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保险理财最常见问题解答Q&A-- Max Ma 理财专栏文章

Max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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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理财专栏作者介绍:Max Ma 马新明,资深高级专业理财顾问,环球百万圆桌会员MDRT、工商管理硕士MBA,宏泰集团高级保险理财经理, 明盛金融总经理。安省及BC省持牌保险理财顾问。专精保险理财,注重安全稳健。专业诚信、追求客户利益最大化。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品理财服务并成为客户心目中最专业、最值得信赖的保险理财顾问!

人寿保险是近百年以来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也是 一种最有效的抵抗人生风险的方式,更是一种爱、责任与承诺! 家庭理财:保险保障是基础,安全稳健最重要! 保险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只有最适合您的保险才是最好的保险!

以下所有文章均由Max Ma原创。文章结合了加拿大理财法律法规、保险与税务条款、本人全面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深刻丰富的执业实操经验,旨在将正确的理财理念、最新的产品信息与客户朋友们以及同行们分享,但不构成具体建议。如果您有任何有关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保险/万通式保险/期限式保险/重病保险/伤残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探亲医疗保险/ 税务规划/退休规划/遗产规划/海外资产申报或转移/资产延税增值/资产安全性保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和需求,请咨询合格的专业人员,也欢迎与作者直接联系:Max Ma 马新明:647-832-6780 或助理Jun:416-262-4966联系。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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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加拿大与中国的保险有什么不同?

自从中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来自大陆的中国移民越来越多,素质也越来越高。这种素质不仅表现在文化、技能素质及经济基础方面,还表现在对家人的一种责任心和保险意识方面,大部分移民登陆加拿大后尽快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购买一份足够的人寿保险,经济条件好的往往一步到位买一份兼顾保障和财富积累的永久性保险;经济条件较差的也会买一份纯保障型的期限式保险,待以后经济条件改善时再转成永久性的。不过,也还有少部分新移民把在国内就形成的对保险的误解和偏见带到了加拿大,迟迟未能购买一份本应早就购买的保险,确实令人为之担忧!为了帮助新移民加深对保险的认识,本文想就中加两国的保险做一个简单的比较。

保险业在加国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已经发展得非常科学和完善。再加上加拿大一直是比较保守的西方发达国家之一,所以,使得它的金融保险业成为世界上最稳妥、最规范的体系。这次金融海啸,加拿大的金融保险体系受到的冲击最少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所以,在加拿大购买保险是最安全可靠的。相对来说,中国的保险业起步较晚,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再加上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以及行业监管不够规范,有可能会造成一些不良后果。

比如,在国内有的从业人员为了销售业绩,拼命讨好顾客,本来这个顾客是抽烟的,或者是有病的,他在保险申请表上故意不如实反映,这其实就是在欺骗保险公司。待保单批下来、送出去并生效以后,如果被保人真的因病过世,保险公司觉得可疑进行调查得知真相,就会拒赔,这时,被保人的家属就会责怪保险公司,甚至还说保险公司是骗人的,然后把这种对保险的偏见带到了加拿大。其实,上述情形被骗的不是购买保险的人,而是保险公司!当然,这种情况在加拿大基本上不会发生,因为每一个保险经纪考一个保险牌照不容易(在中国以前是不需要考牌的,任何人都可以卖保险。现在可能也要考牌了吧),而且还要受到相关法律和行业规范的严格监管,稍有违犯,就会受到严惩,直至吊销执照。

相对来说,加拿大的保险价格比在中国要便宜得多,只是国内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价格。为什么这里的保险便宜,因为这里的自然环境较好,社会制度规范,医疗保健条件优越,人均生活水平较高,所以,人的平均寿命高,疾病及生命风险较小,因而,保险公司对意外死亡和非正常死亡的赔偿率较低,也就意味着保险成本较低,反映在保险价格上就是会便宜很多。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从世界各地(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移民到加拿大后他们最珍惜的一件事就是要尽快购买一份加拿大的人寿保险和重病保险。保险是世界上少有的几件有钱不一定买得到的东西之一。比如,你如果没有加拿大的身份,或者你失去了一定的身体健康条件,你在加拿大就买不到人寿和重病保险,即使你再有钱也买不到!

最后,加拿大的保险在理赔方面比在中国更快速、更人性。常听人们说:中国的保险是“宽进严出”,加拿大的保险则是“严进宽出”,也就是说,在加拿大购买保险时审查很严,但在保单被审批、生效以后,一旦事情不幸发生,理赔就会非常简单而快捷。

而且,在赔偿时更讲究人性化。比如,在得知被保人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时,保险公司可能会提前预支部分死亡赔偿金给他;对于重病保险,在被确诊以后也会在等待期内预支部分款项给被保人以帮助他及时得到康复治疗。
 
最后编辑:
Q:如何理解加拿大人寿保险的财富转移(免税传承)功能

A:我们知道,人寿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它的保障功能,但有的人说:我的孩子已经长大、房贷已付清,已基本没有什么较大的责任需要担当的了,而且夫妻两人都可以经济独立,也不需要在经济方面互相保护,所以他已不再需要用保险来进行保障了。人寿保险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延税增值财富的功能,但有的人又说他连TFSA和RRSP这些最基本的延税投资空间都还没有使用,根本不需要用保险来进行延税投资,也不想用保险来进行退休规划。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适合您,那么您是不是真的就不需要人寿保险了?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您还需要多问自己二个问题:您是否想在将来“百年”时能即刻拥有一笔一次性的资金用来处理自己的后事而让自己“走”得有尊严?您是否想在“百年”之后还能为自己的孩子留下一笔额外的免税资产?如果您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您还是需要购买一定的人寿保险,因为人寿保险还有第三个重要的功能,那就是财富转移或者称作免税传承的功能,这正是本文所要讨论的主题。

通过人寿保险来传承财富至少有如下三个特点和优势:

一是绝对的确定性。只要您购买的是终身人寿保险(含Term-100),而且按要求支付保费,那么,在您任何时候身故时您都一定有一笔对应的资产(即身故赔偿金)留给孩子或其他受益人,这将是一个绝对肯定的结果而不会存在任何的不确定性。

二是绝对的增值性。您付出的是保费,将来在身故后留给孩子的是赔偿额,而赔偿额永远都会大于您所付出的保费的总和,也就是说您所付出的总保费终将都会被放大成几倍、十几倍或几十倍的资产(赔偿额)留给您的孩子/孙子或其他受益人。通过其它方式来传承财富,未必能确保增值(例如:您将父辈留下的企业再传承给孩子时,若经营不善也许就会亏空);但通过人寿保险来传承财富,其增值性是绝对确定的,所不能确定的只是: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的人购买相同的保险,在实现传承时其增值的幅度是不相同的;同一个人购买同一份人寿保险,他在不同的时间身故,其财富传承的效率(即所实现的财富增值的倍数)也是不相同的。

三是财富传承的高效性。按照法律的规定,所有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额都是免税的,从而使得人寿保险成为一种最具税务优惠的、最高效的财富传承手段之一。例如:假定您通过人寿保险可以把您的一部分资产(以缴交保费的形式,如20万)放大成5倍(即100万赔偿额)给您的孩子,那么在你身故时你留给孩子的这100万是完全免税的,你不需要为这80万的增值缴交一分钱税款;但如果您用其它的方式来传承财富,假定同样是20万的投入,将来身故时留给孩子的投资型资产也被放大成100万,那么,其增值的80万中至少有一半即40万要被以最高税率来征税,其财富传承的效率将大打折扣。

最后要谈的是:如果您只是想利用人寿保险来进行财富的转移或传承,那么您应该购买什么保险好呢?

由于Term保险不具有财富转移功能(Term-100除外,下同),因此,如果你购买保险的目的只是为了财富的传承,那么,你就不宜购买Term-10或Term-20此类的Term保险。购买Term-100可以实现财富的传承,这也是基本保费最便宜的方式,但相对于U.L和W.L来说它却是最不灵活的,不能作任何的额外付款,只能支付基本保费直到100岁。从财富传承的功能方面来说,U.L和W.L是两种最合适的选择。即使是成本到100的U.L它也比Term-100有优势,虽然U.L的基本保费要比Term-100稍贵一些,但它比Term-100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必要时可以利用其额外投资空间做额外付款,提前付清保费,或者将更多的财富放进保单里免税传承给孩子。至于U.L和W.L两类保险在财富传承方面哪个更好,笔者有一篇专门的文章进行过比较,这里只是重复一下几个要点:如果只是付基本保费,则被保人越早身故,U.L就越比W.L好;反过来说就是:被保人活得越长,W.L的财富传承效率就越高,也就越比U.L好。如果除了付基本保费之外还往保单里做额外投资,则就很难比较了,两者的财富传承效率哪个更好将主要取决于各自的投资回报的高低,当然也与被保人的寿命长短无不关系,详情可约面谈。
 
Q:投资移民如何建立在加拿大的福利?

作为在国内经多年打拼而取得成功的人士,投资移民以高昂的代价取得加拿大移民身份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为了孩子们有一个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当然,也是为了给自己的生活多一个选择,可以换一种生活方式,让自己的人生更精彩。如果将来孩子选择在北美长期生活和发展,按照中国的传统,作为父母亲,将来就更应该选择以加拿大作为生活的重心,那么,这就需要考虑应如何为将来建立一个在加拿大的退休福利的问题。

由于投资移民在加拿大从不工作或很少工作,没缴纳过或很少交纳CPP,将来他们在这里所能享受到的政府的退休金就会很少或没有,只能按在加居住年份的长短享受到部分老人金(OAS),这相对他们退休前一直享受到的高水准生活来说,简直就像杯水车薪。当然,投资移民一般都在国内积累了很多财富,这些财富可能几辈子都用不完,所以,也许有人会认为根本不用考虑如何在加拿大退休的问题,将来从中国直接把钱转移过来就行了。其实,问题并非那么简单!

首先,如何让这些财富安全完整地转移,就牵涉到一个海外资产如何申报的问题,若申报不当,将来转移时可能就会有麻烦和损失(我写的另一篇专栏文章对此进行了专门阐述,读者可来电索取或咨询);另外,如果不提早将一些财富通过有效的方式转移和保护,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事情而让辛辛苦苦积累的财富毁于一旦?最后,如果能通过有效的策划和安排,充分利用加拿大的延税、避税工具让部分财富稳健增长,在有生之年让它们再翻好几倍,除满足在加拿大的高质量的退休生活的需要之外,再将剩余部分免税转移给后代,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其中,一个比较稳妥的方式就是利用带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来安全转移并有效积累一个可观的财富用于补充退休生活的需要,而且通过适当的方式(如以保单抵押贷款)来使用保单里的现金值用作退休收入,又可合法而又合理地避开了税务问题。这就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所熟悉和热衷的保险退休计划(IRP),特别可用作投资移民在加拿大建立退休福利的重要手段。这里以分红式或盈利报酬式Whole Life保险(简称W.L)为例来加以说明。

例如,加拿大某著名保险公司的一个投资型W.L保险产品,近30年来的平均回报超过9%,这对于投资移民来说确实是有非常大的吸引力的。他们可以通过购买此类保险产品在为自己的家人建立一个稳固的保障体系的同时,也可以将国内一部分资产逐渐转移到保单里让它们在延税的基础上稳健增长,将来保单里的现金值部分可用于补充退休生活的需要,同时,身后还可留下一大笔免税资产给后人享用。现以一个41岁、1级身体等级的女性购买200万初始保额的此款W.L保险为例,选择15年保证付清的方式,每年需投款5.4万加元,15年共投40.5万。假定按2013年度6.5%的回报不变测算,她在65岁时在此保单内拥有的现金值将为145万,赔偿额从最初的200万增长到326万;75岁时现金值为292万,赔偿额长到482万;85岁时现金值为534万元,赔偿额长到736万。假定按6.5%回报率不变、贷款利率按5%不变,若从65岁开始采用保单抵押贷款方式使用保单里的现金值用于补贴退休生活,一直到84岁,则每年可用约13.8万加元,且不影响老年福利,20年共可享有276万,假定85岁身故,则还可为孩子们留下约256万的免税资产(已扣除贷款本金加利息)。若不幸患重病也可使用保单里的现金值以应急需(如支付一次性的海外住院治疗费用;或请专人来进行精心护理等等)。

以此类W.L保险为工具来进行退休福利规划,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优势就是它的稳妥性、安全性和延税增长的威力。另一方面,此类投资型保险理财产品是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保险公司的专家队伍来为您做投资,这样,您就可以在不用操任何心的情况下享受到稳妥、安全的投资收益。另外,与购买房产和其它商业物业不同的是,所需资金是以年保费的形式逐年投入的,这并不会占用您太多资金而影响到您目前在国内还在正常运转的生意。最后,投放在保单里的资金以及将来的增值回报包括保险赔偿额都是受到加拿大法律的严格保护的,任何债权人无权追索!这确实是适合投资移民的一个非常不错的、可用于安全转移和保护财富、并为将来有效地积累在加拿大的退休福利的好方式。
 
Q:分红保险如何有效地保护您的资产?
我们知道,虽然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保险(以下简称分红式保险)作为一种非常有效的避税理财工具,具有很多功能,但作为一种保险产品,保障和财富传承功能仍然是它的主要功能。本文要讲的是如何以分红式保险来有效地保护您的资产的问题。

A:让我们以一个例子来说明:李先生,40岁,不吸烟,身体健康,购买100万初始保额的分红式保险(以购买Canada Life的Estate Achiever Max20为例),每年需付保费$26365, 20年保证付清。按目前分红率不变测算,各时期的现金值和赔偿额如下:
年份 岁数 现金值($万) 赔偿额($万)
5 45 0.68 103
10 50 10.3 114
20 60 89 117
30 70 162 262
40 80 268 359
45 85 335 416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份分红式保单如何来有效地保护李先生在他人生各个阶段的资产。

一. 保护自住房:目前李先生只有一套自住房,太太在家里全职照顾二个年幼的孩子,家里所有的开支都靠他一个人每年十几万的收入支撑。万一李先生发生不测,他的家人马上可以拿到100万以上的免税资产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同时,他的太太可以有能力继续偿还贷款,从而可以把全家最重要的资产---自住房保护下来,而不至于让太太带着孩子流离失所。

二. 保护RRSP: 李先生从35岁开始,每年都买一些RRSP,为的是将来有一个更好的退休生活;今天购买的分红式保险,也是他退休规划的一部分。李先生身体健康,在年轻时患重病的可能性不大,他最担心的是60岁左右患重病,那是一个极端危险的年龄段。不过,有了这份分红保险,他就安心多了。假定他在60岁时不幸患了重病,他的分红保单中积累了高达89万现金值,他完全可以采用保单抵押贷款的方式将部分现金值借用出来以应急需,而不至于要提前动用RRSP里面的钱影响将来的退休收入,也可避免因在一年内大量从RRSP里取钱而需要补缴大量的税款以及可能那时刚好是市场低潮而产生的巨大亏损。

三. 保护投资房:李先生是一个理财意识非常强的精明人,而且也很看好房产投资。他计划从现在起逐步投资2-3个房产项目。假定他的投资非常成功,到他85岁身故时他的投资型房产增值了300万以上,这时,他的所有投资型房产会免税地转移给他的太太。但在他的太太过几年也身故时,那么,按照加拿大政府的规定,所有的这些投资型房产都要在当年计缴增值税,假定到那时总的增值是400万以上,那么,增值的50%也即200万要计税,按照最高税率计算,他们的孩子需拿出近100万现金来清缴应给政府的税款,否则,政府就要拍卖其中的一些房产来套现征税,而房子的拍卖很可能会让资产受到严重损失。但由于有李先生早期购买了这份分红式保险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这份分红式保险的赔偿额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长,这与投资型房产的不断增值相匹配,在李先生身故时,他的家人就可以拿到这笔免税赔偿金,除一部分用作补充李太太的退休收入和给孩子的一份“礼物”之外,还可留下足够的现金用作处理在李太太也过世时房产增值税的缴交,从而可以将投资型房产完整地保护起来转移给孩子。

总之,房产投资虽然很有必要,但也要适度,特别是要与一些投资型保险(如分红式保险)相结合。我们在谨慎投资房地产的同时,也应适当地购买一定的分红式保险,这既是“资产应合理配置、投资应分散化”的要求,也是对您将来增值后的资产的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
 
Q:为什么投资移民和高资产人士最适合购买的保险产品之一是分红式或盈利报酬式保险?

这里,至少可以列出以下几个理由:

其一:分红式或盈利报酬式保险里的延税投资功能是投资移民和高资产人士更为看重的。我们知道,除了最重要的保障功能,人寿保险的第二个基本功能就是它的延税增长、免税转移财富的功能,也就是它的投资功能,这是投资移民和其它高资产人士更为看重的功能。但并不是每一种保险产品都具有这种功能,例如期限式(Term)保险就没有这种功能。正如我们所知:分红式或盈利报酬式保险的基本保费中已含有投资,投保人在获得一个基本保障的同时,也在延税的基础上稳妥地享受每年的投资成果(分红或盈利报酬)。如果投保人想加快保单里财富的积累,他/她还可利用保单的额外投资空间投入更多的资金,只要不超过每年的最大投资限额,其投资回报都是延税的。

其二:分红式或盈利报酬式保险中的投资本金比较安全,回报比较稳定和可靠,这是投资移民和高资产人士喜欢购买此类产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投资移民一般都具有很强的投资理财意识,他们对财富有一种本能的增值意识,对各种投资和商业机会有一种天然的敏感度,即使移民到这个陌生的国家也不例外。所以,他们登陆到这块土地后,最感兴趣的就是如何寻找最佳的投资机会和最有效的理财方式,以使他们的财富持续保值和增值。这些高资产人士经多年奋斗已功成名就,也大都经历了很多风险、付出了很多心血和汗水才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功。如今他们把生活的重心转向加拿大,就是要好好享受高品质的生活。所以,移民到加拿大后,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要巩固好他们经多年打拼而积累下来的劳动成果,而不需再去做一些无谓的高风险投资。加拿大历史悠久、安全、规范的保险金融体系为他们资产的安全转移和稳健增长提供了很好的保证;而加国“久经考验”的分红式保险,集保障与财富稳健增长于一体,刚好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可以通过购买此类保险产品在为自己的家人建立一个稳固的保障体系的同时,也可以将国内一部分资产逐渐转移到保单里让它们在延税的基础上稳健增长。因而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保险越来越成为以追求稳健增长为目标的高资产人士的优先选择。

其三:分红式或盈利报酬式保险中的投资不需要投资人(投保人)自己操心。万通式(U.L)保险也具有投资功能,但保单里的投资需投保人自己负责:投资多少、投资什么项目以及投资大小和方向的调整等都需要投保人自己费心,这虽然显得更灵活,但同时也要消耗投保人(投资人)更多的心血和精力,同时也要求投保人本人具有更好的投资经验。如果由于缺乏经验或精力而打理不当,保单里的投资就有可能遭遇较大损失;或者回报很低,得不偿失。投资移民一般都很忙碌,而且大都因国内还有生意需要“飞来飞去”,没有时间和精力来打理在加拿大的投资项目,所以,不需自己操心的分红式或盈利报酬式保险就是他们的一个最佳选择,只要他们身体条件可行,能购买得到这种加拿大政府给予了特别税务优惠的投资型保险,他们就可坐享其成,在获得足够保障的同时,也可享受到安全稳定的投资收益。

最后,分红式或盈利报酬式保险是投资移民在加拿大积累退休福利的重要工具。对于投资移民来说,适合于普通居民的常见退休储蓄方式(如CPP、RRSP等)都不一定适合他们;等到将来退休的时候才从国内大量汇钱过来也不现实,而且还可能遇到一些税务上的麻烦。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现在就对海外资产作好规划和布局,及时地、合理合法地将部分海外资产转移到加拿大并作妥善安排和合理配置,其中的一种选择方式就是将部分资产投入到这种分红式或盈利报酬式保险里,在立即拥有一份大额保险的同时,也在延税的基础上积累一个可观的财富,将来退休时可通过采取适当的方式免税享用保单里的现金值用作补充退休收入;享用不完的部分再免税转移给后代。
 
Q:我们知道,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以下简称分红式或W.L)保险一般有两种付款方式可供选择:终身付款(Pay to age 100 或称 Life Pay,以下简称PT100)和有限年份即15年或20年保证付清(以下简称15Pay或 20Pay)。在前几大保险公司的有限年份保证付清的W.L保险产品中,只有Manulife是15Pay,其它公司都是20Pay。在工作中,常有客人问我:到底是选择PT100好,还是20P好?本期文章我们就专门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或者换句话来说:购买分红式保险选择终身付款有什么利与弊?

A:为解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澄清的是:PT100其实并不一定要付款到终身;15Pay或20Pay也不一定要付足15或20年。只有在“最坏”的情况发生时,才真的需要付到100岁(终身)或付满15/20年才能保证保单终身有效。那么,到底什么是“最坏”的情况呢?我们知道,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分红保险的分红都不能低于零。那么,“每年的分红率都为零”就是“最坏”的情况。也就是说,只有在每年的分红率都为零的极端情况下才需真正付款到100岁或付满15/20年。但事实上,几大公司的分红保险近30年来的平均分红率都超过9%,以Canada Life的分红式保险Estate Achiever为例,假定按2015年6.5%的分红率不变测算,即使在只付基本保费的情况下,无论是选择PT100,还是20P的计划,都会在十二、三年就可付清了 ,这其实就是保单本身可以用所获得的分红的一部分将剩余的需要付款年份的保费付清,但请注意: 这不是保证的!如果将来的平均年分红率比假定的要低,则需要支付更长的年份才能保证保单不失效! 现在回到我们今天的主题:购买分红式保险选择终身付款PT100到底有什么利与弊?先说它的好处:

一是可以在当前有限的预算内购买和锁定更大的基本保额。例如,一个母亲想为自己17岁的男孩购买Canada Life的Estate Achiever分红式保险,但预算不能超过$4500/年,如果选择20Pay,则她只能为他购买到约30万的基本保额。如果她希望每年投入同样的钱购买到45万以上的基本保额,那么她就需要选择PT100的类型了。

二是可以使将来的付款更灵活,必要时可以在将来继续不断地往保单里投入更多的钱以获得更大的回报。如果选择15Pay或20Pay,那么,在15年或20年以后保单就不再需要付款了,但同时保单持有人也不能再往保单中投款了,所以说“有限年份保证付清”还真是一把“双刃剑”。但如果您选择了终身付款(即PT100)的方式就不一样了,你在将来的任何时候想继续付款都是可以的,只要不超过每年所允许的额度,你在保单中的投资回报就是延税的。
但选择终身付款(PT100)也有它的弊端,例如:

一.从长期来说,在总投入相同的情况下,PT100的计划要比15Pay/20Pay的计划总体回报低一些。这是因为PT100在投保人停止(从口袋里掏钱出来)付款的情况下还需继续消耗保单中的分红或盈利报酬来支付基本保费,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长线回报。而15Pay或20Pay计划则不需要这样做,在15年或20年之后,既不需要投保人从口袋里掏钱付款,也不需要消耗分红或盈利报酬来支付基本保费,所以它的后劲比较足,长线的总体回报要比PT100高一些。

二.相对于15Pay/20Pay计划,PT100计划不太好理解。我在前面已经谈到:PT100其实并不需要投保人从口袋里掏钱出来进行终身付款,除非他自己愿意这样做。如果您对这个解释怎么也理解不了,或者你是一个非常谨慎、什么都要万无一失的人,那么,我劝你还是选择有限年份保证付清的计划即15Pay/20Pay计划会更加安心和舒坦一些。
 
Q:如何申请重病保险以获得更好的审批结果

A:重病保险主要是为保护我们自己而购买的一种保险。举个例子来说:假如有两份工作让您挑选:A:年收入是10万,但在患重病不能工作时不给您任何收入;B:年收入是9.8万,在不幸患重病不能工作时也一次性地给您25万,而且全部免税。那么,您会挑选那份工作呢?很多人会毫不犹豫地挑选B,因为正常情况下,每年少赚二、三千对全家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影响,但万一在不幸罹患重病时没有任何收入进帐、反而还要因患重疾花费更多才是更要命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一笔25万的免税收入进帐就大不一样了,这样一大笔相当于您3-4年税后年收入的资金会让您安心很多。其实,一个年收入10万左右的成年人每年花费$2000左右来购买一份25万-30万的20年期的重病保险,就相当于他选择了工作B。
随着重病保险知识的越来越普及,人们对重病保险的意识也越来越强,主动购买重病保险的人也越来越多。但重病保险的核保一般要比人寿保险严格得多,也难批得多,申请人寿保险能够按标准等级获批的投保人并不能保证他的重病保险也能够按标准价获批。有的客户人寿保险按正常价获批了,但重病保险却加价了或被拒保了。看来,如何申请重病保险以获得更好的审批结果还是很有讲究的,其中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利用一些保险公司提供的免核保重病保单购买机会。

例如,加拿大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Manulife就为身体状况良好的客户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精明的投保人完全可以善加利用。如果您是18-50岁之间的年龄,经过了解和比较,觉得Manulife的某款人寿和重病保险最适合您的需求而决定购买,而且感觉自己的身体和生活习惯都很不错,那么,你就可以这样做:先只是递交人寿保险的申请表,但在表上一定要注明你对他们提供的通过Simple Issue Offer Program购买重病保险的机会很感兴趣(在申请表上的相应问题的后面选择Yes即可)。人寿保险的申请完全会按人寿保险的核保标准进行,不会受到额外的影响,因为此时你实际上并没有申请重病保险。等到人寿保险的审批结果出来以后你再决定怎样申请重病保险更合适。下面是几种可能的情况及其相应的应对措施(以Manulife为例):

一种情况是:您的人寿保险按比标准等级更好的级别获得了审批(1级或2级),恭喜您!这样,你就获得了一个不需再经过严格核保程序就能购买到一定额度的重病保险的机会。你应先尽快办理已获批的人寿保单的接收手续,再填写好那份随人寿保单一起提供的Simple Issue Lifecheque Form (重病保险免核保签发申请表),并回答表上简单的7个问题,然后选择合适的重病保险计划和保额,再将签名后的表格连同首期保费支票一起上交保险公司。只要那7个问题的答案符合保险公司的要求,您的重病保单一般就会在1-2周内签发给您。但以这种方式购买到的重病保险保额只能是这次获批的人寿保险的一半,而且最多为25万。如果您需要购买更多,您可以先按这种方式购买所允许的最大额,等拿到保单后再将所需余额按照以下方式另外申请。

另一种情况是:您的人寿保险按标准或以下级别获批,这样,您的重病保险则需要经过正常的核保程序进行审批,但你还是可以大大简化申请程序:由于你刚递交过人寿保险的申请而且已获批,因此,你就不需要另外递交全套的申请表了,也可能不再需要做重复体检(如验血、验尿等),你只需要另外填写一个重病保险的Product Page(产品页)来告诉保险公司你想要购买的重病保险计划类型和额度即可,这样就可大大简化你的重病保险的申请程序,缩短获批的时间。虽然这也需要经过正常的核保程序,但可以避免重病保险的核保对人寿保险的审批结果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这样,即使最终重病保险被加价或拒保,也不会对已获批的人寿保险造成任何影响,除非投保人在申请人寿保险时故意隐瞒了重大事实而在重病保险的核保过程中被发现。

最后一种情况是:您的人寿保险被拒保或严重加价。在这种情况下,几乎可以肯定您的重病保险不会获批。此时最明智的做法就是要查清人寿保险被拒保或加价的原因,并用心将疾病治疗好、将身体调理好,待这些影响因素消失或明显改善后再做重病保险的申请。
 
Q:我们知道,Whole Life 的保费中包含保险成本加投资额,但这两者是整合在一起的,不能区分开来。也就是说,基本保费中已经包含投资部分。保险公司将所有购买此类产品的保费投放在一个Pool里进行投资,各投保人按照所购买的保额的大小参与红利或盈利报酬的分配,保额越大,分得越多。对于每年所得的红利或盈利报酬,保单持有人(Policy Owner)既可将之用于一次性买断更多的保额(Paid-up Insurance), 也可将之存放在积存帐号(Accumulation Account)上以便随时取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保单里的赔偿额和现金值一般都会不断增长,在为投保人提供基本保障的同时,也在为投保人积累一个可观的财富,而且财富在增长过程中是完全免税的。
这类保险的另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保单内的投资是由保险公司的专家团队来负责操作的,不需要保单持有人操心,而且投资回报也比较安全、稳妥。像宏利(Manulife)、Canada Life、London Life等几大保险公司的类似产品虽然各有千秋,但长期以来的回报都比较稳定、可靠,对很多人来说还是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的。
那么,到底哪类人适合买Whole Life 保险呢?

A:总体来说,应该是那些在利用保单获得基本保障的同时,还想利用保单来延税积累财富,但又没有时间和精力自己管理投资的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类:

一是家庭收入较高、年纪较轻、而自己又不想对投资类的事物过多操心的成年人。由于此类产品强制性地将保障与投资融合在一起,在基本保费里已含有投资部分,所以,购买与万通式同样的初始保额,需要投入的基本保费较大,所以,如果被保人年纪较大,而家庭收入又较低,就会感觉到负担过重。如,一个45岁的男性,标准身体等级,若购买25万的20Pay U.L,则每年只需付$3184的基本保费就能保证保单有效;如果要购买25万的Whole Life产品,那么,每年的最低保费则需要$7655,这对于一个收入不高、以保障为主的家庭来说就不是很合适了。

二是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和其它高收入人士。此类人即使年龄较大,都可以考虑购买此类产品。如果主要从投资的角度来说,此类产品就不存在贵不贵的问题。这些高资产、高收入人士在为家人建立足够保障的同时,也可将相当一部分资产投进此类保单里进行延税增值,在有生之年再将这部分财富安全、稳妥地增加好几倍,用作将来在加拿大的退休收入,并兼顾免税转移部分资产给孩子们!

三是普通家庭可考虑为孩子购买。由于孩子年幼或年轻,购买相同的保额,需要投入的基本保费很少,一般家庭都负担得起(权当送给孩子的一个珍贵礼物);更主要的是,为小孩购买此类保险,将有足够长的时间来积累、增长财富,从而才能充分体现和享受保险投资的长线回报优势!这个问题我已另有专文阐述,在此不再重复。
 
Q:购买了分红式保险若需中途停付保费,到底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A:我们知道,分红式或盈利报酬式保险(以下简称分红式保险)一般有两种付款方式,即终身付款(以下简称PT100)和20年或15年保证付清(以下简称20P/15P)。无论选择哪种付款方式,都存在一个万一在资金周转出现困难需要中途停付保费该怎么办的问题。为解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澄清的是:PT100其实并不一定要付款到终身;甚至20P/15P也不一定要付款20年或15年。只有在“最坏”的情况发生时,才真的需要支付到100岁(终身)或付满20年/15年。也就是说,只有在每年的分红或盈利报酬都为零的极端情况下才需真正付款到100岁或付满20年/15年。但事实上,几大公司的分红保险近30年来的平均年分红率均超过9%,以Canada Life为例,假定按2015年度6.5%的分红率不变测算,即使在只付基本保费的情况下,无论是选择PT100,还是20P的计划,都可在十一、二年付清(即:不管保单里的现金值和赔偿额是多少,反正保单都终身有效了。)但这不是保证的!如果将来的分红率比假定的要低,则需要支付更长的年份才能保证保单不失效!现在,该回到我们今天的主题了:购买了分红式保险若需中途停付保费,到底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如果你在计划付款年限以内停付保费,除非你提前向保险公司提出了书面申请采用Premium Offset (即以分红来抵缴保费)的方式,否则,保险公司会自动以你保单里的现金值作为依托,采用为你借款(Policy Loan)的方式来支付保费,并计收你的利息。在资金许可时,你需要把所有欠缴的保费(即向保险公司的借款总额)连同利息补交给保险公司,这样,你的保单未受影响,现金值和赔偿额仍按原计划增长。如果你一直不补交所欠保费,你所累计的欠缴保费连同利息之和有可能会超过你保单内所累积的现金值,这样就会让你的保单失效。如果后者一直大于前者,那么你可以一直不补交,直到被保人身故以死亡赔偿额来抵扣(归还)所欠保费加累积利息之和,剩下的才留给受益人。
如果你是在计划付款年限以后才停付保费,保险公司应该会采用Premium Offset 的方式以分红或盈利报酬来为你支付剩余年份的保费。不过,你最好还是让你的保险顾问为你向保险公司提出一个书面申请,明确表示以后的保费支付改为Premium Offset为好。如果你计划付款年份过短,或者你过早停付保费而使得实际付款年份过短,则有可能造成保单里的累积分红不足以抵扣剩余年份的保费的情况,这样保单就会失效。下面以一个例子来具体说明上述各种停付保费的情况:陈先生,37岁,购买Canada Life的分红保险,初始保额100万。如果他选择20年保证付清的保险类型,则他每年需付保费$24235。他计划付款20年。如果他付了15年就暂停付款,则保险公司会自动采用Policy Loan的方式为他支付保费,相当于他每年向保险公司借款$24235,他需要在适当的时候把所欠的保费连同利息补上,这样他的保单本身的价值没有受到影响,相比较原付款计划,唯一不同的是他因为停付(或延付)保费而拖欠保险公司的钱(垫付的保费本金加利息);如果他计划的付款年份就是15年,那么,他若付了15年保费就停付,则保险公司会采用Premium Offset的方式用分红来为他支付第16年至第20年的保费,相对于前一种Policy Loan的方式,这种方式由于每年要消耗$24235的分红来支付剩余年份的保费,会让保单的增值效率受到影响,但他不需要向保险公司借钱来付保费,所以他不会拖欠保险公司的钱。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当然,最稳妥的方式就是付足所需要的保证付清年份,即:若选择15年保证付清的就付足15年;若选择20年保证付清的就付足20年,这样才能万无一失,绝对放心,同时也可让你将来的回报最大化。


最后编辑: 2015-11-04
 
Q:采用一次性付款购买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保险(以下简称W.L保险)的一些利与弊

A: 关于保费的一次性付款问题,以前我已写了另一篇专题文章详述(请见Max Ma保险理财系列文章之233:《保费真的可以一次性付清吗?》)。我们知道一次性付款的本质其实就是另外购买一个年金,再用这个年金来分年支付保费。有人愿意采用一次性付款自然有其一定的道理或原因的。今天就来进一步谈谈采用一次性付款购买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保险(以下简称W.L保险)的一些利与弊。

从有利的方面来说,采用一次性付款至少有以下几点好处:

一是可以节约总保费,提高回报率。这一点很好理解:由于年金有一定的利息回报,这个利息回报体现在一次性付款的保费上就是一个折扣。目前各保险公司年金产品的年平均复利回报为2%左右,体现在一次性付款的总折扣上大约为20%左右。例如,一个45岁的女性(标准不吸烟身体等级)购买100万初始保额的Sun Life的20年保证付清的分红式保险,每年需付基本保费为$33480, 二十年共需投入$67万。若采用一次性付款,则只需投入$50–54万左右(按总折扣20-25%测算),这确实可以节省一大笔钱,回报却是完全一样的。年金的回报与利息率密切相关,是经常变动的,而且各保险公司的年金产品的回报率也不尽相同。

二是可以保证保单的绝对安全,让投保人无后顾之忧。我们知道,WL产品有成本到100和20年或15年保证付清两种类型,虽然按目前的分红率/盈利报酬率保持不变测算都可以在十二、三年付清,但这是不保证的,换句话说,如果将来实际只付十二、三年就不再付款是不安全的(即将来的保单是有可能失效的)。如果选择20年或15年保证付清的类型,再采用一次性付款购买一个Term-20或Term-15的年金来支付保费的方式,那么就可以保证保单在付款方面的绝对安全,这是因为保险的成本年限是锁定的,每年的保费也通过年金的保证支付获得了绝对的保证。

三是通过年金锁定的那一笔钱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受任何债权人的追讨。以上二点就可让投保人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四是可以让投保人更早地使用保单里的钱来补充退休收入。特别是对于年纪偏大的投保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可以更方便他们按所希望的年份开始退休用钱。例如,一个54岁的男性,即使他选择成本年限最短的Manulife的15年保证付清的WL保险,如果他每年只付基本保费,也要到十四、五年才能保证付清,付清保费时他已69岁。如果他计划在标准退休年龄67岁甚至更早的年份如65岁开始退休用钱,就会产生一边用钱、一边还要付款的尴尬局面。若采用一次性付款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他在计划退休用钱的年份只管用钱就行了,不需再从口袋里掏钱出来付保费,因为当时他用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年金在为他自动地支付。当然,这种情况下的投保人也可采用每年付基本保费再加最大额外付款的方式,必要时只需付7年即可–这里指Manulife的15 Pay WL(详见本人的另一篇专题文章《购买分红式保险是否应选择额外付款?》。

当然,采用一次性付款支付保费也有它的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通过年金锁定的那笔钱在投保人在世时是不能动用的,只有在投保人身故后才能将没“领够”年数的那部分剩余的钱留给受益人。另外,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一次性就占用投保人一大笔资金,这其实就是一个机会成本。投保人在其它方面的投资理财渠道越多和赚取更高回报的潜力越大,这个机会成本就越高。

那么,到底是否应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来支付保费呢?这也是要因人而异的。如果您现在有一大笔闲钱没有更好的投资增值渠道可供选择,将来您也不需动用这笔钱,而且您就是要锁定这笔钱来作为支付保费的专款(兼顾免追索的考虑)来确保这份保单的绝对安全,同时您主要看重的是这份保单给您带来的诸多好处而不是这笔钱钱本身的回报的高低,那么,您就适合于采用一次性付款来支付保费。否则,您可能还是采用其它更加灵活的付款方式更好一些。
 
Q: 想买一份人寿重病保险,不知道是以公司名义购买好,还是以个人名义购买好?

A:
在加拿大,自雇人士和小公司(Small Business)特别多。有的是真正雇有其他员工的小公司;有的其实就是自雇人士出于税务方面的考虑而成立的公司,雇主和雇员就是一个人,最多再加上他/她的配偶。我在工作中常常会有客人问我:自己有了公司,想买一份人寿重病保险,不知道是以公司名义购买好,还是以个人名义购买好?

以个人名义购买保险很简单:就是个人是投保人(保单持有人),个人支付保费,同时,个人也是受益人(一般是被保人的至亲)。但以公司名义购买保险的情形有好几种:一是公司为关键员工购买保险,公司是保单持有人和付款人,同时,公司又是受益人,这是最常见的公司保险。二是公司统一为员工购买保险,公司是付款人,但员工各为自己保单的持有人,员工亲人是受益人。在这种情况下,保费可算作公司费用用作抵扣应税收入,但员工要将分摊在他/她保单上的保费算作应税收入,这本质上还是属于个人保险,相当于公司将相当于保费的“工资”发给员工,员工再用这一部分“工资”购买一份个人保险的情况。三是公司为关键人或股东购买保险,公司是保单持有人和付款人,但被保人的亲属是受益人,这是最不好的选择!保费不能抵扣公司应缴所得税,却要算作受益人的应税收入。我们今天要讲的公司保险是指第一种情形。

以公司为保单持有人和受益人来购买和拥有一份人寿重病保险至少具有如下三个优点:

第一,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用公司的税后收入来支付保费。比如,假如购买保险的年保费是2万,如果要以个人名义购买,为了购买这份保险,公司需要向个人每年多发放远超过2万的工资,这样会使个人所得税大大增加(取决于投保人个人收入的总和)。若以公司名义购买,公司作为保单持有人和付款人,则只需直接用公司的税后收入来支付保费即可,这样的实际成本会少一些,因为公司税率一般都会比个人所得税率低(目前加拿大Small Business的所得税率只有15.5%)。

第二:将来的身故赔偿额会为公司的CDA账户增加一个相应的额度(Credit to CDA )。这个增加的额度等于身故赔偿额减去ACB。CDA是按税法规定为每一个公司设立的虚拟账户,将来公司将分红(Dividend)分配给股东时,只要不超过累积在CDA里的Credit额度,都是免税的。

第三:通过公司保险来实施Buy/Sell策略,可以很好地平衡和处理股东和股东之间、股东亲属和公司之间的利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

但以公司名义购买保险也有一些弊病:最大的麻烦就是将来在变卖公司、或关闭公司时需要将保单持有人和受益人从公司转成个人,这样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税务问题;还有,公司购买的保险可能不会像个人保险那样享有免债权人追索的好处。最后一点需要提醒的是:保单的ACB一般要到20-25年以后才逐渐减少至零,如果被保人不幸早逝,早期的ACB可能还大于零甚至还很高,那么,加到CDA账户上的Credit就会小于身故赔偿额,这样,当赔偿额以分红形式分配给股东时,相当于ACB的部分需要缴税。但个人购买的保险,任何时候的身故赔偿都是全额免税的。另外,若采用保单抵押方式借款用作退休收入,公司保险将借款分给股东时将被会当作分红补税,但个人保险的抵押借款则可全部免税使用。

总之,是否要以公司名义购买保险,的确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加以认真考虑。详情可约面谈。
 
Q:大家都知道:加拿大除了空气清新、环境一流之外,至少还有两样东西是非常之好的:一是房产,它的性价比至少比国内北上广深高,更重要的是:这里 的房价增长相对理性和稳健的。二是保险,不仅比国内更规范、更可靠,而且也更便宜。更为重要的是:自住房和保险(以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保险为例,下同)还是两种重要的避税理财工具,它们是加拿大政府给予每个居民以最大税务优惠倾斜政策的两个产品!这两个产品有很多相同点,但也有一些明显的差别,这里我们就来做一个初步对比。

A: 先来分析一下自住房和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保险(以下简称分红式保险)的相同或相似点:

一是两者都具有保障功能。所谓保障功能,就是当投资人或投保人遭遇风险时产品所能发挥的收入的替代功能。作为一种房产的自住房和作为一种保险保障的分红式保险都具有这个功能,这种保障功能可以分别通过变现房屋或获得保险赔偿来予以实现。

二是自住房和分红保险一样都具有延税增值的功能,在不对资产作任何处置时,所产生的增值都不需报税,都可以享受到复利增值的威力和好处。而且将来在房主或保单持有人去世后都可以将房产或保险赔偿额全部免税转移给孩子。

三是自住房和分红保险都具有退休功能。到了退休的年龄,你可以把已还清房贷的房屋作抵押,向银行借款(称作反向贷款)用作补充退休收入,借款本金和利息都不用还,将来“走”后以房屋的变现价值归还,剩余的部分留给孩子,而且完全免税;同样,你也可以把一份保额和现金值都已增长到足够大的分红式保险抵押给银行,每年按允许的额度从银行借款来用作补充退休收入,这样做有很多好处:一是不影响保单本身的增值效率,二是不需为你的这笔退休“收入”交税(因为是“借款”,所以不算收入),三是不影响你的老年福利。同样,借款本金和利息都不用还,将来“走”后以不断增长的保额价值归还,剩余的全部免税留给孩子。这就是我已在多篇文章中反复提到的、目前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喜爱的保险退休计划(IRP)!

现在,再来看看自住房和分红式保险的不同点:

一是两者实现保障功能的方式完全不同。当遭遇巨大的人生风险时,如果有必要,房产只能通过变卖套现出它的资产净值来体现它的保障功能,而变现是需要时间的,也是需要时机的。如果时机不好,刚好赶上房产市场的低迷期,变现房产可能会遭受较大的损失。保险就不一样:当风险发生、索赔条件得到满足时很快就能及时得到所对应的赔偿额的赔偿,这个赔偿额一般都会比你所付出的保费增加了很多倍!

二是两者的增值幅度不一定相同。近三十年以来,加拿大房产的平均年增值率大约为6%左右,这还没有剔除地税、水电费等费用;而分红式保险的平均年分红率为9%以上,且没有任何其它费用需要考虑。这表面上来看,似乎分红式保险的平均年回报比自住房要高,但如果考虑到购买房子可以贷款、可以利用“杠杆原理“来放大资金的使用这个因素,那么,两者的回报是不相上下的。 三是两者的功能有所区别。除了都具有延税增值为将来积累一个免税的退休金这个功能之外,自住房的主要功能是“自住”,而分红保险的主要功能则是保障;还有,自住房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资产,而分红保险却是一种无形资产。

最后,还有一些其它区别:例如:自住房需要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维护,而分红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投资却不需投保人(投资人)有任何的操心;自住房作为一种房产,其增值的波动性较大,但分红式保险若作为一种投资,它的增值和回报就显得更加稳健!
 
Q: 如何选择合理的保险组合方案?

A: 我们知道,人寿保险分期限式(Term)保险和永久性(Permanent)保险两大类。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当然应该一步到位购买足够的永久性保险,因为你所投的保费没有被“浪费”掉,迟早都会以身故赔偿金的形式被放大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地“还”给你的受益人;但如果家里目前资金比较紧张,而又需要较大保额的保障,此时,购买期限式保险就是比较明智的选择。但从我的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情况看来,我为大部分客户设计的都是一种保险组合方案,一般都是上述两种类型保险的组合。

一般的家庭都需要购买一定的终身保险,除了其重要的保障功能之外,也为将来年老时留下一笔必要的善后费用。但在家庭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如果买多了,暂时没那么多钱付保费;买少了,又不能满足近十或二十年家庭对较大保额的需求(如孩子还年幼、房屋贷款余额还较大等等),此时,就需要通过增加Term Rider,选择一个合理的保险组合方案来解决。这样,既趁着年轻、保费较便宜时锁定了部分永久性保险的成本,又在有限的预算范围内建立起了足够的保障,同时从身体方面锁定了较大的Term保额,将来有条件时可将其部分或全部转成终身保险而不需要考虑可保性。

例如,一个普通收入家庭,有两个年幼的孩子,男主人37岁,女主人35岁,均为标准身体。他们每月只可以拿出300元左右用于支付保费。他们是属于比较保守型的家庭,希望保费在有限年份内保证付清,以近20年的保障为主,兼顾留一部分免税资产给配偶和后代,不是很看重利用保单的延税增长功能做额外投资。这样,为他们各买20万的终身保险(选择20年保证付清的付款方式),同时增加一个Combined 在一起的25万的Term20 附加险(Rider),就是一个较合理的保险组合方案,每月只需付$292,刚好在预算范围内。在最近二十年内,男女主人各有45万的保额(这虽然还是偏少,但相对比较合理,因为孩子还未长大成人,房贷债务也很重,需要的保额较大);20年后,两个孩子都已长大,经济独立;债务将大大减少,资产也逐渐增多,该家庭对保险的保障功能将会减少,此时,留下40万(每人20万)的终身保险已基本足够。

那么,到底应如何选择合理的保险组合方案呢?这里有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终身保险可尽量买大一些。虽然Term Rider将来可转换成永久性的,而且转换时的价格不受身体状况变化的影响,但转换时的年龄还是会影响将来的保费。所以,我们当然应趁着年轻尽早购买多一些的终身保险(如果条件允许的话)。

二是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应首先考虑保额要足够,要能满足家庭目前和近一、二十年对保额的需求。这可通过调节终身保险和Term Rider的比例结构来实现。适当减少终身保险的额度,就能大大增加Term Rider的数额,从而使总体保额足够大,以满足家庭的合理需求。切忌为了盲目追求终身保险而全盘否定Term保险在特定条件下的特殊功能,从而造成所购总保额偏少,让保险失去其应有的保障功能。

三是如果将来想在经济条件转宽松时转换成更多的终身保险,希望通过保险为后代留下更多的免税资产,那么,应选择Term10 Rider;如果将来只想保留当前购买的终身保险,不打算再转更多;在将来的20年都还需要较大的保额(20年后不那么看重了),那么,就应选择Term20 Rider。

最后,男女主人组合在一个保单里可以节省一份保单管理费;有些公司的Term Rider Combine 在一起又会有一些额外的折扣。
 
最后编辑:
Q:如何利用分红式保险来为将来积累免税退休金?

A:谈到退休规划,人们都会想到RRSP。一般来说,RRSP也是需要购买的,特别是对于一些高收入人士来说,就更有必要购买一些。但RRSP并不适合所有人,特别是不适合普通的低收入家庭,更不适合于投资移民这样的高资产、“低”收入或“零”收入的家庭。即使是对高收入人士来说,RRSP也并非买得越多越好,而是要适度,要与其它理财方式相结合。除RRSP之外,其它可用于积累退休资金的延税或避税理财工具并不多,而且也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利用分红式/盈利报酬式(以下简称分红式或W.L)保险来为将来积累退休金则是一个可适用于更多人群的重要方式之一。

购买一个集保险保障和财富积累于一体的分红式保险来积累退休金至少有如下几点好处:

一是用同样的钱投到保单里,可以马上建立起一个保障,在被保人万一发生意外(非正常身故)时立即就有一笔很大的遗产留给至亲。例如:一个42岁的标准身体的男性投入$3万左右到某著名保险公司的W.L保单里可购买到$100万的初始保额,假定他一年后不幸身故,他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马上就可以得到$100万以上的免税资产(这个保额和现金值是会随着每年分红或盈利报酬的增加而不断增长的);但如果他把这$3万用作其它投资,如存入RRSP里作投资,即使年回报有10%,那么,假定他在一年后“出事”,他的至亲最多也只能拿到3万3千加元!

二是此类分红式保险的保费中已自动含有投资,保单里的投资每年延税增长,不需在当年交税,这就意味着每年的增长值作为新增投资在保单里继续为您创造新的财富,从而可享受到复利增长的威力和好处!这一点是与RRSP一样的。

第三:在这种保险里积累的现金值将来可以不直接从保单里取出来用而可用保单抵押的形式借出来用,从而不需要补交“增值”税,这一点与RRSP不一样。RRSP在规定的年龄必须要开始取用并需在取用时连本带利补报税。

第四:由于是以借款形式使用保单里的现金值,不算作当年收入,所以,将来也不会影响老年福利的申请。

第五:这种保险里的投资是由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的专家队伍来负责操作,不需要投保人费心;另外,由于投资组合的选择兼顾了安全性和盈利性,所以,其投资回报就比较稳妥。相关法律规定此类保险的分红率不能为负数,最差也是零。事实上,各大公司的分红式保险自1985年以来的平均分红率都达到了9%以上。

最后一点就是:这种方式适用的人群更加广泛。以投资移民为例,他们在加拿大一般有很多资产,但也许并没有反映出有收入,这样,他们就不能借助于RRSP这个延税工具来积累退休金,因为他们并没有RRSP的供款额度。但他们只要身体条件许可,就可以以他们的资产为依托,通过购买一份足够大的分红式保单来进行财富的延税积累,在兼顾保障、财富传承和资产保护的同时,也可为将来积累一个丰厚的免税退休金。

那么,到底应如何利用分红式保险来积累免税退休金呢?

非常简单:就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早购买一份合适的分红式保险,在近期保单的现金值并不太高的情况下,您就暂且把它当作一份比较“贵”的保单;在保单付清后、特别是在到达退休年龄时,现金值和赔偿额都会积累得足够多了,而且还将以加速度的势头不断增长,此时,您就可把保单当作一个退休工具来加以妥善使用,为您产生一个永续退休收入的补充:你可以选择逐渐从保单里取出现金值来用,但这样你就需要为增值部分(严格说来是为超过ACB部分)补税;但专业人员会建议你最好采取以你的保单作抵押、向银行做分期贷款的形式来用钱。由于借款不算收入,所以你只需付贷款利息而不需要为此交税,也不会影响你的老年福利;更重要的是:你保单里的现金值还在正常增长,丝毫未受影响,从而使你的财富通过分红式保险得到更有效的增长和放大,而不断增长的现金值和赔偿额就成为您的永续退休收入的来源和依托(详见本人另一篇专题文章:《分红式保单中的现金值在退休时是取用好还是借用好?》)。

经济条件较宽裕的,可以将初始保额买得大一点,甚至可根据自己将来退休用钱的目标一次性买够;经济条件较紧的可以先买一部分分红式主保险,再加少量的钱购买一部分Term保险以锁定更大的保额,待将来经济条件好转时再将其中的一部分转成分红保险。你可以选择15年或20年保证付清,也可以选择灵活付款;你可以选择只付基本保费(基本保费中已含投资部分);也可以选择额外付款作为追加投资,从而使保单里的现金值增长更快,财富积累得更多,将来可供退休的收入更丰厚!
 
Q: 为什么分红式保险可以给您较高和稳定的长期回报?

A: 近来,分红式/盈利报酬式Whole Life 保险(以下简称分红式保险)作为一种集终身保障和财富积累于一体的保险理财产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和追捧,更成为投资移民和高收入人士的首选! 父母为孩子购买的保险也基本上都是分红式保险。人们之所以选择分红式保险,除了保单内的投资全部都是由保险公司的专家团队负责操作,不需保单持有人操心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的长期投资回报比较稳定和安全。说到它长期回报的稳定性,这里以四大著名保险公司为例来印证:宏利(Manulife)、加拿大人寿(Canada Life)、永明金融(Sun Life)、伦敦人寿(London Life)的类似产品虽然各有千秋,但长期以来的平均分红率Dividend interest rate都在9%以上,减掉约2%的保险成本,折算成平均年复利增长率,也有约7%的平均年投资回报!这对于注重长线投资的人来说确实是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的,更何况还有一个保额在不断增大的保障在伴随着投保人的一生。至于此类产品的安全性,各大保险公司都在合同中保证每年的分红率不低于零。而且,即使在分红率为零的极端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给投保人一个最低的保证现金值。这个最低保证现金值一般在20年左右返本(即:等于或大于累计所付保费)。


常常会有客人问我:为什么保险公司可以给到分红保单的持有人约7%的长期平均回报而银行或基金公司却不容易做到?为什么分红保单的回报比较稳定和安全?这里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它的投资组合相当“保守”和稳健。债券(Bonds)、房贷基金(Mortgage)等固定收益类基金占了60%以上,风险较高的股票类基金(Equities)只占百分之十几,这种组合就决定了它的回报相对比较平稳。各大公司的投资组合比例大同小异,例如,宏利金融:债卷(Bonds)及短期Securities类占45%,房屋贷款占20%,房地产占17%,前三项相加占了82%,股票类只占18%;加拿大人寿: 债卷类占43.2%,房屋贷款占20.6%,私人配售14%,房地产为2.1%,股票类只有19.1%;永明金融:企业债卷/贷款占33%,政府债卷占20%,房地产占18%,房屋贷款占11%,股票类只占17%。伦敦人寿的情况也类似。从上面列举的数据可以看出,各保险公司分红账户的投资组合比例虽不尽相同,但基本都有超过60%的比例投资在相当“保守”(也可以说是稳健)的项目上,而投资在风险较高的股票类项目的比例都没有超过20%。这样一个偏保守型的投资组合不可能有很大的回报,但也没有多大的风险,再加上由专家队伍专门管理,所以做到平均8-9%的年回报并不难(再减掉2%左右的保险成本,就是6-7%的纯年回报)。这也是为什么保险公司可以保证此类产品的回报不低于零的原因。


二是 分红保险给客户的回报是一个长期的平均回报,可以将客户资金锁定很长时间。早期连本都拿不回,而到了晚期才给你更高的回报。这样就迫使投保人不能轻易撤资,从而可以将投资锁定 更长时间,让保险公司可以安心做长线投资,这虽然对投保人来说显得不够灵活,但换来的却是较高的长期回报。而银行等机构则不能长期锁定客户的资金。

三是各保险公司基本上都对分红保险的回报进行了平滑处理所以,回报相对比较稳定,波动较少。以2011年Canada Life的数据为例:自1982年以来,多伦多综合股票指数TSX Composite Index 平均为9.1%,但波动率高达16.6%;而Canada Life 分红式保险的平均分红率为9.7%,但波动率只有1.7%。从平均回报来说,后者比前者还高;但从波动率来说,后者还不到前者的十分之一。其它几家著名保险公司的数据也大同小异,非常接近。


四是政府对此类产品的监管相当严格,因为它终究是属于“保险”产品的范畴。作为带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它在充分享受政府对保险产品的税务“倾斜”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处在政府的严厉监管之下:政府不会允许投资操作人随意妄为地将投保人投在Pool里的保费拿去作所谓“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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