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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层浪。各方对房贷新政的激烈反应是央行所始料未及的。
“其实央行并不是要刻意去打压房地产,也不是对房地产贷款的收缩,大家可能会对这项政策有些误解。”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的一位人士说,“央行对房地产的发展一直是支持的,但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这项政策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据悉,针对6月1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121号文件),央行将会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施工企业以及购房者在内的各方意见进行汇总和分析。
央行不出细则
121号文件对房地产贷款从批地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加强了管理,囊括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建筑施工、个人住房、个人商业用房等领域。
新的房贷政策甫一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哗然。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任志强感慨“房地产的冬天来了”;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评价,这是“近10年来见过的对房地产最严厉的一个通知。”
同时,有人以这项政策不具有可操作性为由提出批评,认为诸如“如何认定高价房”、“如何认定第二套住房”等技术问题不解决,央行此番新政将会流于形式。
还有传言说,为增强121号文件的操作价值,央行即将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据我所知,央行总行应该不会出台实施细则。”央行新闻处处长孙辉告诉记者。他说,央行对房地产贷款应该是起到“窗口指导”的作用,不可能制订非常具体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实施这项政策的过程中会有具体的操作办法。
另外,记者向央行有关人士询问了业界所质疑的主要问题。
如何对第二套商品房进行认定?假如某购房者在购买第一套商品房时在A银行贷款,在购买第二套商品房时又在B银行贷款,其身份如何认定?央行有关人士解释说,第二套住房的认定将依靠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以前商业银行间的信息不相互交流,但是121号文件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应将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登记在当地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要详细记载借款人的借款金额、贷款期限、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号码。商业银行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前,要到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进行查询,然后才能放贷。不过,这位人士也承认,各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漏洞,但这项制度将会逐步健全起来。
央行这位人士还澄清了文件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他说,“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银行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这项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各家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来具体操作。但是,“第二套住房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再执行住房优惠利率”这项规定就是强制性的,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山雨欲来
央行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政策并不是突然变脸。
“央行一直密切关注房地产的发展,这项政策出台前,我们已经进行了长达一年的市场调研。”央行货币政策司的人士说。
2001年6月26日,央行发布了《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下称195号文件)。
此后,2002年二季度及三季度的货币执行报告也都对房地产业发出警告:“房地产价格上涨、空置面积增加的潜在风险值得关注。商业银行在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要切实加强信贷管理,警惕房地产泡沫的出现。”
2002年11月,央行在全国范围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房地产信贷大检查。检查内容是对照195号文件,检查商业银行在2001年6月到2002年9月的房贷业务办理情况。大检查共抽查房地产贷款20901笔,金额1468亿元,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与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调查发现,违规贷款和违规金额分别占检查总笔数和总金额的9.8%与24.9%。
“检查结果有点出乎我们的意料,各商业银行所努力拓展的房地产贷款业务,竟然有这么高的违规率!”曾参与检查的央行货币政策司一位官员说。
2003年2月,央行在杭州召开了房贷大检查的总结会议,会议出台一份《调整房贷政策的征求意见稿》,拟对房地产贷款的利率、首付比例、期限、贷款条件等进行有区别的调整,旨在支持个人购买普通商品房、限制高档商品房以及收紧银行资金助长房地产泡沫的趋势。此时,一些消息灵通人士预感,金融监管部门大力整顿房贷市场已经是山雨欲来。
6月13日,央行终于祭出利器。
提前挤破泡沫
房地产行业到底有没有泡沫,业界一直存在激烈争论。
房地产大佬极力否认房地产业存在泡沫,强调“中国的房地产是稳定健康发展”。然而李扬指出,判断房地产泡沫是个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认为房地产行业已经出现泡沫,但是,局部地区的情况显示房地产确实有过热的趋势。
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02年1月至7月,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总量已经达到了1.2亿平方米,其中半数空置了一年,占压资金超过2500亿元。而今年前4个月,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同比又增长了9.6%,其中,空置期一年以上的商品房面积同比增长4.5%。
相当多的学者都认为房地产泡沫确实存在。
“以我的收入来看,在北京应该不算太低,但我是买不起商品房的,怎么能说北京的房地产没有泡沫?”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易宪容笑谈,“上海人很多都在讨论房子的投资问题,关注的是哪儿哪儿的房子又涨了。”
易宪容说,中国国内的房地产投资相当大一部分都来自商业银行,央行出台这样的政策,是想在泡沫不太严重的时候就挤破它,以免发生更大的危机。邻国的教训摆在眼前:日本房地产泡沫破裂以后,引起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如今日本的房价比最高时下降70%以上,给银行带来大量不良贷款,同时也连累社会消费能力下降。
另一方面,房地产业过分依赖银行的局面依然没有改变。
来自建设部等部委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投入资金中约20%至30%是银行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项目启动资金都来自银行;建筑公司的项目垫付资金往往要占总投入的30%至40%,这部分资金也多是向银行贷款;此外,至少一半的购房者申请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这几项累加起来,国内房地产项目中61%的资金来源于银行。
资金来源的集中度过高,使商业银行如火如荼的房贷业务走到悬崖边。
旨在预防通胀?
在“非典”影响渐渐平息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原本期待政府能出台刺激投资、刺激消费的政策,没想到却遭央行“当头棒喝”,一时都难以接受。
那么,央行此时出台“紧缩”贷款的政策,除了决心挤掉房贷泡沫以外,还有更为深广的用意吗?
“我国目前已经出现了通货膨胀的苗头,或者叫做趋势。应该在货币政策上有所紧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一位人士说。
央行日前公布的最新金融统计报告显示,今年5月末的广义货币M2余额为19.95万亿元,同比增长20.2%,创出1997年8月以来的最高值。并且,M2增幅已高于今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增幅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CPI增长之和的9.8个百分点,明显处于偏高的水平。另外,狭义货币M1余额也达到7.28万亿元,同比增长18.8%。有关专家对通货膨胀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泡沫有两种,一是房地产,一是股市。股市已经从2500点下降到目前的1500点左右徘徊,泡沫被挤出了不少,如今若要预防泡沫的话,只能从房地产下手。”这位人士分析说,“央行出台这项政策,可能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其实央行并不是要刻意去打压房地产,也不是对房地产贷款的收缩,大家可能会对这项政策有些误解。”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的一位人士说,“央行对房地产的发展一直是支持的,但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房地产的健康发展,这项政策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据悉,针对6月13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121号文件),央行将会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施工企业以及购房者在内的各方意见进行汇总和分析。
央行不出细则
121号文件对房地产贷款从批地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加强了管理,囊括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建筑施工、个人住房、个人商业用房等领域。
新的房贷政策甫一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哗然。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任志强感慨“房地产的冬天来了”;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评价,这是“近10年来见过的对房地产最严厉的一个通知。”
同时,有人以这项政策不具有可操作性为由提出批评,认为诸如“如何认定高价房”、“如何认定第二套住房”等技术问题不解决,央行此番新政将会流于形式。
还有传言说,为增强121号文件的操作价值,央行即将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据我所知,央行总行应该不会出台实施细则。”央行新闻处处长孙辉告诉记者。他说,央行对房地产贷款应该是起到“窗口指导”的作用,不可能制订非常具体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实施这项政策的过程中会有具体的操作办法。
另外,记者向央行有关人士询问了业界所质疑的主要问题。
如何对第二套商品房进行认定?假如某购房者在购买第一套商品房时在A银行贷款,在购买第二套商品房时又在B银行贷款,其身份如何认定?央行有关人士解释说,第二套住房的认定将依靠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以前商业银行间的信息不相互交流,但是121号文件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应将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登记在当地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要详细记载借款人的借款金额、贷款期限、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号码。商业银行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前,要到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进行查询,然后才能放贷。不过,这位人士也承认,各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漏洞,但这项制度将会逐步健全起来。
央行这位人士还澄清了文件中的一些技术性问题。他说,“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银行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这项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各家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来具体操作。但是,“第二套住房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再执行住房优惠利率”这项规定就是强制性的,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山雨欲来
央行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政策并不是突然变脸。
“央行一直密切关注房地产的发展,这项政策出台前,我们已经进行了长达一年的市场调研。”央行货币政策司的人士说。
2001年6月26日,央行发布了《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下称195号文件)。
此后,2002年二季度及三季度的货币执行报告也都对房地产业发出警告:“房地产价格上涨、空置面积增加的潜在风险值得关注。商业银行在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要切实加强信贷管理,警惕房地产泡沫的出现。”
2002年11月,央行在全国范围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房地产信贷大检查。检查内容是对照195号文件,检查商业银行在2001年6月到2002年9月的房贷业务办理情况。大检查共抽查房地产贷款20901笔,金额1468亿元,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与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调查发现,违规贷款和违规金额分别占检查总笔数和总金额的9.8%与24.9%。
“检查结果有点出乎我们的意料,各商业银行所努力拓展的房地产贷款业务,竟然有这么高的违规率!”曾参与检查的央行货币政策司一位官员说。
2003年2月,央行在杭州召开了房贷大检查的总结会议,会议出台一份《调整房贷政策的征求意见稿》,拟对房地产贷款的利率、首付比例、期限、贷款条件等进行有区别的调整,旨在支持个人购买普通商品房、限制高档商品房以及收紧银行资金助长房地产泡沫的趋势。此时,一些消息灵通人士预感,金融监管部门大力整顿房贷市场已经是山雨欲来。
6月13日,央行终于祭出利器。
提前挤破泡沫
房地产行业到底有没有泡沫,业界一直存在激烈争论。
房地产大佬极力否认房地产业存在泡沫,强调“中国的房地产是稳定健康发展”。然而李扬指出,判断房地产泡沫是个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认为房地产行业已经出现泡沫,但是,局部地区的情况显示房地产确实有过热的趋势。
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2002年1月至7月,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总量已经达到了1.2亿平方米,其中半数空置了一年,占压资金超过2500亿元。而今年前4个月,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同比又增长了9.6%,其中,空置期一年以上的商品房面积同比增长4.5%。
相当多的学者都认为房地产泡沫确实存在。
“以我的收入来看,在北京应该不算太低,但我是买不起商品房的,怎么能说北京的房地产没有泡沫?”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易宪容笑谈,“上海人很多都在讨论房子的投资问题,关注的是哪儿哪儿的房子又涨了。”
易宪容说,中国国内的房地产投资相当大一部分都来自商业银行,央行出台这样的政策,是想在泡沫不太严重的时候就挤破它,以免发生更大的危机。邻国的教训摆在眼前:日本房地产泡沫破裂以后,引起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如今日本的房价比最高时下降70%以上,给银行带来大量不良贷款,同时也连累社会消费能力下降。
另一方面,房地产业过分依赖银行的局面依然没有改变。
来自建设部等部委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投入资金中约20%至30%是银行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项目启动资金都来自银行;建筑公司的项目垫付资金往往要占总投入的30%至40%,这部分资金也多是向银行贷款;此外,至少一半的购房者申请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这几项累加起来,国内房地产项目中61%的资金来源于银行。
资金来源的集中度过高,使商业银行如火如荼的房贷业务走到悬崖边。
旨在预防通胀?
在“非典”影响渐渐平息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原本期待政府能出台刺激投资、刺激消费的政策,没想到却遭央行“当头棒喝”,一时都难以接受。
那么,央行此时出台“紧缩”贷款的政策,除了决心挤掉房贷泡沫以外,还有更为深广的用意吗?
“我国目前已经出现了通货膨胀的苗头,或者叫做趋势。应该在货币政策上有所紧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一位人士说。
央行日前公布的最新金融统计报告显示,今年5月末的广义货币M2余额为19.95万亿元,同比增长20.2%,创出1997年8月以来的最高值。并且,M2增幅已高于今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增幅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CPI增长之和的9.8个百分点,明显处于偏高的水平。另外,狭义货币M1余额也达到7.28万亿元,同比增长18.8%。有关专家对通货膨胀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泡沫有两种,一是房地产,一是股市。股市已经从2500点下降到目前的1500点左右徘徊,泡沫被挤出了不少,如今若要预防泡沫的话,只能从房地产下手。”这位人士分析说,“央行出台这项政策,可能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