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加拿大移民官员/记者理不清了;你怎么看?(更新:移民部长特批,男孩将先持TRV来加拿大,然后办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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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这个先例的话,以后移民律师生意就好了,肯定有很多这类的case要控诉CIC。
当事人这2年都做啥了,我没看明白,申请family sponsorship特别是孩子的话是最快的,半年内一定有结果,而且不用资金担保。

是啊。明显“移民倾向”,怎么可能给他TRV。而且他们自己也说了,拿TRV进来,然后申请移民。
 
是啊。明显“移民倾向”,怎么可能给他TRV。
而且5小时的故事,CBSA应该有记录的,我光看这边新闻的描述,我觉得CBSA就是照章办事,2年其间以on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grounds申请family sponsorship机会很大。他们的移民律师可以开除了。
 
加拿大政府机构是系统化了的官僚机构,凡事搬法规找案例。

这类案子,相信不是第一个。如果找了MP就批准他们孩子移民给PR,后面找移民局打官司的得排长队。

我们等着看吧。
我相信,我希望,加拿大政府有足够的智慧找到一个人性的方法处理这个Case
他们犯了错误,不代表就要错误地走下去从此家庭分离,也不代表他们就必须回到印度去。
找MP是个办法,许多事情都是MP出面解决了的嘛,更何况还有其它途径你们不一定了解,何必先下结论?
 
您在这里夸夸其谈Judge那对夫妻的时候,你问过他们或者了解他们为什么吗?您在加拿大生活那么久您了解加拿大Much Better,可是,当他们来到蒙特利尔海关被谈话5个小时的时候,我相信他们已经精疲力竭,他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陌生的系统,他们被疲劳地Ill Advice 5个小时,然后没有象您一样毫不犹豫地选择从蒙特利尔机场回中国或印度,他们做了一个坏的选择(按你们标准是坏选择),难道就要他们的孩子承担从此家庭分离吗?是的,我知道您们会高尚地告诉他们回印度,我也发出我的声音,为什么我们加拿大不能更加人性一点,让他们在加拿大团聚呢?

最后,您看看您的发言是否有矛盾,您也不赞成中国那些不人性的事情发生,那么,加拿大为什么要不人性地分割他们家庭呢?
我很高兴,有1200加拿大人在网上签名支持他们,好在加拿大不都是可爱的CFC中国人。
再重申一遍,加拿大没有不人性地分割他们家庭,是他们自己选的。
他们自己没有按照移民法把儿子包括进去,还要怪加拿大?
他们本人有资格进加拿大,加拿大移民官很人性地让他们选择回去,还是留下。
5个小时,很可能就是在劝说他们不要留下,应该回去。人不听有啥办法?
在这个情况下,继续“人性”就是违法了。

1200人签名,有多少是他们的亲友?有多少是加拿大人?有多少是熟悉加拿大移民程序的?
1200人的签名也好意思说?网上随便一个签名都超过他们几倍几十倍。

这个没有什么宽容不宽容的。他们自己做出来的,凭什么要为他们改变并非不合理的法律呢?
 
而且5小时的故事,CBSA应该有记录的,我光看这边新闻的描述,我觉得CBSA就是照章办事,2年其间以on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grounds申请family sponsorship机会很大。他们的移民律师可以开除了。

必须熟悉这里的法规,搞清楚是个什么逻辑,不能按自己的想法来。
 
我们等着看吧。
我相信,我希望,加拿大政府有足够的智慧找到一个人性的方法处理这个Case
他们犯了错误,不代表就要错误地走下去从此家庭分离,也不代表他们就必须回到印度去。
找MP是个办法,许多事情都是MP出面解决了的嘛,更何况还有其它途径你们不一定了解,何必先下结论?
他们当务之急是应该把他们现在的律师开除了,换个好的律师
 
再重申一遍,加拿大没有不人性地分割他们家庭,是他们自己选的。
他们自己没有按照移民法把儿子包括进去,还要怪加拿大?
他们本人有资格进加拿大,加拿大移民官很人性地让他们选择回去,还是留下。
5个小时,很可能就是在劝说他们不要留下,应该回去。人不听有啥办法?
在这个情况下,继续“人性”就是违法了。

1200人签名,有多少是他们的亲友?有多少是加拿大人?有多少是熟悉加拿大移民程序的?
1200人的签名也好意思说?网上随便一个签名都超过他们几倍几十倍。

这个没有什么宽容不宽容的。他们自己做出来的,凭什么要为他们改变并非不合理的法律呢?

您有12000个亲友吗?即使您有,他们一对新移民有那么多亲友吗?
不是他们愿意那么选择的,是他们在机场,十几个小时长途飞行后精疲力竭,然后又被5小时盘查后,被迫的选择。要么马上带着所有行李立即回印度,要么签一个法律文件(他们未必真的理解那个文件)。
是的,他们签了那个混蛋文件,做了一个坏的选择,但是,加拿大未必不可以给他们一个好的人道的改正的机会。
 
而且5小时的故事,CBSA应该有记录的,我光看这边新闻的描述,我觉得CBSA就是照章办事,2年其间以on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grounds申请family sponsorship机会很大。他们的移民律师可以开除了。

这类案子,谁都不敢轻易推翻,必须引经据典找出法律依据方可以操作。
 
我希望我们华人,宽容一点,没必要那么得理不饶人。
我们在Judge他人之前,起码要先了解他人,最好不要用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人。
不是不宽容,而是不纵容投机取巧。
说海关移民部门5个小时没有给这两口解释清楚签文件的后果更没有了解情况judge别人:cool:,是吧老胡(涂):evil:
 
他们当务之急是应该把他们现在的律师开除了,换个好的律师

不是不宽容,而是不纵容投机取巧。
说海关移民部门5个小时没有给这两口解释清楚签文件的后果更没有了解情况judge别人:cool:,是吧老胡(涂):evil:
别忘记,他们的英语普遍比中国人的英语好。
 
这类案子,谁都不敢轻易推翻,必须引经据典找出法律依据方可以操作。
on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grounds是可以的,其实想想之前新闻总会看到很多华人移民因为没按手续办事,最后孩子被CAS带走,自己被遣返的报道
 
不是不宽容,而是不纵容投机取巧。
说海关移民部门5个小时没有给这两口解释清楚签文件的后果更没有了解情况judge别人:cool:,是吧老胡(涂):evil:
他们英文母语啊,一定比国内飞来加拿大的好啊,理解的也仔细
 
on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grounds是可以的,其实想想之前新闻总会看到很多华人移民因为没按手续办事,最后孩子被CAS带走,自己被遣返的报道
个人或者家庭情况改变,登陆时没有通报移民局惹来麻烦的人多了去了。
 
他们当务之急是应该把他们现在的律师开除了,换个好的律师
我也读了那个报道。换律师也难,如果他们签了那个文件,承诺以后不Sponsor那个孩子,律师也只有另外想办法。那个律师办工作签证,办商务签证,的确也是醉了。
 
我希望我们华人,宽容一点,没必要那么得理不饶人。
我们在Judge他人之前,起码要先了解他人,最好不要用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人。
这里大家基本都是移民,都经历过填表,登陆,见移民官,这些都是大家亲身经历过的。
大家不是随便judge他们,是根据大家所了解的事实和经验,来发表的意见。
你不要在新闻那里看到别人说啥judge他人,就人云亦云了。那边是针对没有经历过这些的加拿大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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