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你对她还有情,这又何苦走到离婚的地步?如果你恨她,你可以报警,她会连孩子的抚养权都得不到,那还有本事与你讨价还价。是不是你不願承担责任,又当爹又当娘了?女暴男,我身上有多处伤疤,安省家庭法有个规定,如果有家暴,可立即离婚,不过我太太要面临刑事诉讼,我不想走到那一步,会毁掉她
她是否也经常家暴孩子?如果没有说明她很正常,仅仅因为这一次或者两次打架就要离婚?如果对孩子也有家暴当然说明她有暴力倾向,不但要离婚,恐怕孩子也不能放心的交给她吧?有些人算了很多帐,关注了很多钱的问题,为什么就没有好好想想一个以岁半的孩子和一个5岁多的孩子将要面临没有爸爸的痛苦呢?本地的婚姻咨询服务,绝对不鼓励家暴的婚姻复合,这是长期社会实践验证的结果。所以,按照婚姻法,家暴和外遇是使得婚姻立即失效的唯一两个理由。
其中一个原因是,社会实践证明,家暴的发生是反复的,而且会越来越严重,而且可能从针对配偶发展到针对孩子。当婚姻解体后,施暴的一方,才可能有所收敛。
咽气前,立遗嘱人愿意并符合法律程序,是可以反复更改遗嘱的。遗嘱是以最新的那份为准。前夫就算现在写好了遗嘱,再婚再育后,想把遗产留给后妻、后孩,无法挡啊。应该不是笔误,是指遗产。见识过另一个渥村政府女,要求离婚七年了的前夫现在写好遗嘱,把他的财产全部留给她的孩子,就是担心前夫有再婚的可能性。
他前夫有什么毛病?她要求什么就干什么?应该不是笔误,是指遗产。见识过另一个渥村政府女,要求离婚七年了的前夫现在写好遗嘱,把他的财产全部留给她的孩子,就是担心前夫有再婚的可能性。
这种话题一般不想掺乎,因为说不清道不明,最后还得当事人自己拿主意,今天有点无聊,胡说一下。
孩子的抚养费是按税前算的,不需要每月付2000,以你的工资,每个月大约支付$800;你的婚姻有没有10年,如果没有,几乎都不用给她支付赡养费。房子可以给她,孩子一人一个,至于遗嘱,可以写,将来再更改,最后执行以你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如果你描述的是真的,说明你太窝囊了,对于有家暴倾向的人,远离,早离早托生,这种人是狗改不了吃屎,有一就会有二。人活在世上不容易,干嘛让自己这么憋屈,先让自己过好,再考虑其它。至于孩子,西方长大,不要有养儿防老的念头,与其让他们在暴力的环境中成长,不如在单亲家庭中安静长大。
感动ing孩子这么小,还两个~ 一定要走到离婚这一步么?
建议双方都冷静一下,甚至可以分开一段时间,二人都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不要总是盯着看对方的不是。
我觉得凡事都有原因的。
即使一个暴力的人,也可能是有什么事情引发出他的暴力行为的,正常人一般不会无缘无故的施暴。
(我绝对没有指责你的意思;我不了解情况,更没资格论断!)
一个女人,看两个这么小的孩子,我真心觉得比做两份全职工作都辛苦~
生活的不如意,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觉得苦闷,你妻子也会。
双方互相体谅,有什么问题,拿出来,两个人商量着解决。
配偶是我们在世界上最亲密的人,甚于与父母、与子女。
同时,无论是丈夫或者妻子有暴力倾向,另一方小心不要去触动他/她的暴力神经。
话要柔和的说;若是触动了人的怒气,一个很老实的人都能去杀人的。 这样的悲剧太多太多了。
我这么说绝对不是因为我自己做得有多好,相反我自己曾经做的非常非常糟。
你能想象出的最差劲的妻子的样子,那就是曾经的我(现在也不好呵,只是在慢慢进步,呵呵)。
很感恩的是,10多年,居然挺过来了,居然没离婚。
现在自己也成长了,也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能理解对方。
我丈夫也进步了,你能想象出脾气最暴躁的丈夫的样子,那就是曾经的他。
很感恩,他也知道自己的不足,在努力的改。
经历了很多痛苦以后,夫妻会比刚结婚的时候,感情更深。
其实,我们都要求对方来理解我们;我们可曾去理解对方? 我们都要求对方来爱我们,我们可曾主动去爱对方?
我不清楚你的家庭里有什么过不去的难关,但是真心劝你一句,再给对方一个机会,再给自己一个机会,再给你年幼的两个小孩子一个机会。
现在你们的家庭处于困难的时候(其实,论经济条件,已经好过很多人了),你们夫妻更要互相扶持,互相担待。
人不能一有困难就退缩,就回避。若是需要帮助,你周围有很多人都愿意帮助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