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大学交流生,急需法律方面的帮助

那天我只是质疑一下坑否,您老可是跟着瑞大爷后面砍我啊:tx:

现在这孩子大姨妈都上了,反正是周五。。。故事还一波三折没完没了的。。。
昨天夜里那丫头快一点发个贴子,早晨6点又早起发贴子,上午不上课不睡觉,10点还在发贴中。。。只能讲非常敬业:tx:

坑,未必。
生命在于折腾,这个可以有。
 
那天我只是质疑一下坑否,您老可是跟着瑞大爷后面砍我啊:tx:

现在这孩子大姨妈都上了,反正是周五。。。故事还一波三折没完没了的。。。
昨天夜里那丫头快一点发个贴子,早晨6点又早起发贴子,上午不上课不睡觉,10点还在发贴中。。。只能讲非常敬业:tx:

没有受伤就好!:jiayou::p
 
坑,未必。
生命在于折腾,这个可以有。

那就折腾吧。。。
交流生按说学习应该还是不错的,应该能有个基本判断什么是重要什么是不重要的。。。
短短四个月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那个房间就是用来睡觉而已,又不是与老太太长相厮守,管她和她老人家闺蜜们聊什么呢。。。
 
那就折腾吧。。。
交流生按说学习应该还是不错的,应该能有个基本判断什么是重要什么是不重要的。。。
短短四个月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那个房间就是用来睡觉而已,又不是与老太太长相厮守,管她和她老人家闺蜜们聊什么呢。。。
娃的毛病太多,还说不的,说两句就受不了。一定要翻脸毁约折腾。
大姨妈都出来,还不知这个故事里有多少料。碰上善的,真要被她气死。
碰上不善, 两下都气死。 不作不死,谁帮的了
 
那就折腾吧。。。
交流生按说学习应该还是不错的,应该能有个基本判断什么是重要什么是不重要的。。。短短四个月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那个房间就是用来睡觉而已,又不是与老太太长相厮守,管她和她老人家闺蜜们聊什么呢。。。

:dx:
 
娃的毛病太多,还说不的,说两句就受不了。一定要翻脸折腾毁约。
碰上善的,被她气死。 碰上不善, 两下都气死。 不作不死,谁帮的了
碰上善的,被她气死。 碰上不善, 两下都气死。
这个非常精确点评:good:
 
唉, 瞧这些叔叔伯伯大妈婶娘辈的, 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她今天反悔了。。。并且威胁我把昨天中止租赁关系的合同拿给她,昨天的是一式两份,她自己直接拿走一份空白的。她在landlord‘s name边上签字了,但是没有在landlord’s signature 边上签字(我自己疏忽,真的以为她会签下来才这么准备地)但是她当时拒绝签,现在她认为这份东西没有效力。我真的想报警了。受不了了。
你这前几天刚总结的经验教训都没用上,不让你吃点亏还真就长不了记性。合同签字是严肃的步骤,马虎不得,一式两份,要确保其有效性。

这么死磕的话,退路都没了,房东想找茬太容易了。
 
再爬一次楼,突然发现霸气侧漏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再爬一次楼,突然发现霸气侧漏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丫头互换留学,就是来和加拿大老太太斗争来的啊!
 
峰回路转啊,再增砖添瓦盖高楼。
 
老太婆冒充签名、加上半夜侵犯私人空间, 照理应该退还全部押金,并道歉是起码的, 怎么反倒索要300刀呢?
我也觉得他应该站出来帮姑娘一起去维权。
@忘剑士


今天上CFC,发现我竟然让一位CFC的大V点了名,不答复好像也太不把CFC放在眼里了。

上次发言以后,我没有跟进再看后面的发言,我也几乎“忘”了这“件事”。

我没有签过加拿大的租赁合同,但以前签过美国的,想必大致相同。其实合同的所有条款都受到国家法律和规定的约束,不是合同签了就必须执行。譬如房屋的居住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个人隐私更是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房东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否则不可以随便进入租客的房间。像楼主这种仅仅因为没有关灯就在半夜进门简直不可思议,谁规定睡觉必须关灯的?从以前的发言看,楼主已经成年(21岁)那么她晚上是否回房睡觉,不要说房东,就是她亲妈也管不着,也不管合同的条款是怎么签订的。如果房东和房客之间发生纠纷,由一个小型法庭仲裁解决,任何一方不可自己采取行动,譬如把房客锁在门外或不让离开等。

楼主一人出门在外,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首先想到的是向当地的华人网站询问,从她的帖子的名字和自己的网名都是寻求法律帮助。的确有不少帖子表现了同情,还有人伸手提供帮助。但还是有很多人包括这位CFC大V上来就是一通指责,一口断定楼主是想毁约,一屁股坐在房东老太太那一边。

还有很多好心人,极力主张楼主“忍一下”,“退一步”。我不主张忍和退,也不主张过激行为。如果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就用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即使最后证明是自己错了,也是人生一课。如果忍让是为了一二千块钱,而要委屈自己4个月,再加上以后的内心不平,我是不会这样做的。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