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南下买房税费高得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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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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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的美国房市吸引了众多加拿大人南下买房,其中大部分人是盲目的跟随性投资, 没有仔细了解美国房产方面的税务法律问题.

非美国常住居民在美国的房产,如果是出租,每年获利部分的交税额为个人所得利润的20%,如果一年的个人所得为5%-7%,即这5-7%的20%要交税。扣除房子的折旧费,一般3.5%左右的20%为实际交税的费用。美国国税局定义的外国人,不是正常意义上的外国公民,而是一年中在美国居住时间未超过183天的外国人。所以如果非美国国籍也无绿卡的外国人,若长期居住在美国,则不算是“外国人”。


如果房产卖掉,则需要交房子获利的33%,在此之前卖方还要支付房地产经纪公司费用、卖方的过户公证费、屋主产权保险费、县政府过户税、市政府过户税、一年的房屋保修费、白蚁检查费、屋契文件准备费、文件公证费、经纪公司的法律规范监督费等等,另外还需还清所有尚未支付的地产税、社区费等,这些费用几乎要占去房屋全价的7%左右。卖房开支最大的一笔费用是请经纪人,大约占房价的6%,但唐人街很多人拥有房地产经纪人的执照,就是专门为了在买卖房子时,可以省掉经纪人的费用。另外,无论你投资房产是赚了还是赔了,外国人卖房必须要向美国税务局缴纳所得税,由产权公司在过户时就扣除房价的10%。


房产专家警告南下买房者,注意做好财务规划, 咨询专业人士, 避免投资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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