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主流的都别吵了:Dog meat legal, health inspector says

昨天我接受了你的挑刺仔细读了读, 好象月饼没说自己特别爱吃。 只是说要吃就正大光明地吃, 你昨天不是还在挑我文字上的茬么?

仁道, 吃狗肉, 这俩能参和一起么? 你是放倒钩的, 看见方舟子态度马上转到我方来了?
你仔细读读我的贴,我说的和你上面这个话有矛盾吗?你把我的话重复一遍就算找出茬来了?
仁道是简称,ID全名好像叫“做人要仁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你小人之心不完啊,方肘子什么立场都影响不了我的立场,我从来都不把人渣当标杆的,我是替你们担心,别冲得太快不小心冲出了教主的圈圈,这样你们会精神分裂的。:tx:
 
给论坛里某些把狗肉和中国划等号的偏执人士看的:世界各地都有吃狗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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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
你仔细读读我的贴,我说的和你上面这个话有矛盾吗?你把我的话重复一遍就算找出茬来了?
仁道是简称,ID全名好像叫“做人要仁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你小人之心不完啊,方肘子什么立场都影响不了我的立场,我从来都不把人渣当标杆的,我是替你们担心,别冲得太快不小心冲出了教主的圈圈,这样你们会精神分裂的。:tx:

是你的宽容之心民主之风把方舟子看作人渣的? 自己说的话翻篇就忘啊, 笑死个人

你那篇写我的东西是对着梳妆镜写的?

什么简称全名的, 仁道和吃狗肉不搭, 做人要仁道和爱吃狗肉就搭了? 他有说自己很有仁道又爱吃狗肉么? 这是你说的
 
假的就是假的,扯那么多也改变不了造假的事实。。。谁也没在现场,很多信息都不全,如何认定你这些问题的答案是“是”还是“否”?
重要的是有人制造了这么一个噱头,无论其用意是爱狗护狗还是相反,都不得人心。

您又是如何知道不是食狗者造谣?莫非也是先知先觉?
 
是你的宽容之心民主之风把方舟子看作人渣的? 自己说的话翻篇就忘啊, 笑死个人

你那篇写我的东西是对着梳妆镜写的?

什么简称全名的, 仁道和吃狗肉不搭, 做人要仁道和爱吃狗肉就搭了? 他有说自己很有仁道又爱吃狗肉么? 这是你说的
你这逻辑水平真的是要让所有博士都羞于再提自己学历的节奏啊。
宽容民主就等于不能称呼已经被证实劣迹斑斑的无耻之徒为人渣?那是不是民主社会都应该善待希特勒、善待所有恶徒狂魔啊?还笑死个人,你的确是很搞笑哦。
“做人要仁道”就是个ID名,我说“仁道”的时候就是把它当做一个代号而已,根本就没联想字面的含义,这个ID说了他自己爱吃狗肉,就这么简单的一个事实,我指出来给你看,你扯什么仁道和爱吃狗肉搭不搭的,有病啊,姐姐我不陪你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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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仔细读读我的贴,我说的和你上面这个话有矛盾吗?你把我的话重复一遍就算找出茬来了?
仁道是简称,ID全名好像叫“做人要仁道”,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
你小人之心不完啊,方肘子什么立场都影响不了我的立场,我从来都不把人渣当标杆的,我是替你们担心,别冲得太快不小心冲出了教主的圈圈,这样你们会精神分裂的。:tx:

做人要仁道这斯就是一某教教徒,传教时满口仁爱,见到狗肉就心花怒放。

做人要仁道 说:
厨子杀? 端上来?
我们都海鲜活着上桌,边杀边吃, 边吃边杀,它什么时候死的都不一定。

吃到high了,都生吞活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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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又是如何知道不是食狗者造谣?莫非也是先知先觉?
网络特别是社交媒体有一定的自洁功能,在信息交流相对较平等的情况下造假的东西是比较容易戳穿的,所以辟谣的信息出来而且没有跟充分的信息反辟谣的话,我选择相信辟谣的信息,即这个虐狗者不是真正的狗贩,而是以造假方式哗众取宠博取同情心的所谓爱狗者。
当然你可以怀疑一切和你立场不一致的都是食狗者造谣,不过要真让人信服你的怀疑成立的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人民日报出来定性了

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4/0623/c1003-25183646.html

人民日报评“狗肉节之争”:从两件小事看玉林口水仗
知庸

水仗(民生观)
  文明的解决方案不是从自己的价值偏好出发,互相黑对方,而是对相反意见有一份温存
  玉林狗肉节,一座小城的舌尖上事,居然成了影响挺大的一个舆论热点,并且热度持久不退,让人多少有点始料不及。
  笔者并不想跳进这些口水漩涡,想先劝双方一句:咱们先把“文明/落后”“人权/狗权”这些宏大框架放一放,先来看两个故事,好不?
  头一件,是我小时候的事:舅舅家的大黄狗老死了,死于80年代中后期。那个时期的乡下,肉食匮乏,大人孩子都盼肉馋肉,但舅舅还是把狗埋了。这事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他的理由很朴素:养了十几年,狗是半拉人了。但他并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对狗肉贩子也没有歧视和厌恶,照样称兄道弟。
  第二件,发生在民国。著名的高僧弘一法师和学生丰子恺一起创作《护生画集》,用漫画和小故事结合的方式,宣传不杀生、不肉食的道理,影响很大。如今您去普陀山,在山道上还可以看到石刻的绘本。这种方法如清风扑面,不强加于人,体现了可贵的节制。
  爱狗派的种种判断和结论,和我舅舅埋狗不吃狗一样,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狗不是普通的牲畜。用流行话语叫“伴侣动物”,用我舅的话叫“半拉人”。但是,可不是所有人都这么看。从中国现实看,无论法律,还是道德,尚没有共识,还没有赋予狗这种特殊地位。套用物理学中“光的波粒二象性”的说法,狗目前具备伴侣动物和食材的二象性。二象性和“半拉人”,出发前提不一样,有不同认知乃至观点冲突在所难免。
  可是,我爱及其类,并立志传播“狗是伴侣动物”理念,难道不行吗?行。但要注意路径。应该学习弘一法师和丰子恺,没见两位高贤堵过人家荤菜馆子。办爱狗基金会,收养流浪狗,多好啊;玉林办狗肉节,我们可以找地方办“不吃狗肉节”,各自主张嘛!莫小瞧平和坚韧的力量,假以时日,真的形成了广泛的民意基础,禁食狗进入立法程序,也未可知。当然,目前已经形成共识的地方,比如不可虐杀、不可盗杀、不可当街屠宰、要有动物检疫等等,该坚持的,要坚决坚持。
  公共事务是众人之事,众口向来难调。而文明的解决方案,决不是从自己的价值偏好出发,你标榜“爱心”“文明”,他自居“权益”“人权”,彼此妖魔化,互相黑对方。不要调门那么高,不要绑架道德说事,而是彼此有商量,找共识,避免自我观点的神圣化。对相反意见,要有一份温存;对生态多样性的尊重,才是真正的文明行为,您说呢?
 
个别极端派而已,其实也是被洗脑的牺牲品,在国内被土共洗,出国后自愿洗成另一个极端还不自知,其实骨子里根本没变也根本接受不了真正的民主精神的熏陶。

您一不小心, 又和人民日报的口径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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