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 到了目的地,下了飞机,再被拘捕, 这种惩罚对于旁观者,没有任何教育意义, 而且, 还有更多的潜在不肯关机者, 根本就没看到这个惩罚。
向你说的这样默默的等飞机到达目的地,等女的下了飞机, 默默的带走。 这样一点意义都没有。
航空公司宁愿损失一次起降费用, 宁愿当着全飞机的人让警察上来把人带走, 也要造成轰动效应, 这样才能扩散得足够广,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讨论。 最终达到最大化的减少下次不肯关机者的发生。
毕竟, 为什么要制定必须关机的规定?不就是怕坠机吗?
开手机跟发动机失火貌似风险等级不一样, 但是潜在的后果都是坠机啊。
在坠机这个后果面前,损失一次起降费用算什么? 而且还要考虑到敬告后来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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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有等级的。发动机停转、起火与手机未关的风险等级不同,不能混为一谈。政策制定与执行都与风险评估的结果有关。
如果航空公司认为,其实开着手机没有关系的话, 那又何必制定必须关闭手机的规则呢?
既然机组可以开着手机安全的飞行, 那么又何必通知公安抓人?
你说的风险等级,无非就是, 发动机失火,80%会坠机;开着手机, 10%会坠机。
拜托, 反正我作为乘客, 别说10%的坠机机会了, 哪怕1%,我也不会接受的。
抓人,就意味着坠机的可能性;
开着手机飞行, 就意味着安全飞行的保证。
这两者无法同时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