闷?就好象福音真理一样,一个家庭里面都是那个抗拒真理的欺负那个接受真理的。

所以这些教导基督徒比较容易接受些,因为基督徒有神。他们所受到的委屈、不公、欺负、算计、伤害都会在神那里得到安慰、得到补偿、得到医治。

说到一个家庭中一方信而一方不信,不信的一方因此总是欺负信的一方的情形,因为我自己的家庭不是这样的,所以不敢说什么。圣经中的确有这麽一条原则,就是信的要迁就不信的;信心大的要迁就信心小的。

如果要说点什么,那么我想说如果我们信心足够大,我们就能承受这些“欺负”了。

因为最大的“欺负”也不会超过把一个完全无辜完全圣洁的人钉死在十字架上,并且要他自己背着十字架走向刑场,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羞辱他折磨他 - 这样的“欺负”,我们的神我们的主已经为我们受了,并且得胜,并且得享荣耀,以至于十字架这样一个残忍的刑具,现在也成了荣耀的象征。在受人欺负的时候,主的祷告是:父啊,宽恕他们,因为他们做的,他们不晓得。

不仅如此,主基督应许我们,在我们的苦难中他会赐给我们平安、在悲哀中他会赐给我们喜乐、在劳碌中他会赐给我们休息,在软弱中他会使我们重新得力。这些应许,对于不信的人可能十分的虚无缥缈,但是对于活在主中的基督徒而言,却是和空气一样的真实、也和空气一样宝贵!
 
一般原则主要包括
1)爱
2)尊重
3)宽恕
4)容忍
5)不求回报(施比受更为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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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原则其实也是做人的一般原则,适用但不局限于家庭婚姻关系。

为了便于联想,现在把这个总结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四项基本原则:

一个中心自然是神,是基督。(对于非基督徒而言,这个的难度可能比较大了点)。
两个基本点是夫妻二人。 (家庭生活的一切都最终都落实在这两个人的肩头上)。
四项基本原则是:
1)爱与尊重的原则
2)忏悔与宽恕的原则
3)信任与宽容的原则
4)不求回报的原则
 
暂时列出个框架,细节以后再说。

1)家庭结构与伦理优先次序

圣经中所揭示的家庭结构应该是以夫妻为核心的。在这个家庭结构中,夫妻是一体的。所以有人说,婚姻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而是一加一等于一。

创世记2:24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 与妻子连合, 二人成为一体。

两人连合,成为一体,这不是一个容易的过程。这个连合要发生,有一个前提:丈夫要离开父母成为一个独立的男人。这离开不仅是时间空间上的离开,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离开。所以我们看到“Mom's Boy”总是为受到嘲笑的。

心理上的离开是最重要的,但是对于多数男孩而言,心理上的离开父母要用时间空间上的离开来保证。这就像断奶一样,你不能光靠告诉怀里的婴孩说,“妈妈要让你断奶,这是为你好”,这样就可以做到的。所以孩子大的时候要有意识的让他们独立出去、让他们犯错,让他们摔打。在我们还有能力帮助他们的时候让他们犯错并在错误中学习,比等到我们无能为力的时候才让他们犯错更聪明一些。但这是后话,到亲子关系的时候再谈。

当然,离开父母这一条对男人很重要,对女士同样重要,特别是在女权高涨的现代社会。

慢慢再来说“两人连合,成为一体这件事”。
 
那么家庭的伦理优先次序是什么?很明显,应该是:配偶、子女、父母、其它亲戚朋友。

妻子把丈夫放在第一位, 这在不同的传统文化中都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 要丈夫把妻子放在第一位, 除了基督教, 其它文化都做不到.

比如说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中, 妻子不仅要三纲五常,而且她不过是丈夫一件随时可以替换的衣服. 三国演义中岂不是有人把妻子杀了, 不过是为了给逃难的刘皇叔奉上一碗肉羹?! 而那位叫释迦的佛主同志, 虽然很年轻的时候就让妻子在家里守活寡, 但内心里也十分地欣赏(盼望)他的妻子为他殉葬, 他的妻子也真的为他殉葬了!
 
那麽为什麽夫妻为什麽要把彼此放在第一位? 从圣经的角度讲, 这是显而易见的,这是神的设计, 神的命令. 如果这真是神的设计神的命令, 那麽, 它应该在实际生活中是make sense的. 或者说, 不如此, 家庭生活应该就不能和谐. 是不是这样的呢?
 
是这样的,没有按照这个次序,肯定是不幸福的。但是,不是人人都愿意接受这个次序,也不是人人都愿意接受福音。有的人抵挡很厉害,神能不能救所有一切的人都认识福音?真到要姐妹付上生命的代价才能拯救她的弟兄吗?有没有人被不信主的另一半摧残很厉害的案例,拿出来讲讲。
 
家庭暴力据说都是逐步升级的。一味的宽容忍耐真的能救别人吗?如果最终可以救两个人都进入永恒,就是值得的。
 
家庭暴力据说都是逐步升级的。一味的宽容忍耐真的能救别人吗?如果最终可以救两个人都进入永恒,就是值得的。

如何对付家庭暴力的问题,一来我没有亲身经验,二来不是专家,可以说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例子,所以无法给出很具体的答案。

我想如果就一般原则而论,信主的一方一是要忍耐祷告,以无条件的爱接纳对方。二是要积极寻求帮助寻求保护,不要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要把罪和罪人分开。阻止犯罪不仅是保护自己、子女和其他无辜的人,也是帮助对方克服罪的捆绑罪的诱惑。
 
说到家庭结构和伦理顺序,其实还有一点应该提到,就是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是根植在圣经之中的。因为神在造(男)人之后说,那人独居不好,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神于是让亚当沉睡,取下他的一条肋骨造了夏娃。神只给男人(亚当)(希伯来文中“男人”和“亚当”是同一个字)造了一个女人给他做配偶。

男人多妻是人堕落后的结果。其实人类始祖亚当夏娃是一夫一妻;洪水中被拯救的诺亚也是一夫一妻。到了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到九十多岁时还是一夫一妻。不过他们显然受加南当地风俗影响不以多妻为罪,在老而无子的时候自作主张,以使女为妾生子,弄出许多家庭纠纷来。

以色列人的始祖雅各(以色列)更是由于舅舅兼岳父的欺诈而娶了两个老婆,在两个老婆争锋吃醋之下又收了两个使女为妾。所以以色列人多妻而不以为罪,尽管神借先知提醒警告亦无济于事。

使徒保罗写给提多的书信中谈到长老设立的标准时说
提多书1:6 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

保罗在这里并没有硬性规定信徒必须一夫一妻,但是他把一夫一妻当多一个众人应该仿效的领导者的美德提出来了。可见早期的基督教徒中也有多妻的,是基督徒对于圣洁的家庭生活的追求逐渐使得一夫一妻得以确立,并且这个过程是逐渐的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有趣的是,其他文明在接受基督教文化冲击之前,没有一夫一妻的。
 
那麽为什麽夫妻为什麽要把彼此放在第一位? 从圣经的角度讲, 这是显而易见的,这是神的设计, 神的命令. 如果这真是神的设计神的命令, 那麽, 它应该在实际生活中是make sense的. 或者说, 不如此, 家庭生活应该就不能和谐. 是不是这样的呢?

事实上无论是孝敬父母、还是抚养孩子,没有夫妻同心是不可能做好的。而要夫妻同心,彼此一定要把对方放在第一位,甚至在自身之上。

在奉养父母与教养孩子两项责任中,教养孩子高于奉养父母。原因下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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