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越遗孀卜凡雁感谢信及善款处理办法公告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但,傻妹的方案有点点未知因素,万一完全捐给家属的钱不够三万怎么办?
我这里忽然有个傻妹改进方案供善后小组参考,可以避免任何计算
1. 完全捐给家属 (包括丧葬费)
2. 有条件转捐,如果1不够Cover丧葬费,捐给丧葬费
3 完全转捐
4 其它
这样可以保证丧葬费,又可以避免计算比例

多谢建议,不予采纳
 
太复杂了 ...

A 全额捐给难属
B 全额转捐
C 全额退捐
D 只捐给丧葬费用,余额转捐

D 可以改为: 在A不够支付丧葬费费的情况下捐给丧葬费用,余额转捐。
 
今天也同一些政府工作的人谈起,聊到福利,大概有这些:

1. 死者有大概2年工资作为life insurance;(如果年收入是5万,那么就有10万保险)

2. 死者配偶或common law partner有survivor’s benefits;(具体不知道)

3. 死者的第一个孩子可以拿死者年工资的1/5,一直到孩子18岁;(如果死者工资5万/年,那么这个孩子可以拿1万/年,直到18岁)

4. 死者的第二个孩子可以拿死者工资的1/5,一直到孩子18岁;(同3 的第一个孩子一样待遇)

以上也是我听朋友说得,但是希望募捐管理委员会以及那些亲友,可以到政府单位去核实,如果是的话,这个福利可不是一般的小数目,远远可以支付丧葬,以及子女教育抚养等。

那么这些善款还是希望给更需要的家庭,孩子把。在非洲,还有许多孩子只需要1元/天就可以活下来的。

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哇噻这么好的福利,真的应该把善款给有需要的家庭。
 
表妹之前发帖说过,问过了对方不告诉他们。

这边保险公司的服务太差劲了
compensation and benefits advisor can answer all the questions in Government of Canada.
此信息有误。请看我前贴给的链接
yes, you are right1!

Sorry I failed in Chinese writing and reading in elementary school in China!
 
2/3/4项的基数,似乎是按工龄每年2%计的,假如5年工龄,只有10%,然后配偶拿这10%的一半,每个孩子1/5。你给放大了10倍?
My information is not correct, please check the pension benefits link.
 
据刘家的亲戚发贴说,他们去单位打听福利,单位不告诉他们。这是什么单位,比中餐馆老板还黑。

其实,这些福利不重要,重要的是先花别人的钱。
相信很多人的条件真不如他家。
 
你是逼我把话说到底。好吧。
我一直的看法是:
1)这是个本来不该发生的事情。
2)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不是不可挽救。
3)挽救不该发生的事情,需要有力度。挤牙膏的办法已经证明是行不通了,必须猛下一剂烈药:忍痛割爱,余款全部转捐。
现在是当事者(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迷。
不想浪费更多时间敲字了,就此打住。

村长的话有理。但是怎么是马后炮,早干什么去了?
建议:
处理小组只跟卜女士商议,坚决避开卜女士的长辈和亲属。在加拿大,法理上此事只由卜女士决定,听取捐款小组的建议。
新方案有卜女士的长辈和亲属的影子。该做最后决定了。
 
说句玩笑话,最合理的可能真的是:
1 那么丧葬费从选择全额给家属的先出(因为是无条件Support the family,剩余卜家放口袋)
2 如果1不够,可从单位的丧葬费+保险里出
:tx:
合情,合理,合法。
 
1. 究前因已经一团乱了,计后果时更是乱,众口难调真是千真万确
2. 一个女的没了老公,不是生离而是死别,局外人再怎么看怎么想怎么说也没办法设身处地
3. 得饶人处且饶人也是一种品德,站在道德制高点指手化脚谁都会
4. 作为捐款人,只能代表自己和我捐出去的那份钱
5. 投自己的那一票,move on。
 
你是逼我把话说到底。好吧。
我一直的看法是:
1)这是个本来不该发生的事情。
2)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不是不可挽救。
3)挽救不该发生的事情,需要有力度。挤牙膏的办法已经证明是行不通了,必须猛下一剂烈药:忍痛割爱,余款全部转捐。
现在是当事者(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迷。
不想浪费更多时间敲字了,就此打住。
村长已经够温柔了 不该发生还只是“余款”转捐 牙膏一直还在挤 挤得好着呢
 
家属能够拿到Life insurance、福利的什么确实现在还很不清楚,包括对丧葬费的保险。就知道的一些福利好像没有您这里写的这么多。我具体数字也知道,这也无关大局了。这四个选项的草稿是我本人草拟--尽管后面讨论后跟原来面目全非。关于丧葬费用的处理我确实没有这里很多朋友想得透彻。我的本意是既然原始倡议书上写的是募捐帮忙处理后事,将支付丧葬费用当成缺省似乎是当然的。我们处理小组跟家属仅通过简单的沟通,一致同意这里朋友们的建议,将选项简化,晚上有时间再正式更新。

多谢大家的建设性意见!

个人觉得您还是少发表意见为好。因我们大家也不知你的真实身份,不知您的意见是代表您个人,还是小组,还是卜家。您可以跟踪这大家的意见,反映给小组和卜家,定期给个更新的回复,没有必要一条条回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言多必失,况且您现在是代表了一个公共事件。
 
你这热心人、专业人士给打听清楚,一次性贴上来好吗?
别人不知道她的保险帐户如何能够打听得清楚? 她不是有堂妹吗?
这件事情还非她家人做! 别人帮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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