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朱令铊中毒真相调查报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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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也来当一回神探: 这 1 克东东会不会涂放在寄信的邮票上,或者画报上 (有些人贴邮票会用舌头舔一下再贴);)

相对来说,那东西是慢性毒药,体内累计,累计啥意思懂不?又没说英文,真是的:blink:
忘了问了,前一个你的问题,我回答后,你懂了吗?
 
咱也来当一回神探: 这 1 克东东会不会涂放在寄信的邮票上,或者画报上 (有些人贴邮票会用舌头舔一下再贴);)



1 克是重量,不是体积,1茶勺(小勺)大约5克。
 
相对来说,那东西是慢性毒药,体内累计,累计啥意思懂不?又没说英文,真是的:blink:
忘了问了,前一个你的问题,我回答后,你懂了吗?

你的回答没价值,我基本不看的 ;)

网上老看到: "大剂量,多次投毒”,我就疑惑了,大剂量是多少? 1 Cup 还是 1 Teaspoon? 有人知道吗?
 
你的回答没价值,我基本不看的 ;)



网上老看到: "大剂量,多次投毒”,我就疑惑了,大剂量是多少? 1 Cup 还是 1 Teaspoon? 有人知道吗?



没有研究过铊的致死量,那位陈教授说,朱令体内含量高出上千倍。估计这毒素不可能论杯,恐怕1克足以超量了。
 
没有研究过铊的致死量,那位陈教授说,朱令体内含量高出上千倍。估计这毒素不可能论杯,恐怕1克足以超量了。

就是啊! 从凶手的角度来看,下 1/5 小茶勺的毒比下 1 Cup 容易多了。。。
 
"当年在4月29日那天,朱令的亲属早上7点就赶到化学系代理主任薛芳瑜家,希望学校尽快采取行动,封锁现场,把那三个女生安排到其他地方住,并将所有物品留在宿舍等候警方调查取证。但是薛说:不好安排,马上要校庆了,而且他们班女生也安排了五·一旅游,不在宿舍,所以,不用封锁现场。就这样,一直等到五·一春假结束后,朱令的亲属才接到通知前往清华派出所做笔录。当时公安十四处的李树森和清华派出所的李慕成都在场,他们通知朱令的家属宿舍发生了盗窃。"

这一段说法我是有疑问的。

我问过公安的朋友。按照程序, 象投毒致死的案子。清华保卫处或者派出所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 并且封锁现场等待上级公安或者刑警到达现场, 因为他们那个级别不能处理。

一个化学老师既没有权力也没有义务去担负这个责任。他要做的就是马上报案而不可能阻止家长封锁现场, 如果化学老师这样做的话, 清华不背责任?而且居然晚报了一个星期。清华不用负责任?

其实在朱生病两个月后, 这个离奇的盗窃案就是最珍贵的资料,我不清楚公安为什么没破了这个盗窃案。
 
有点糊涂了,这个大剂量指的是什么? 另外公安部报告里说是 1 克, 1 克有多大(体积上)?

1000 mg就是大剂量了,看陈振阳的检测报告
 
"当年在4月29日那天,朱令的亲属早上7点就赶到化学系代理主任薛芳瑜家,希望学校尽快采取行动,封锁现场,把那三个女生安排到其他地方住,并将所有物品留在宿舍等候警方调查取证。但是薛说:不好安排,马上要校庆了,而且他们班女生也安排了五·一旅游,不在宿舍,所以,不用封锁现场。就这样,一直等到五·一春假结束后,朱令的亲属才接到通知前往清华派出所做笔录。当时公安十四处的李树森和清华派出所的李慕成都在场,他们通知朱令的家属宿舍发生了盗窃。"

这一段说法我是有疑问的。

我问过公安的朋友。按照程序, 象投毒致死的案子。清华保卫处或者派出所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 并且封锁现场等待上级公安或者刑警到达现场, 因为他们那个级别不能处理。

一个化学老师既没有权力也没有义务去担负这个责任。他要做的就是马上报案而不可能阻止家长封锁现场, 如果化学老师这样做的话, 清华不背责任?而且居然晚报了一个星期。清华不用负责任?

其实在朱生病两个月后, 这个离奇的盗窃案就是最珍贵的资料,我不清楚公安为什么没破了这个盗窃案。

your problem is TOO MANY questions:flaming::D:D
 
挺孙的实名,倒孙的私下。这个可信度不可同日而语。

同学中挺孙和认为孙是嫌疑人都是私下的(不是倒孙的),只不过挺孙的同学被网民公开了。倒孙的是网上的各种网友。你要分清楚/
 
只需要常识

美、加两国的法庭上要由控辩双方(检察官/辩护律师)给陪审团展示证据/证言,合理推论,试图说服陪审团相信本方的观点。无论是哪一方,都要证明证据的真实性,推理的逻辑性。最终的判定权在拥有常识的陪审团手里。
如果有这么一个公开、公平的机会,让公众看见案件是怎么侦查的、警察是怎么样决定不再继续侦查的、或者检察官是怎么样决定不再起诉嫌疑人的,可怜的网民/P民又怎会不依不饶?
 
your problem is TOO MANY questions:flaming::D:D



主要是我对破案没有信心。



只是希望通过程序来审核,即使案子没破, 如果学校和公安有失误, 他们也一样要为朱的下半生负责。至少让两个老人走的时候能放心吧。
 
主要是我对破案没有信心。



只是希望通过程序来审核,即使案子没破, 如果学校和公安有失误, 他们也一样要为朱的下半生负责。至少让两个老人走的时候能瞑目吧。

我个人判断,当时案子已经破了。
对公安来说这案真没太多难度的
 
"当年在4月29日那天,朱令的亲属早上7点就赶到化学系代理主任薛芳瑜家,希望学校尽快采取行动,封锁现场,把那三个女生安排到其他地方住,并将所有物品留在宿舍等候警方调查取证。但是薛说:不好安排,马上要校庆了,而且他们班女生也安排了五·一旅游,不在宿舍,所以,不用封锁现场。就这样,一直等到五·一春假结束后,朱令的亲属才接到通知前往清华派出所做笔录。当时公安十四处的李树森和清华派出所的李慕成都在场,他们通知朱令的家属宿舍发生了盗窃。"



这一段说法我是有疑问的。



我问过公安的朋友。按照程序, 象投毒致死的案子。清华保卫处或者派出所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 并且封锁现场等待上级公安或者刑警到达现场, 因为他们那个级别不能处理。



一个化学老师既没有权力也没有义务去担负这个责任。他要做的就是马上报案而不可能阻止家长封锁现场, 如果化学老师这样做的话, 清华不背责任?而且居然晚报了一个星期。清华不用负责任?



其实在朱生病两个月后, 这个离奇的盗窃案就是最珍贵的资料,我不清楚公安为什么没破了这个盗窃案。



我也很奇怪,中国的事很怪,查毒是家属找人,还是偷出样品做的鉴定,既然认定了投毒,报案后,无论是清华还是警方应当负责封锁现场等必要的查案措施。这里的叙述,却是家属要求学校如何办理。如果说失去了证据,如论如何是警方,医院和校方的失职疏忽。
 
我个人判断,当时案子已经破了。

对公安来说这案真没太多难度的



不大可能的。 警察也有程序有走, 所有审讯都有记录。 他们既然审了8个小时, 那审讯记录就必须够长够翔实。字面上至少不会有证据。



如果有, 这么多年过去了, 只有国家领导人才可能封锁住消息。 更何况按传说, 贝的二爸爸是司法副部长, 真的假的不知啊。

我觉得发生盗窃案清华有内鬼

盗窃者怎么能知道朱家报警后, 自己不被监视, 现场不被监视

朱令的亲属才接到通知前往清华派出所做笔录

看见这句话我都晕了, 如果是事实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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