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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解释太苍白了。嫌疑不等于犯罪。 法院没有判下来以前,都是无罪; 至于没有被通缉的,那不用说,更是无罪
吃禁药这种事,只有抓到才算数。 这是现实世界的实际运作方式, 不是什么逻辑问题
现在对于运动员服药, 无非就是两种意见:
1) 应该服,使用国家力量,有组织, 有纪律的服用。 而且运动成绩应该跟整个国家的医药科技挂钩。 我的科技牛逼,开发的药副作用小、查不出、作用大, 就是我牛逼。 你被查出来了, 或者运动员副作用体现出来了, 那就是你傻逼。体育已经不仅仅是个人体能的所谓“更高更快更强”, 而是个人+医药 的作用下, 谁“更高更快更强”。 一个国家的运动员可以体能很弱, 但是架不住我药力强大, 所以一样能站上冠军奖台。 一个国家的运动员哪怕体能够牛逼,但是架不住背后的医药研发太弱, 结果被人家一个体能很弱的运动员吃了药以后,轻易KO。 那就回去反省吧。
2) 服用不服用, 这是运动员个人行为, 其他人不干涉, 也不知道, 更不应该用组织力量去实现。 被抓了, 就是你运动员承担所有责任。 但是,如果有人或组织, 比如教练, 比如体委, 在运动员不愿意不知情的情况下, 强迫或诱使其服药, 那么, 这个人或者组织, 就是在犯罪。
你别来扯什么抓住不抓住, 判刑不判刑。
你先说, 你认可上述两种意见的哪一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