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Glebe见到路怒的了,好可怕

上次被火车撞了,明显是公交的问题,愣是打官司,公交与市政一口咬定公交司机没错,竟然还赢了,有人要是坚持认为自己比VIA能请到更好的律师,那我就服了。公交司机有公交公司、市政、以及工会做后盾,牛得很。而且坐公交的一车人,没人会喜欢有人别公交车,全是不利于你的证人,你车里的人又不能作证人,赫赫,想赢官司就算有行车记录仪都难比上青天。
你别说。我朋友说现在上班开公交过那个铁路口都挺紧张的,全车人都盯着。超速不行,刹车急了也不行。那个路口限速好像一下从90减到很低,经常有司机被投诉。
 
又是你的错!老人有路权!
http://www.toronto.ca/311/knowledgebase/68/101000049368.html
Section 144(22) of The Highway Traffic Act states: " Where portions of a roadway are marked for pedestrian use, no pedestrian shall cross the roadway except within a portion so marked." The law does not stipulate how far from the nearest crosswalk one must be in order to legally cross mid-block, but the Toronto Police have advised to generally use 30 metres as a 'rule of thumb.'
行人走路口的要求有很多限制,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可以不走路口。两端路口都要有清楚标识,而且行人穿马路的地方要看得到,30米是经验。
无辜占左道,等等
你要好好学习交通规则了。
你错了。右道路况不好,雪太多,我自然走左道。您和那个人真是一对儿,说话做事都是很主观。
 
不仅老人有路权,任何人都有路权。我没有嘀老人,我只是说那个老人不应该在漆黑的马路上横穿马路。
有命才有路权。有的人过马路看灯亮了就埋头往前,有时真的不是车想撞人的,故障意外都有可能。残废了死了赔多少钱都没有用。
 
有命才有路权。有的人过马路看灯亮了就埋头往前,有时真的不是车想撞人的,故障意外都有可能。残废了死了赔多少钱都没有用。
那个老人感觉还懂一些交通规则,他用手指着马路走过来,但是那个地方离两边十字路口都很远,很昏暗,他穿的又是深色衣服。
 
你们两个仔细看看真真的交通规则吧。他的路权只有flash了才有,而且仅仅是出站才有。我那种情况是他在左道,我在右道,正常行驶,然后他不flash就往我的道上拐,都已经越线了才flash。我以后当然会更加注意这种情况,但是我想说的是他做错了。
When you see a bus signaling to re-enter your lane from a bus stop, you must let the bus back into your lane, unless it is unsafe to do so. This has always been a courtesy. As of January 2, 2004, it is the law in Ontario. When you see the Yield to Bus sign on the back of the bus, it is there to remind you to let the bus back in.
http://ottawa.ca/en/residents/transportation-and-parking/traffic/yield-bus
好汉不吃眼前亏。对错是一说,吃不吃亏是另一说。真撞了上法庭你个人肯定搞不过公交车公司。你非要讲个对错可以(那也只是在网上),现实中你这情况真要是撞上了去上庭讲个对错你赢得了么?值么?
 
有命才有路权。有的人过马路看灯亮了就埋头往前,有时真的不是车想撞人的,故障意外都有可能。残废了死了赔多少钱都没有用。
同意
 
好汉不吃眼前亏。对错是一说,吃不吃亏是另一说。真撞了上法庭你个人肯定搞不过公交车公司。你非要讲个对错可以(那也只是在网上),现实中你这情况真要是撞上了去上庭讲个对错你赢得了么?值么?
那倒是。我只是想搞明白规则是什么。以后遇到这这种事当然要躲。开车经验不就是这么积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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