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国的日子:警察上门 别拿他当亲戚(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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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人智商相当低,容易被律师忽悠
大部分应该是情商问题。

我姐离婚后,只争取了孩子外,其余的,我姐夫爱给多少给多少,我姐从没有在乎过,这么多年了,我姐夫现在职位升了,工资涨了,我姐从来都没过问过。
 
大部分应该是情商问题。

我姐离婚后,只争取了孩子外,其余的,我姐夫爱给多少给多少,我姐从没有在乎过,这么多年了,我姐夫现在职位升了,工资涨了,我姐从来都没过问过。
说的是中国的事吧
 
男的看到这点,还要官司打到底,那比女的智商只低不高啊。。。。
看来你还真一点都不了解这里法律,这种情况都是女方提出起诉要财产,要小孩监护权(得到了就是得到钱),作为男方你能回避的了?你能说你去告吧,我不理你就是了。要是真这样的话,根据加拿大的法律,那么就是女方怎么说,法官就一切按照女方的陈述办事。
我知道有一次男方回中国两个月,女方就利用这个时间上法庭,说男方携款逃跑到中国永远不来了,要求把男方的房产无条件地转到女方名下,结果法官居然还真这样下了法庭的命令,过了两天男方从中国回来,女方竟然拿着法庭的命令报警说有人非法闯进她的私人住所,虽然那时女方是住在另一处住所(政府给的房子)。
看来,不少来加拿大的中国人还都是用的中国的思维在考虑这里的事情。
 
没想到也是有人知道这件事情,呵呵
 
跟在哪儿没关系,是事情本身的问题。
放下了,自己不纠结,放不下,永远是个结。
在中国想闹也没用,法院有关系,亿万身家也可以只给你500生活费
 
看来你还真一点都不了解这里法律,这种情况都是女方提出起诉要财产,要小孩监护权(得到了就是得到钱),作为男方你能回避的了?你能说你去告吧,我不理你就是了。要是真这样的话,根据加拿大的法律,那么就是女方怎么说,法官就一切按照女方的陈述办事。
我知道有一次男方回中国两个月,女方就利用这个时间上法庭,说男方携款逃跑到中国永远不来了,要求把男方的房产无条件地转到女方名下,结果法官居然还真这样下了法庭的命令,过了两天男方从中国回来,女方竟然拿着法庭的命令报警说有人非法闯进她的私人住所,虽然那时女方是住在另一处住所(政府给的房子)。
看来,不少来加拿大的中国人还都是用的中国的思维在考虑这里的事情。
omg
还真长见识了
 
没想到也是有人知道这件事情,呵呵
估计就是以前有人在cfc上post过的那件离婚官司吧,那男的很惨。
 
跟在哪儿没关系,是事情本身的问题。
放下了,自己不纠结,放不下,永远是个结。
有关系,在加拿大,律师会教你怎样怎样拿到更大的利益,这样就会有更长的时间去做这种事情,能让律师赚更多的钱。但在中国,这种官司不少律师是按照事件的性质收钱的,所以律师考虑的是怎么尽快结束案子,好有时间再接处理其他的,再赚其他案子的钱,而加拿大律师是按时间算钱的,一个客户,就是一颗摇钱树,怎么能轻易放弃?
 
看来你还真一点都不了解这里法律,这种情况都是女方提出起诉要财产,要小孩监护权(得到了就是得到钱),作为男方你能回避的了?你能说你去告吧,我不理你就是了。要是真这样的话,根据加拿大的法律,那么就是女方怎么说,法官就一切按照女方的陈述办事。
我知道有一次男方回中国两个月,女方就利用这个时间上法庭,说男方携款逃跑到中国永远不来了,要求把男方的房产无条件地转到女方名下,结果法官居然还真这样下了法庭的命令,过了两天男方从中国回来,女方竟然拿着法庭的命令报警说有人非法闯进她的私人住所,虽然那时女方是住在另一处住所(政府给的房子)。
看来,不少来加拿大的中国人还都是用的中国的思维在考虑这里的事情。
呵呵,看来你不能理解我的意思。
男方发现女方在律师引诱下要把钱都折腾光,那还不快想办法妥协?就算分了90%,也还留下10%,比一名不文强多了。
否则拼到底要么低能,要么爱上律师了?
 
有关系,在加拿大,律师会教你怎样怎样拿到更大的利益,这样就会有更长的时间去做这种事情,能让律师赚更多的钱。但在中国,这种官司不少律师是按照事件的性质收钱的,所以律师考虑的是怎么尽快结束案子,好有时间再接处理其他的,再赚其他案子的钱,而加拿大律师是按时间算钱的,一个客户,就是一颗摇钱树,怎么能轻易放弃?
如果说有关系,那就是当事人看事情的问题,你自己不贪心,谁能左右你。
 
跟在哪儿没关系,是事情本身的问题。
放下了,自己不纠结,放不下,永远是个结。
知道一个女的华人因为跟一个养老外打离婚官司,这个女的是个信教的,她也是得到法律援助的,她对律师说,我什么都不要,我就办理离婚就是了,但是律师就是千方百计地动员她说,她可以拿到更多的财产和抚养费等等,但这位女的因为自己的信仰的原因,她认为不是我的财产我不要,而且我自己可以去找工作养活自己,不需要对方给抚养费,多次拒绝下,那律师猜放弃,最后还要她自己上庭去交离婚申请,因为律师觉得在这个女人身上赚不到钱,所以也就不帮她做什么事,这里的律师就是这样的。
 
看来你还真一点都不了解这里法律,这种情况都是女方提出起诉要财产,要小孩监护权(得到了就是得到钱),作为男方你能回避的了?你能说你去告吧,我不理你就是了。要是真这样的话,根据加拿大的法律,那么就是女方怎么说,法官就一切按照女方的陈述办事。
我知道有一次男方回中国两个月,女方就利用这个时间上法庭,说男方携款逃跑到中国永远不来了,要求把男方的房产无条件地转到女方名下,结果法官居然还真这样下了法庭的命令,过了两天男方从中国回来,女方竟然拿着法庭的命令报警说有人非法闯进她的私人住所,虽然那时女方是住在另一处住所(政府给的房子)。
看来,不少来加拿大的中国人还都是用的中国的思维在考虑这里的事情。
问个逻辑上的问题啊,那女的有了房子,还能住政府房?
或者说有房子不住,要住政府 shelter或者其它啥的政府房?是磨练自己吗?
 
如果说有关系,那就是当事人看事情的问题,你自己不贪心,谁能左右你。

说的非常对!,就是这样。
但上面说的那个故事中的女的就是人太贪了,再加上心底也不善良,人也不聪明,缺少独立思考分析的能力。完全被律师洗脑忽悠了。所以最后的结局就是害己害人,也害了孩子的未来。
 
知道一个女的华人因为跟一个养老外打离婚官司,这个女的是个信教的,她也是得到法律援助的,她对律师说,我什么都不要,我就办理离婚就是了,但是律师就是千方百计地动员她说,她可以拿到更多的财产和抚养费等等,但这位女的因为自己的信仰的原因,她认为不是我的财产我不要,而且我自己可以去找工作养活自己,不需要对方给抚养费,多次拒绝下,那律师猜放弃,最后还要她自己上庭去交离婚申请,因为律师觉得在这个女人身上赚不到钱,所以也就不帮她做什么事,这里的律师就是这样的。
这跟信不信教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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