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凌虐案达成认罪减刑协议, 刑满驱逐出境!

现在的北方的江湖爷们儿, 看问题都这么狭隘吗?
连女友有过性史都不能接受?

我们那会儿的江湖儿女比这要豪放多了。 现在的新一代越来越逼仄阴狠了。

你睡过某女,这是你和某女之间的事,但是你当面对某女的男朋友说: 你的女朋友我睡过了,是我玩剩的。这叫provoke,或者说挑衅。

你为什么要对某女的男朋友说这些话?你为什么要挑衅对方?因为你觉得,对方不会惩罚你吗?
 
你睡过某女,这是你和某女之间的事,但是你当面对某女的男朋友说: 你的女朋友我睡过了,是我玩剩的。这叫provoke,或者说挑衅。
那你就去提告, 发律师信不就好了?
照你说的道理, 只要别人provoke 你, 就给了你绑架和虐待的合法理由了???

就算100%照你说的道理来, 这个留学生案子里, 两个受害者也没构成Provoke呀。
什么时候北方男人的江湖, 成了不需要Provoke,也可以直接绑架虐待了?

再北方, 哪怕北到了南极的老老炮儿, 也要讲规矩吧。
 
那你就去提告, 发律师信不就好了?
照你说的道理, 只要别人provoke 你, 就给了你绑架和虐待的合法理由了???

就算100%照你说的道理来, 这个留学生案子里, 两个受害者也没构成Provoke呀。

你肯定 "两个受害者也没构成Provoke" ?
 
你肯定 "两个受害者也没构成Provoke" ?
我肯定。

你自己看看你的帖子吧。 你自己是怎么定义Provoke的。
至少在公布的案情中,以及你自己的表达中, 那两个受害者也没有满足你说的Provoke的必要条件。
 
你不懂法律。
你自己回去看自己的发言吧。
然后再把 什么是充分条件, 什么是必要条件, 复习一下。
 
你肯定个屁。你根本没有看到庭审记录。
我本来不肯定的, 但是看到了你对Provoke的定义, 我就肯定了。
我说了, 前提是 “100%照你说的道理来”
 
我已经说了,那个男的如果是伪娘,可能或这么想,这么说。

你可能没有听明白,那我说得更明白点: 那个男的如果是伪娘,可能会象你一样这么想,这么说。
hehe,hehe
 
就我而言没有什么阀值, 这需要什么阀值不阀值的?
你认识一个女人, 接受一个女人, 当然就接受其有过性史这一个无可更改的事实啦。 如果你不接受, 自然也一开始就不会跟该女子交往嘛。

至于其前男友来说什么, 很重要吗?

除非其前男友跑来对你说:该女子有病, 我正是其受害者。 那倒是要警觉, 你需要去检查一下。 其他的什么“你女朋友我睡过了”, 大哥, 这不是废话吗?一听就是泄愤而已。
LOL
 
这楼歪成斜塔了。
 
你对另外一个男人说:你的女朋友我睡过了,是我玩剩的。在法律上,叫provoke。对于assault案件,很有意义,懂了吗?
您说,这个意义是什么?
这个案子看到的意义是,那三位成年人进美国监狱了。在中国,也许意义不同,屁事没有吧。
 
你肯定个屁。你根本没有看到庭审记录。

说你根本不懂法律。我至少参加过几次刑事庭审。
不好意思, 看到你后加的这句话, 一下子冒出来好几句吐槽, 不过想想, 就算了,也没多大意思。
混北方江湖的男人面前不可随便。

不过呢, 路漫漫啊, 汝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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