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抗命的不止是38军军长徐勤先

军人的天职是打仗、是服从命令,领导人要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利益时可动用军队,不存在对内对外问题。
看来这位元老相信领导人以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利益的名义可以对内动用军队作战。这位元老知道不知道军队对内意味着什么。军队是干什么用的----打仗用的。军队对内是对内打仗。自己的公民如果违法了,有司法和司法授予权力的警察,而且警察还不能滥权;而且公民没经过司法程序判定有罪前是不受法律处罚的。把军队拉进一个地区是干嘛:向谁开战?这些事只发生在落后国家,比如苏丹;没听说过哪个先进国家有这事。
 
中国有句古语: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不是说美国的东西都是对的,这里转一段文字仅供参考,是否实情和合理请自行求证:

在美国,军法有这么几条规定:

1、军人必须宣誓捍卫美国宪法。宪法是根本大法,一切以宪法为准,凡不符合宪法的命令都是非法命令。

2、除宪法外,军人必须遵守日内瓦国际公约。该公约第三条规定得很清楚:“非敌对人员、放下武器的敌人、伤病员、俘虏,必须以人道待之,不分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财产等等。凡违背这些法律的命令都是非法的。”

3、军人可以用什么方式来拒绝执行上级命令呢?首先,要求上级的命令,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来表达,而不只是口头命令;其次,如果已经是书面的命令,可以告诉上级,你打算拒绝执行命令;最后,要求由军事法庭裁决。

4、军人如果执行了不合法的命令,自身必须承担罪责。军人有义务和责任执行上级下达的合法命令,但也有义务和责任拒绝执行上级下达的非法命令。就算是总统下达的,只要违背了宪法、军事法、国际法和国际公约,都可以而且必须拒绝。
 
加拿大就发生过一件奇葩的事情,派军队去镇压警察。好像是在草原省那嘎达。
 
中国有句古语: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不是说美国的东西都是对的,这里转一段文字仅供参考,是否实情和合理请自行求证:

在美国,军法有这么几条规定:

1、军人必须宣誓捍卫美国宪法。宪法是根本大法,一切以宪法为准,凡不符合宪法的命令都是非法命令。

2、除宪法外,军人必须遵守日内瓦国际公约。该公约第三条规定得很清楚:“非敌对人员、放下武器的敌人、伤病员、俘虏,必须以人道待之,不分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财产等等。凡违背这些法律的命令都是非法的。”

3、军人可以用什么方式来拒绝执行上级命令呢?首先,要求上级的命令,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来表达,而不只是口头命令;其次,如果已经是书面的命令,可以告诉上级,你打算拒绝执行命令;最后,要求由军事法庭裁决。

4、军人如果执行了不合法的命令,自身必须承担罪责。军人有义务和责任执行上级下达的合法命令,但也有义务和责任拒绝执行上级下达的非法命令。就算是总统下达的,只要违背了宪法、军事法、国际法和国际公约,都可以而且必须拒绝。


既然说美国,不如举实例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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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你咋不整一个1832年的呢?:rolleyes:


不到一百年,对于历史长河来说很短。
更关键的是,这段时间以来,美国宪法关于军队对国内人民开枪的条文修改了吗?
 
党卫军就是无条件执行命令,去杀犹太人。
美军可以不服从上级的命令,如果他觉得命令是非法的。这样做,必须上军事法庭,由法官来判决。

So, to obey, or not to obey? It depends on the order. Military members disobey orders at their own risk. They also obey orders at their own risk. An order to commit a crime is unlawful. An order to perform a military duty, no matter how dangerous is lawful, as long as it doesn't involve the commission of a crime.
https://www.thebalance.com/military-orders-3332819
 
不到一百年,对于历史长河来说很短。
更关键的是,这段时间以来,美国宪法关于军队对国内人民开枪的条文修改了吗?
对人挺长
 
既然说美国,不如举实例有用。


浏览附件684376
向左使,你是想举例说明这派军队向内平“乱”是错地,还是想说明美国人民和政府的学习能力很强?看一下那个事件在短短几年内的后果(aftermath cited in Wikipedia):
Though the Bonus Army incident did not derail the careers of the military officers involved, it proved politically disastrous for Hoover, and is considered to be a contributing factor leading to him losing the 1932 election in a landslide to Franklin D. Roosevelt.

Police Superintendent Glassford was not pleased with the decision to have the Army intervene, believing that the police could have handled the situation. He soon resigned as superintendent.

During the presidential campaign of 1932, Roosevelt had opposed the veterans' bonus demands.[25] When they organized a second demonstration in May 1933, he provided the marchers with a campsite in Virginia and provided them three meals a day.

Roosevelt later issued an executive order allowing the enrollment of 25,000 veterans in the CCC, exempting them from the normal requirement that applicants be unmarried and under the age of 25.[27] Congress, with Democrats holding majorities in both houses, passed the Adjusted Compensation Payment Act in 1936, authorizing the immediate payment of the $2 billion in World War I bonuses, and then overrode Roosevelt's veto of the measure.[28] The House vote was 324 to 61,[29] and the Senate vote was 76 to 19.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酬恤金進軍事件
事后影响和评价[编辑]
胡佛总统以财政理由公开反对帕特曼所提出的议案;此外,参与对同行清场的士兵的报告,都对胡佛日后竞选连任并无帮助:他下令驱散和甚少资助请愿者的行为已经加强了他冷漠对待大萧条苦况的负面形象。当时,民主党候选人罗斯福甚至因此事件称胡佛是“脑袋装浆糊”,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就任总统以后,一些补助金大军成员再次在华盛顿集结并向新总统旧事重提。罗斯福一直至其总统任期尾段同样否决要求。直到他过世后,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即将完结时,美国政府最终订立《军人权益法案》来避免类似冲突。

保罗·迪克森认为,集会其后的暴力时常被忽略,事件对1932年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亦被低估。他认为,事件导致美国政治人物对待二战归国老兵时用心考虑,促成《军人权益法案》的订立。《军人权益法案》促使百万人成为中产阶级而改变了美国的状态。
 
最后编辑:
飞老这句话本身有道理,但不能用于六四,因为六四时,稳定和利益受到威胁的不是'国家'而是部分领导人,亦或是某政党;
您老人家其实是从反面说,不为国家稳定和利益而动用军队,是不可以的,何况是对学生和市民
不否认有很多人想法天真,要预先拥抱苏东波。如果为了国家利益,不是那样闹法的。
你们可能不知道当时是些什么人源源不断的免费供给学生们汽水、帐篷,是些什么人组织了黄雀行动。世界上古今中外有那个有能力的国家、政府会容忍国家机器被瘫痪两个月,没有吧。即使文明如加拿大,在魁省闹独立时,那些魁独分子只闹了一星期,联邦军队就开过去请理了,只是在动用军队时,是不让记者在场的,时为1970年 10月,称『十月危机』。
 
最后编辑:
看来这位元老相信领导人以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利益的名义可以对内动用军队作战。这位元老知道不知道军队对内意味着什么。军队是干什么用的----打仗用的。军队对内是对内打仗。自己的公民如果违法了,有司法和司法授予权力的警察,而且警察还不能滥权;而且公民没经过司法程序判定有罪前是不受法律处罚的。把军队拉进一个地区是干嘛:向谁开战?这些事只发生在落后国家,比如苏丹;没听说过哪个先进国家有这事。
军队对其人民大开杀戮的国家多了去,最好的例子就是美国的『老兵为酬恤金的请愿事件』,美国够先进了吗?
 
军队对其人民大开杀戮的国家多了去,最好的例子就是美国的『老兵为酬恤金的请愿事件』,美国够先进了吗?
切,又来一个来举例美国 1932 年Bonus Army事件的人。你是想举例说明这派军队向内平“乱”是错地,还是想说明美国人民和政府的学习能力很强?或者你说美国在1932年已经比今天的中国都要先进?你看来比向左使还要没有理解能力。因为美国在1932年有一个叫胡佛的总统犯了一个巨大的政治错误,所以他的错误就成为你的常态和道理--没有这么捧美国人的臭脚了吧。无怪乎中国有些人把美国人放个屁都当着香的,这位“飞来客”是典型。美国总统在1932年的一个臭脚,这“飞来客”到2017年还当成是香的,当成是放之四海在准的真理。美国人民在那事件后很快就更正了胡佛的错误。看我上面回向左使的贴。不过,你可能没有能力去理解--简直不可想像,你到2017年还把一个1932年美国人的一个臭脚在那里猛亲......OMG
 
经验不是宪法的替代。

美国的『老兵为酬恤金的请愿事件』,事情发生和事后结果楼上有引述。美国再长点时间这前还存在过奴隶制呢,美国人也没有为此辩护。
 
切,又来一个来举例美国 1932 年Bonus Army事件的人。你是想举例说明这派军队向内平“乱”是错地,还是想说明美国人民和政府的学习能力很强?或者你说美国在1932年已经比今天的中国都要先进?你看来比向左使还要没有理解能力。因为美国在1932年有一个叫胡佛的总统犯了一个巨大的政治错误,所以他的错误就成为你的常态和道理--没有这么捧美国人的臭脚了吧。无怪乎中国有些人把美国人放个屁都当着香的,这位“飞来客”是典型。美国总统在1932年的一个臭脚,这“飞来客”到2017年还当成是香的,当成是放之四海在准的真理。美国人民在那事件后很快就更正了胡佛的错误。看我上面回向左使的贴。不过,你可能没有能力去理解--简直不可想像,你到2017年还把一个1932年美国人的一个臭脚在那里猛亲......OMG
老飞没说事件本身的对错,你在此跳脚,只能说明你不能冷静看待历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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