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方:涉雷洋案警务人员犯罪情节轻微 不予起诉

向问天

日月神教光明左使
VIP
注册
2012-09-04
消息
64,347
荣誉分数
11,953
声望点数
1,373
2016-12-23 15:18:05北京检察0 大字

【权威发布:北京检方依法审查认定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综合全案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邢某某、孔某、周某、孙某某、张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玩忽职守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经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5月7日晚,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专项行动部署,东小口派出所时任副所长邢某某带领民警孔某、辅警周某、保安员孙某某、张某某等人在昌平区龙锦三街涉黄足疗保健店附近执行便衣蹲守、打击任务。当晚21时许,雷某在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因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邢某某等人立即追赶,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因雷某试图逃跑,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在制服和控制雷某过程中,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用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等行为,后邢某某违规安排周某、孙某某、张某某独立驾车押送。在车辆行驶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时,雷某试图跳车逃跑,并呼喊挣脱。邢某某等人再次对雷某进行制服和控制,并使用手铐约束,再次向雷某示明身份。其间,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等行为,致使雷某体位多次出现变化。后雷某出现身体瘫软和不再呼喊挣脱等状况,邢某某等人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待后送到医院抢救时已无生命体征,于当晚22时55分被宣告死亡。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雷某符合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与死者生前在饱食状态下,因执法过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剧烈活动以及体位变化等因素有关。事发后,邢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虚假陈述,引发公众质疑,并与其他四名涉案警务人员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邢某某等五人在执行公务活动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不当执法行为,执法行为超出合理限度,致执法对象发生吸入性窒息;不履行职责,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致执法对象未得到及时救治,以致发生死亡结果。且事后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鉴于邢某某等五人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活动,对雷某执行公务具有事实依据与合法前提且雷某有妨碍执法行为,犯罪情节轻微,能够认罪悔罪,综合全案事实和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不起诉。同时,检察机关已向纪检机关通报有关涉案党员违纪情况,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并移送相关材料,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开展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处理信息,多次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并按规定启动人民监督程序进行监督评议,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判决书是谁写的, 水平太差了.

怀疑是内鬼, 故意要引起民愤 ...
 
这个判决书是谁写的, 水平太差了.

怀疑是内鬼, 故意要引起民愤 ...
:evil::evil:
如果说前面满篇细微描述是针对警方的撮火,最后的不起诉则是公然点炮。:monster: 。。。这可是大手笔啊,应该还会续二集的。
 
这个判决书是谁写的, 水平太差了.

怀疑是内鬼, 故意要引起民愤 ...

:evil::evil:
如果说前面满篇细微描述是针对警方的撮火,最后的不起诉则是公然点炮。:monster: 。。。这可是大手笔啊,应该还会续二集的。

大的事实不离谱,并且在警察盘查的时候逃跑,逃不掉就袭警,我看不会有什么民愤了。

“当晚21时许,雷某在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
 
以前那些民间侦探高手们不出来说话了?

我记得有说时间不够的,有说方向不对的,有说身份不符的。

有一点我还是佩服臭农民,他一开始就肯定雷阳嫖娼了。
 
大的事实不离谱,并且在警察盘查的时候逃跑,逃不掉就袭警,我看不会有什么民愤了。
“当晚21时许,雷某在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
我不同意。:D 这部分完全没有新东西。。。照说应该能整出微信约疗的证据,至少电话通联记录。。。随机路过进门太假。。。别说胡伯伯不服,我都看不过。
 
我不同意。:D 这部分完全没有新东西。。。照说应该能整出微信约疗的证据,至少电话通联记录。。。随机路过进门太假。。。别说胡伯伯不服,我都看不过。


你怎么知道没这些证据呢?
但是需要给屁民看么?

所以我要听听陈有西律师怎么说。
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慧芹怎么说。
 
暴力至人当场死亡, 然后制造谎言. 这事属 "情节轻微 不予起诉"

打伤都会判, 打死没事. 又是哪一级下批示了吧.
 
在哪里都躲开警察远点儿。
 
暴力至人当场死亡, 然后制造谎言. 这事属 "情节轻微 不予起诉"

打伤都会判, 打死没事. 又是哪一级下批示了吧.


他袭警在先。
事件的时间顺序是因果判断的重要依据。
因果逻辑是人类判别是非的基本逻辑。

另外,他不是被打死的 。
 
以前那些民间侦探高手们不出来说话了?

我记得有说时间不够的,有说方向不对的,有说身份不符的。

有一点我还是佩服臭农民,他一开始就肯定雷阳嫖娼了。

屁民在对抗公权力方面太太弱势了,即使所有的证据都是伪造的,你也推不翻。美国都有这样的事情,何况我天朝。
 
屁民在对抗公权力方面太太弱势了,即使所有的证据都是伪造的,你也推不翻。美国都有这样的事情,何况我天朝。


有些是造不了的。
比如他逃跑,袭警,当时有多人目睹。
 
你怎么知道没这些证据呢?
但是需要给屁民看么?

所以我要听听陈有西律师怎么说。
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慧芹怎么说。
你的证据不给P民看,就别怪P民不信你。
 
你的证据不给P民看,就别怪P民不信你。

那没有办法。
如果每个案件的所有证据都给屁民看,
屁民还有参与争论,判案,那就相当于全民公决,公务员的数量要翻倍。

再说了,还真不能惯他们的臭毛病。
 
后退
顶部
首页 论坛
消息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