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重申一遍,加拿大没有不人性地分割他们家庭,是他们自己选的。您在这里夸夸其谈Judge那对夫妻的时候,你问过他们或者了解他们为什么吗?您在加拿大生活那么久您了解加拿大Much Better,可是,当他们来到蒙特利尔海关被谈话5个小时的时候,我相信他们已经精疲力竭,他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陌生的系统,他们被疲劳地Ill Advice 5个小时,然后没有象您一样毫不犹豫地选择从蒙特利尔机场回中国或印度,他们做了一个坏的选择(按你们标准是坏选择),难道就要他们的孩子承担从此家庭分离吗?是的,我知道您们会高尚地告诉他们回印度,我也发出我的声音,为什么我们加拿大不能更加人性一点,让他们在加拿大团聚呢?
最后,您看看您的发言是否有矛盾,您也不赞成中国那些不人性的事情发生,那么,加拿大为什么要不人性地分割他们家庭呢?
我很高兴,有1200加拿大人在网上签名支持他们,好在加拿大不都是可爱的CFC中国人。
他们当务之急是应该把他们现在的律师开除了,换个好的律师我们等着看吧。
我相信,我希望,加拿大政府有足够的智慧找到一个人性的方法处理这个Case
他们犯了错误,不代表就要错误地走下去从此家庭分离,也不代表他们就必须回到印度去。
找MP是个办法,许多事情都是MP出面解决了的嘛,更何况还有其它途径你们不一定了解,何必先下结论?
再重申一遍,加拿大没有不人性地分割他们家庭,是他们自己选的。
他们自己没有按照移民法把儿子包括进去,还要怪加拿大?
他们本人有资格进加拿大,加拿大移民官很人性地让他们选择回去,还是留下。
5个小时,很可能就是在劝说他们不要留下,应该回去。人不听有啥办法?
在这个情况下,继续“人性”就是违法了。
1200人签名,有多少是他们的亲友?有多少是加拿大人?有多少是熟悉加拿大移民程序的?
1200人的签名也好意思说?网上随便一个签名都超过他们几倍几十倍。
这个没有什么宽容不宽容的。他们自己做出来的,凭什么要为他们改变并非不合理的法律呢?
不是不宽容,而是不纵容投机取巧。我希望我们华人,宽容一点,没必要那么得理不饶人。
我们在Judge他人之前,起码要先了解他人,最好不要用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人。
这里大家基本都是移民,都经历过填表,登陆,见移民官,这些都是大家亲身经历过的。我希望我们华人,宽容一点,没必要那么得理不饶人。
我们在Judge他人之前,起码要先了解他人,最好不要用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