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加拿大移民官员/记者理不清了;你怎么看?(更新:移民部长特批,男孩将先持TRV来加拿大,然后办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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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事情需要另一部分工作,你给搅混了
怎么搅混了?我是有感妈妈们批评那对印度夫妇把孩子丢在印度心狠的。印度夫妻为了更好的生活移民加拿大,暂时把孩子请父母抚养,等他们安顿好了再回头接孩子团聚。
我们中国农民工夫妻为了更好的生活,去城市打工,也是把孩子丢给父母抚养的,那可不是一个两个,是亿万父母哦。
 
怎么搅混了?我是有感妈妈们批评那对印度夫妇把孩子丢在印度心狠的。印度夫妻为了更好的生活移民加拿大,暂时把孩子请父母抚养,等他们安顿好了再回头接孩子团聚。
我们中国农民工夫妻为了更好的生活,去城市打工,也是把孩子丢给父母抚养的,那可不是一个两个,是亿万父母哦。
过继和留给老人抚养不是一回事吧?
 
这件事需要探讨的是法律的公正和人的社会责任,不是个人感情和移民难民哪个好,印度技术人才和叙利亚难民哪个应该来。
法律是为了人服务的,我不挑战遵纪守法。
那个违背人性的承诺本身就是不人道不合法的,这样不人道的东西发生在中国我不奇怪,作为加拿大政府,不应该强迫新移民做那个承诺。
我相信,政府可以做的比这个好,我们等着看吧,我希望加拿大人,加拿大政府做的比CFC群众们要仁义些。如同考试,我们等结果吧。
 
过继和留给老人抚养不是一回事吧?
没看明白,怎么又扯上过继了?
13年到现在也就2年吧,孩子留给爷爷奶奶两年,不算时间短,但对于穷人家来讲,也不是那么可怕。
中国上一代人,为了事业为了求学,夫妻分离2年太常见了,别说孩子与父母分离了。不好,但是,也不是罕见。
 
怎么搅混了?我是有感妈妈们批评那对印度夫妇把孩子丢在印度心狠的。印度夫妻为了更好的生活移民加拿大,暂时把孩子请父母抚养,等他们安顿好了再回头接孩子团聚。
我们中国农民工夫妻为了更好的生活,去城市打工,也是把孩子丢给父母抚养的,那可不是一个两个,是亿万父母哦。
很多东西看似相似,其实不可类比,国家政策,人的主观控制能力,等等。。。
 
法律是为了人服务的,我不挑战遵纪守法。
那个违背人性的承诺本身就是不人道不合法的,这样不人道的东西发生在中国我不奇怪,作为加拿大政府,不应该强迫新移民做那个承诺。
我相信,政府可以做的比这个好,我们等着看吧,我希望加拿大人,加拿大政府做的比CFC群众们要仁义些。如同考试,我们等结果吧。
我也说了,看看怎么处理这个案子,咱们只是发表感想,但有一点,这个单独的案子,不是只有仁义二字一个标准,案子怎么结,也不是只对一个家庭有影响。
 
法律是为了人服务的,我不挑战遵纪守法。
那个违背人性的承诺本身就是不人道不合法的,这样不人道的东西发生在中国我不奇怪,作为加拿大政府,不应该强迫新移民做那个承诺。
我相信,政府可以做的比这个好,我们等着看吧,我希望加拿大人,加拿大政府做的比CFC群众们要仁义些。如同考试,我们等结果吧。

别拿中国那套来说。中国很多不人性的事情发生,不代表那些就是对的。更不代表我们不应该发声反对那样不人性的事情。
这里政府只能按照法律办事,政府可以通过程序改变、完善法律,但是不能为了特例而违反法律。
法律是为了人服务的,也应该是公平的,不能为某一个特例而被随便歪曲。

移民官有提供给他们人性的选择,就是回国等待。相信这两人有能力移民,说明还是有一定经济和劳动能力的。回印度不是什么不可行的选择,只是经济上有损失。这个经济损失严重,还是孩子的长远利益收损严重。两个选择放到我面前的话,我会毫不犹豫选择暂时的严重经济损失。况且他们回去后还可以选择让中介来赔偿他们的损失。他们自己选择了不回去放弃儿子,反而要怪罪移民官不人性,这什么逻辑?
什么再签一个文件推翻前面的签字文件,儿戏吗?那大家都可以随便签字了,事后反悔都没有后果的。
 
没看明白,怎么又扯上过继了?
13年到现在也就2年吧,孩子留给爷爷奶奶两年,不算时间短,但对于穷人家来讲,也不是那么可怕。
中国上一代人,为了事业为了求学,夫妻分离2年太常见了,别说孩子与父母分离了。不好,但是,也不是罕见。
不罕见不代表正常,不代表别人也应该效仿。
 
读了全文
我个人认为这个结果是两人自己zuo出来的

1。孩子出生以后没有汇报CIC更新他们的FSW case
2。2年前landing的时候自己放弃担保孩子的机会

网络弄petition的人应该不是移民,本地人不了解移民流程,而有一定误解,这个是正常的。
这个事情,他们最多就是通过移民律师和CIC沟通
他们的移民律师可以换一个了,因为之前的2个申请都是不正确的申请
on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grounds的机会还是有,但是起因就是他们父母自己screw up,怪CIC和CBSA就不对了。
利用自由党现在对难民的政策来给自己加筹码,想法很好,但是完全不是一个事情,他们也可以尝试联系自己的MP
 
读了全文
我个人认为这个结果是两人自己zuo出来的

1。孩子出生以后没有汇报CIC更新他们的FSW case
2。2年前landing的时候自己放弃担保孩子的机会

网络弄petition的人应该不是移民,本地人不了解移民流程,而有一定误解,这个是正常的。
这个事情,他们最多就是通过移民律师和CIC沟通
他们的移民律师可以换一个了,因为之前的2个申请都是不正确的申请
on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grounds的机会还是有,但是起因就是他们父母自己screw up,怪CIC和CBSA就不对了。
利用自由党现在对难民的政策来给自己加筹码,想法很好,但是完全不是一个事情,他们也可以尝试联系自己的MP

托个熟人,请领导“商量,商量、研究,研究,帮个忙“。:D
 
别拿中国那套来说。中国很多不人性的事情发生,不代表那些就是对的。更不代表我们不应该发声反对那样不人性的事情。
这里政府只能按照法律办事,政府可以通过程序改变、完善法律,但是不能为了特例而违反法律。
法律是为了人服务的,也应该是公平的,不能为某一个特例而被随便歪曲。

移民官有提供给他们人性的选择,就是回国等待。相信这两人有能力移民,说明还是有一定经济和劳动能力的。回印度不是什么不可行的选择,只是经济上有损失。这个经济损失严重,还是孩子的长远利益收损严重。两个选择放到我面前的话,我会毫不犹豫选择暂时的严重经济损失。况且他们回去后还可以选择让中介来赔偿他们的损失。
什么再签一个文件推翻前面的签字文件,儿戏吗?那大家都可以随便签字了,事后反悔都没有后果的。

您在这里夸夸其谈Judge那对夫妻的时候,你问过他们或者了解他们为什么吗?您在加拿大生活那么久您了解加拿大Much Better,可是,当他们来到蒙特利尔海关被谈话5个小时的时候,我相信他们已经精疲力竭,他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陌生的系统,他们被疲劳地Ill Advice 5个小时,然后没有象您一样毫不犹豫地选择从蒙特利尔机场回中国或印度,他们做了一个坏的选择(按你们标准是坏选择),难道就要他们的孩子承担从此家庭分离吗?是的,我知道您们会高尚地告诉他们回印度,那是你们的声音,我无力抵挡你们的声音。但是,我也可以发出我的声音,为什么我们加拿大不能更加人性一点,让他们在加拿大团聚呢?

最后,您看看您的发言是否有矛盾,您也不赞成中国那些不人性的事情发生,那么,加拿大为什么要不人性地分割他们家庭呢?
我很高兴,有12000加拿大人在网上签名支持他们,好在加拿大不都是可爱的CFC中国人。
 
最后编辑:
托个熟人,请领导“商量,商量、研究,研究,帮个忙“。:D
MP就是最好的路子啊,自由党或者保守党MP都可以
一定要越级上访,这态度和姿态不对头。
 
我希望我们华人,宽容一点,没必要那么得理不饶人。
我们在Judge他人之前,起码要先了解他人,最好不要用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求他人。
 
MP就是最好的路子啊,自由党或者保守党MP都可以
一定要越级上访,这态度和姿态不对头。

加拿大政府机构是系统化了的官僚机构,凡事搬法规找案例。

这类案子,相信不是第一个。如果找了MP就批准他们孩子移民给PR,后面找移民局打官司的得排长队。
 
加拿大政府机构是系统化了的官僚机构,凡事搬法规找案例。

这类案子,相信不是第一个。如果找了MP就批准他们孩子移民给PR,后面找移民局打官司的得排长队。
开了这个先例的话,以后移民律师生意就好了,肯定有很多这类的case要控诉CIC。
当事人这2年都做啥了,我没看明白,申请family sponsorship特别是孩子的话是最快的,半年内一定有结果,而且不用资金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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