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熟的鸭子 嘴还是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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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议会里为议案投票时, 他/她自动地以LIB的立场投出0.39, 以CON的立场投出0.31, 为NDP立场0.20, GREEN立场0.10
没明白,议员投票没有自主权,每次都按选区各党支持率投票?那每个议案的结果不都跟大选结果一模一样了吗?还投P啊,永远LIB=39% 其他党都没他多,那就LIB一党独大了。
 
英国搞了几代人了,蛮好的。
LIB 吐鲁多要改。
Trudeau announces plan to kill first-past-the-post by the next election
这个貌似超党派的言论,实际上是左派阵营发声,呼吁比例代表制的,安省人民在上上次省选中公投否决了在省选中比例代表制,而自由党小特鲁多将会终止联邦选举现在的赢者全包的规则,比例代表制是一个选项,即选党不选人,各党按支持率派出相应比例数的议员,另一个选项是打分制:选票上给自由党60分,保守党20分。。。得分高者当选。
这些办法花费多花花肠子多容易看晕,适合爱花钱爱玩策略的党实施。
链接:
http://news.nationalpost.com/news/c...kill-first-past-the-post-by-the-next-election

这个文章是左翼喉舌写的,不关猪熟的鸭子的事,听话要听音。
 
你认真想一想...多花点时间...就按OTTAWA这几个选区这次的结果算一算.


没明白,议员投票没有自主权,每次都按选区各党支持率投票?那每个议案的结果不都跟大选结果一模一样了吗?还投P啊,永远LIB=39% 其他党都没他多,那就LIB一党独大了。
 
你认真想一想...多花点时间...就按OTTAWA这几个选区这次的结果算一算.
自由党多数,自由党 sure win,结果都已知那还投什么劲呢?
在议会里有很多议案党团开放投票,即一个党的议员可投赞成可投反对,比如当年同性婚姻法案,保守党议员里就有投赞成票的。你这方案就变一言堂了。
 
以OTTAWA八个选区为例:

按目前方式, 议会内投票的话, LIB立场=7, CON立场=1, NDP=0, GREEN=0

按我建议的方式:
KANATA: LIB=0.513, CON=0.392, NDP=0.068, GREEN=0.027
NEPEAN: LIB=0.524, CON=0.362, NDP=0.082, GREEN=0.023
CENTER: LIB=0.426, CON=0.145, NDP=0.385, GREEN=0.030
WESTNP: LIB=0.560, CON=0.300, NDP=0.098, GREEN=0.028
CARLET: LIB=0.436, CON=0.469, NDP=0.061, GREEN=0.033
SOUTH : LIB=0.601, CON=0.242, NDP=0.116, GREEN=0.029
ORLEAN: LIB=0.598, CON=0.304, NDP=0.080, GREEN=0.018
VANIER: LIB=0.572, CON=0.195, NDP=0.191, GREEN=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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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AL: LIB=4.230 CON=2.409, NDP=1.081 GREEN=0.219


自由党多数,自由党 sure win,结果都已知那还投什么劲呢?
在议会里有很多议案党团开放投票,即一个党的议员可投赞成可投反对,比如当年同性婚姻法案,保守党议员里就有投赞成票的。你这方案就变一言堂了。
 
最后编辑:
現行的類似集權、按得票比例類似分權,各有好處,都試試看再決定也好,也許取一個中間的辦法。但希望不要完全封殺小黨。
 
自己发明个东西,还是哪个国家现行?

我怎么觉得有点乱呢。
 
自己发明个东西,还是哪个国家现行?

我怎么觉得有点乱呢。

排序複選制

概要[编辑]
在候选人超过两名的情况下,選民在選票上按喜好排列其支持的候選者。計票時,首先依照选票上的第一选择来计算候选人的得票,得票最少的候選人将被淘汰,然后将其得票依第二选择重新分配给其他候選人,按票數再排序後,再將最少票的候選者排除,並將其選票分配給餘下的候選人,如此類推,直至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選票為止。

優點是相對於兩輪投票制而言,一次即可確保從多位候選人擇一選出,不必另行投票。缺點則是被計票淘汰者或許為多數願意妥協人選,況且選民主要就是心目中的候選人當選,而容易發生其他次序隨便選擇的情形。
採用國家[编辑]
澳大利亞眾議院[13]愛爾蘭總統[14]斐濟眾議院[15]巴布亞新畿內亞國會都是用此制度選出來。美國若干地區也使用,如波特蘭 (緬因州)三藩市[16]奧克蘭 (加利福尼亞州)[17]明尼阿波利斯聖保羅 (明尼蘇達州)[16]

2010年英國大選後,由於保守黨工黨自由民主黨在國會均未過半,保守黨允諾舉行公投改革國會選制為條件,拉攏自民黨組閣,即使保守黨強烈反對這個制度。2011年5月5日公投結果,英國選民67.9%反對以選擇投票制[18]取代原來的相對多數決。公投最後被否決。

不少私人組織也使用此投票制度[19],包括雨果獎[20]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奧斯卡最佳影片的甄選[21]

可轉移單票制[编辑]
可轉移單票制(英文:Single transferable vote,簡稱STV),又稱單一可轉移票制單記可讓渡投票制,是一種選出多重獲勝者的投票制度,在採用比例代表制的同時,盡量避免選票的浪費,同时減少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中的配票现象。

排序複選制相似,投票者依照偏好排列候選者。簡單來說,若一候選人已得到足夠的票數當選,超出當選門檻的票數可轉移到第二偏好的選項;若一候選人所得的票數明顯不足以支持當選,第一偏好為其的票數亦可轉移到第二偏好的選項。

應用[编辑]
截至2010年,以下地區採用此投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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