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引发的官司 方舟子诉崔永元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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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删除侵权微博,具体包括本判决书附件1中编号1-9、11-24的微博,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在《新华每日电讯》、腾讯微博网站首页发布声明,向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赔礼道歉(声 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以上媒体上公布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崔永元负担,其中在腾讯微博网站首页刊登的声明应持续保留二十四小时);

 
  五、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赔偿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一万五千

 
村长语文有问题,或者阅读理解有问题。
从上面法院判决书看,方告崔侵权,法院判1》崔删除侵权微博 2》崔在媒体上发布道歉声明 3》崔赔偿方3万元
这是败诉?

至于崔反诉方,那是另外一件事。单就方诉崔来说,法院支持了方的诉讼。

 
 
http://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blog/cuiyongyuan55.txt

方舟子:评海淀法院对我起诉崔永元一案的和稀泥判决

今天(北京时间6月25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对我起诉崔永元、崔永元反诉我的名誉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审判长李颖、代理审判员蒋强、人民陪审员张本正)。当初该法院不顾我有根有据的反对,不对我的反对意见作出针对性回应,坚持接受崔永元的反诉时,我就预料是想要对此案做出各打五十大板的和稀泥判决。果然,海淀法院认定我和崔永元都有部分微博侵权,判决我赔崔永元抚慰金25000元,诉讼合理支出20000元;崔永元赔我抚慰金30000元,诉讼合理支出15000元。为什么崔永元的诉讼支出比我多出5000元,不就为了凑成一样的金额吗?意思是我受的精神损害深一点,崔永元找的律师贵一点,加起来金额一样,和得一手好泥。法院还判决双方各删除侵权微博,没注意到我在国内的所有微博账号都已不存在了?

  法院判决称:“方是民、崔永元在讨论过程中,不是将精力放在深入研究、科学论证上,而是意气用事、各自投入大量精力用于相互抹黑揭短、人身攻击中,将本来有价值的话题讨论,拉入到无价值人身攻击的泥潭中。”

  法官究竟有没有看过我和崔永元的“讨论过程”?只要仔细看过我和崔永元争论的微博(我曾一一搜集了做成多个合集),就会知道我主要是在科普转基因的知识、澄清崔永元等人散布的谣言,只是偶尔讽刺、调侃几句。而崔永元则基本上是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海淀法院这么各打五十大板,明显与事实不符。

  而正是崔永元投入大量精力用于对我抹黑揭短、人身攻击。直至造谣说我“骗钱在美国买豪宅”,我才忍无可忍起诉崔永元。海淀法院的判决书却不提这条明显侵权的关键微博,提了一条说我买豪宅却没说“骗钱”的微博,说那没有侵权,是何道理?很显然,这个判决为了追求对等结果,在事实的认定上明显偏袒崔永元。

  我不认为我有哪条微博言论对崔永元构成侵权。法院认定我侵权的那些微博,有的不过是讽刺,有的是对事实有合理的争议(比如他在美国采访的那个人算不算托儿?崔永元的基金问题也不只是法院认定的管理费问题),与崔永元那些明显是捏造事实、诽谤、辱骂的微博比,性质和程度都不同。很显然,这个判决为了追求对等结果,在言论性质的认定上也明显偏袒崔永元。

  即使在这个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崔永元也没有停止对我的人身攻击,直到宣判的前夕,他还发微博指名道姓说我是“网络流氓骗子首领”(其微博全文:“我和网络流氓骗子首领方是民的案子即将判决,和方是民网络流氓骗子团伙的斗争将没完也没了。”)对这些新的侵权言论,我会再起诉,看崔永元这回如何找借口反诉,法院如何找理由和稀泥。

  今天彭剑律师也签收了海淀法院对孙海峰起诉我的判决(审判长蒋强、代理审判员姜琨琨、人民陪审员刘民)。众所周知,多年来孙海峰不停地在微博上辱骂我和我妻子,我只是偶尔讽刺他是“乌鸦”“苍蝇”等,孙海峰就去起诉我,我提起反诉,被曾经接受崔永元反诉的同一法院驳回、要求我另案起诉,判决我赔偿孙海峰诉讼支出15000元(未判赔精神抚慰金),并要求我在新浪微博上道歉——莫非海淀法院还会要求新浪微博给我开小号?海淀法院对孙海峰起诉我的判决书说,针对孙海峰要求我关注对自己的妻子打假,我辩称:“如果我对自己的妻子打假,会造成家庭困境。”我从来没有说过这种话(我一直否认妻子有假),我的律师也从来没说过这种话,判决书这么写,不是书记员记错就是法官刻意歪曲。

  也在同一天,彭律师收到北京高级法院对我申请再审我起诉周鸿祎案的裁定书(审判长王立杰、代理审判员苏伟、代理审判员李林)。周鸿祎曾经造谣我拿百度黑钱,被我起诉到北京朝阳法院,朝阳法院认定周鸿祎侵权,但是无需对我赔偿,也无需赔礼道歉,理由是我是名人可以自行消除影响,而且周的律师已在开庭时已代为道歉(这并非事实,很容易认定)。北京第三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北京高级法院也驳回了再审申请,理由是周鸿祎已删除了侵权微博并主动赔礼道歉(我怎么没见到?)。

  这些判决书、裁定书都是当今“依法治国”的见证,我都得好好存着,会有用得着的那一天的。有人说中国的法律就是一个笑话,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留一个记录,让后人看看笑话。所以在中国打官司,一定要有“胜固欣然败亦可喜”的良好心态,否则早气死了。

  2015.6.24.
 
法官虽然看清楚了耍流氓耍暴力的双方都在装小可怜,:D 可判决有问题。。。让他们互相支付四万五?这不解决问题。
我觉得应该让他们把钱都支付给贫困儿童,或者直接去农村当半年义工。 :monster:
 
双方都要删相关微博, 都要向对方道歉, 都要赔对方人民币45000.
判决结果是都不清白, 没有胜者.

判决书全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删除侵权微博,具体包括本判决书附件1中编号1-9、11-24的微博,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删除侵权微博,具体包括本判决附件2中编号为第9、15 -18、23、30、33、37、48-49、54、58、63的腾讯微博,以及对应内容的搜狐微博;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在《新华每日电讯》、腾讯微博网站首页发布声明,向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赔礼道歉(声 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以上媒体上公布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崔永元负担,其中在腾讯微博网站首页刊登的声明应持续保留二十四小时);

  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在《新华每日电讯》、腾讯微博网站酋页发布声明,向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赔礼道歉(声 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以上媒体上公布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方是民负担,其中在腾讯微博网站首页刊登的声明应持续保留二十四小时);

  五、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赔偿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一万五千

  六、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赔偿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万五千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二万。

  七、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的其他诉讼请求。

  八、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一千七百零八元(方是民预交),由原告方是民负担七百零八元(已交纳),由被告崔永元负担一千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反诉案件受理费一千二百二十五元(崔永元预交),由反诉原告崔永元负担五百二十五元(已交纳),由反诉被告方是民负担七百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于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这判决太有才了啊!

两个人耽误我们的工夫,各打五十大板。很好。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删除侵权微博,具体包括本判决书附件1中编号1-9、11-24的微博,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在《新华每日电讯》、腾讯微博网站首页发布声明,向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赔礼道歉(声 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以上媒体上公布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崔永元负担,其中在腾讯微博网站首页刊登的声明应持续保留二十四小时);

 
  五、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赔偿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一万五千

 
村长语文有问题,或者阅读理解有问题。
从上面法院判决书看,方告崔侵权,法院判1》崔删除侵权微博 2》崔在媒体上发布道歉声明 3》崔赔偿方3万元
这是败诉?

至于崔反诉方,那是另外一件事。单就方诉崔来说,法院支持了方的诉讼。

 

你的语文没问题,只是选择性阅读。

我只贴那个文字而已。谁有工夫去看法院的判决书啊。
 
太好玩儿了。


五、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赔偿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一万五千 (3.0+1.5万)

六、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赔偿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万五千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二万。(2.5+2.0万)

七、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的其他诉讼请求。

八、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一千七百零八元(方是民预交),由原告方是民负担七百零八元(已交纳),由被告崔永元负担一千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反诉案件受理费一千二百二十五元(崔永元预交),由反诉原告崔永元负担五百二十五元(已交纳),由反诉被告方是民负担七百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你的语文没问题,只是选择性阅读。

我只贴那个文字而已。谁有工夫去看法院的判决书啊。
我也猜你就是混点击。 :monster:
 
我也读了标题,一看是方舟子输了,没转。

两个人都是吃多了。谁输谁赢,我还真不关心;我只是觉得好玩儿。
 
两个人都是吃多了。谁输谁赢,我还真不关心。

一个名人网上骂你是流氓,你也不会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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