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注意到没有,这位马楠同学最近发的几篇文章,充满了她曾经怒斥的普世/西方价值观,不知是受她那个普世/西方价值观的美国丈夫的影响,还是她那个可能不接受普世/西方价值观的美国丈夫,实在无法接受她对普世/西方价值观的接受,才愤而离婚?我前面说过,总结这个反美女愤青历年的言论,基本就是: 她的人权,要按照普世/西方标准,而其他中国人的人权,要按照中国标准。
“找小三、搞二奶”,是这位马楠同学的一面之词吧?按照中国的习惯,“找小三、搞二奶”,应该把两个孩子留给这位马楠同学,怎么把两个孩子一起带走了?这个政治女流氓,对当初的提问所做的解释,反反复复,与时俱进,已经有好几种解释了。她的话,已经没有什么credit了
她LG比她长得漂亮多了。
不难想象她在国内会遇到很多"挑战者"。
她做为家长,不买/做荤菜,对未成年人来说,应该算强迫吧?对未成年人来说,强迫不一定使用暴力。
另外,素食是否容易(不一定)造成儿童营养不良,一直是个正在探讨的问题。
食素和健康,一直有讨论,没有定论。
作为家长,在没有定论的情况下,用自己的判断来决定孩子的食物种类,有什么过错?
再转一个角度,如果小孩本身喜欢吃素,父母要求他吃肉,是不是也算虐待了呢?
算不算虐待,要看具体事实行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