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本新书《玫红色的艾玛》短篇小说集收录了我的50余篇短篇小说。时间跨度较大。书的题目用了其中一篇小说的题目,这篇小说,我现在贴一下:
玫红色的埃玛
杜杜
“善欣,你能过来吗?”电话里埃玛的声音含混不清。
“哦,怎么?”周日,我通常不工作。
“我想请你过来帮我弄弄指甲。眉毛,对了,我的眉毛,已经没有什么眉毛了。”埃玛的嘴里长着的似乎不是舌头,而是一个圆球,我很努力才听得清八成。上次是杰克逊开车送她来我店里美容的,当时她脸色虽然略显苍白,但口齿清晰,精神愉悦。现在除了声音含混不清,意思也混沌,难道?
“好,我过20分钟就到。一会儿见!”我和家人打了招呼,就翻出外出工具箱,把美容工具整齐装箱。
开门的是杰克逊,他脸上松弛的皱纹对称地画着十几个括号,蓝眼睛一如既往地含着笑,一层灰暗淡淡地罩着。“护士在给她量血压,我带你进去。”说着,他接过我的大衣,缓慢地挂进壁橱。
阳光从宽敞的落地玻璃窗放肆地涌进来,起居室里被一片耀眼的光明吞没,一切都白得刺眼,阳光所及之处就有了一种出人意料的圣洁之感。我眯着眼睛定了定神,光雾之中,看见长沙发上埃玛半躺着,护士坐在她身边拿着本子写着什么。见我进来,埃玛伸手示意,让我坐在对面沙发上,对护士嘟囔说:“这是善欣,我好朋友,来给我修修指甲。”
护士点头微笑,又低头在本子上做记录。
“药吃过了?”护士问,一边把侧血压和脉搏的小夹子夹在埃玛指头上,笑呵呵地看着手里的机器屏幕说:“挺好,都正常。”说罢,就给埃玛听心脏。
护士检查完毕,起身冲埃玛说:“你真是个幸运的女孩儿!指甲可以在家里修,多好!”说完冲我笑着告别,又轻声对杰克逊约定了明天来访的时间。
杰克逊送走护士,埃玛已经歪歪斜斜地坐起身来,嘟嘟囔囔说:“善欣,到那天,你能来给我修指甲吗?也许还应该给我化化妆。”
“我不是在这里了?就是来帮你修指甲的。化妆?你想化妆?”和埃玛认识十几年了,她从来没有要求过化妆的美容服务。
她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杰克逊把一个平衡车推到她面前,她推着车子慢慢往厨房走。我克制着震惊的心情,静静地看着她每一步艰难的行走。六周,离上次见面仅仅六周,那个行走如常的人,怎么会突然衰老到这个程度?
她缓慢地走进厨房,问杰克逊:“茶包在哪里?我得给善欣泡茶,她最爱喝那个南瓜味儿的植物香茶了。”
我和杰克逊都迅速起身,我忙不迭地说我在家刚喝了很多茶,现在不想喝茶。杰克逊一反平时温吞缓慢的习惯,已经快步走进厨房,说:“你指挥,我来泡茶。你去和善欣说话。”
“埃玛,我们来修指甲吧。”我走过去伸手想扶她走回来,中途又缩回手来,她推车能走就让她自己走吧。当年那个情景,瞬息浮现在眼前。
那时我在Spa工作,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做完头发从店里离开,要下好几个高台阶,我热心地替她推开门并伸出手去搀扶,竟意外地遭到拒绝,她尖锐地说:“不!不用!”刚出国不久的我雾水一头,这种尊老爱幼的行为是我们民族一贯遵从的美德,怎么会受到这位西方老人如此强烈的抵抗和不满?我百思不得其解。当时间的流水渐渐冲刷去心头的疑惑,东西方文化的差异点点滴滴流淌在生活里,我才学会用另一种眼光看待曾经习惯了的事物。我没有经老人同意去搀扶她,无意中侵犯了老人的独立自主,藐视了她行走的能力,如同在对她宣布“你老了,需要帮助!”,我的善意侵犯的是她高贵的自尊。
埃玛一步步往回走,她身材矮小,我走在她身边,正好直视她头顶。只见一小块一小块裸露的头皮穿插在本来就稀少的灰白发丝之间,如同一张世界地图,陆地和海洋星罗棋布。这是放疗的结果,放射线照过的地方就不再生长头发。
埃玛坐下,我翻出修甲工具开始忙活,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儿。
“一直坚持不做化疗?放疗呢,还在做?”我问。
“都不做了,我累了,这样挺好。”
“护士每天都来?”
“可不!有个医生也来,我哪儿都不用去,呵呵,好方便!感谢上帝!”埃玛这句话是分段说出来的,嘴里那个无形的圆球不是咯着舌头就是撞了牙。她脸上毫无血色,眼窝深陷,眉毛果然如她所说,几乎没有了一样,灰白稀少,和苍白的皮肤连成一片,额前几根发丝软绵绵耷拉着,嘴唇萎缩得只剩下两根线。
一种奇怪的不安让我浑身不适,我抓起她的手时,浑身过电似的打了一个冷战。这无骨般柔软而温热的手,被我抓了十几年了,可此刻它让我清楚地感觉到,那件重大的事情,近在眼前。
心中难过,我不敢再抬头看她。克制着颤抖,我认真对待这双手上的每一寸皮肤,指甲的每一个角落,像捧着一个罕见的珍宝,一不小心,它就会从我手中滑落、破碎。
八年前,一辈子从未吸过烟的埃玛被诊断为肺癌,肺子切除了一个,化疗放疗折腾过去,竟渐渐好了过来。八年来,她每周三次去商场大厅参加老人步行俱乐部,每周两次在小区图书馆做义工,每周一次接孙儿孙女来家团聚,一个月做一次头发修一次指甲。岁月平安逝去,癌症销声匿迹,没有在这八年之间再来骚扰她。
埃玛举行家庭茶点聚会,一定会邀请我这个年轻朋友。她自制的巧克力,形状各异,口味新颖。来找我修甲,她常常会带一包巧克力送给我孩子吃。巧克力用透明塑料纸和丝带精心包装,有小猫小狗小乌龟各种形状,味道也多变,草莓味儿、牛奶味儿、黑白巧克力双味儿的。孩子一见这些巧克力,就欢天喜地:“妈妈,你又见到埃玛了?耶!”
半年前,埃玛向我宣布了新闻,她剩下的那个肺子上发现沙状颗粒,她仍谈笑风生:“善欣,不管是不是癌,我都不想化疗了,八年前那个罪受够了,生不如死。”
上次来见我,她告诉我脑袋里刚发现了肿块,她当时精神抖擞地夸口说:”定位放疗照射,肿瘤会局部萎缩,现代医学科技日新月异,真了不得!治疗的痛苦越来越小。放心,我可以再活八年呢。”
她的手被我细致地把玩修剪,埃玛一直在含含糊糊说着话。我只猜得出一半,是在聊她三个孙孩儿,说着说着,埃玛的眼睛就红了,我抬头向杰克逊投去求助的目光,杰克逊就笑着翻译道:“她说她本来没有什么遗憾,唯独觉得没机会看到孙孩们一点点长大、大学毕业、结婚成家,是件伤心事。”
我无言以对,百感交集。我这是在哪里?是在谈论什么?埃玛的手攥在我手里,她手指纤细柔软,即便横横竖竖满是皱纹,仍是一双修长秀美的手。我握着这只手,感觉着它柔和的温暖,这一切难道终将结束?
门铃响,杰克逊迎进来的是邻居杰尼,杰尼和我在埃玛家的茶点聚会上见过几面,算得上是熟人。她笑嘻嘻坐在埃玛身旁,热热闹闹和埃玛聊起一个共同的朋友。我心中恍惚忐忑,给杰克逊使了一个眼色,抽身出来,说要上厕所。
杰克逊把我带到主卧房,关了门,我问:“杰克逊,你老实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儿?怎么突然就连路也走不稳了?我胡涂了。”
“脑瘤有发展,压迫了腿部神经,所以走不稳,压迫了说话神经,所以口齿不清。现在已经停止全部治疗,等着。她不要去医院,一定要在家里。所以医生护士一天来检查一次,晚上有另一位护士到我家来做夜间护理,晚上10点来,早晨6点走,看,这就是护士的床。”杰克逊平静地说着,抬手指了指新加的一张沙发床,然后他想起了什么,说:“你别介意她的话,她刚才是问你能不能在她死后的葬礼上给她修指甲做化妆。我们已经定了丧葬公司,化妆修甲的服务是包括的,那里有专门给尸体化妆的专业人员。我知道你开美容店是给活人服务,给亡人化妆你不做。她胡涂,这么多年她不是只信任你吗?你不要见怪!”
我克制着心中的惊涛骇浪,伸出臂膀搂住杰克逊,他也紧紧抱住我,两个身体都轻微地颤抖着。不需要语言,我们不需要语言。
我回到埃玛身边,装着没事儿,笑嘻嘻地说:“我去你主卧卫生间上了厕所,你洗手台摆的那瓶插花,杰克逊说是你自己插的? 非常好看!”
“给你!你今天就拿走!”埃玛兴奋地指挥杰克逊把插花包起来,对我的竭力推辞不予理睬。
我一边给埃玛涂指甲,一边听埃玛和杰尼讨论首饰和着装。
“耳环,你准备戴哪付耳环?”杰尼问。
“杰克逊,请把我首饰盒拿来。”埃玛等杰克逊端来首饰盒,从里面挑出一对珍珠耳钉和配套项链。项链很细,吊着同样大小的一颗白色珍珠坠。“就这套,你看,是不是很好看?”
“真好看!”杰尼赞着,把首饰递给我看,我也赞:“好雅致!”。心里嘀咕,这是要去参加什么活动呢?
“衣服呢?衣服选了哪套?”杰尼紧追不舍。
“杰克逊,请把那套新装拿来!”
眼前一亮,这是一套玫瑰红西装套裙,里面衬着一件真丝白衬衫,端庄大气又活泼喜庆。
“这是我儿子结婚时,我穿的行头。好看吧?就穿过那一次,这次要再派一次大用场。”埃玛高兴地说着,又招呼丈夫把墙上一张照片取下来给我们看。照片上是埃玛、杰克逊和儿子媳妇的婚礼合影照。埃玛娇小的身体在那身做工讲究的红色西装裙里喜气洋洋,掐腰恰到好处,显出她骄傲的胸脯,裙摆及膝,露出两条匀称的小腿。她脸上的笑容如一朵菊花盛开着,确切说,照片里每个人脸上都开着这样的菊花,这照片就有了花园盛放的温暖和生气。
“太好看了!”我情不自禁地赞道。“你真美!”
“完美!”杰尼也赞。
“感谢上帝,这些年我身材几乎没有变化,穿上这套裙子还那么合适。”埃玛自豪地说:“怎么样?棒吧?我总嫌它红,后来不好意思再穿。现在什么都不用在乎了,就让它陪我去那里。”她的手朝天指了指。“我要漂漂亮亮欢欢喜喜地去。”这时她脸上的苍白消失不见,脸颊泛出一片粉红,眼睛晶亮闪烁,星星似的。
我吃了一惊,这才明白,杰尼和埃玛一直在讨论埃玛死后葬礼上的穿著打扮。
我加入了她俩的研讨说笑,像在谈论一个大人物的就职庆典,又像筹划一个盛大的狂欢节。
“无论瞻仰遗容、参加葬礼还是家里的纪念会,都不许穿黑衣裤,只穿平时的T恤衫牛仔裤,花花绿绿就好,来庆祝我的一生,不是来悼念我的一生!杰克逊,你记住了?请帖上一定要注明!”埃玛千叮咛万嘱咐。
“我这一生,没有遗憾!一点儿都没有!感谢上帝!”埃玛笑道,她脸上皱纹的缝隙都被红晕充满,像晚霞中一湖涟漪。
其实,埃玛一生劳碌,和杰克逊新婚之后就从意大利移民加拿大,儿子生下后高烧,得了小儿麻痹,一条腿几乎废掉,埃玛从此一心一意照顾儿子,杰克逊在食品公司当运货员,收入有限,家里的房子只好租出去两间贴补家用。
“我每天很早起床,给房客烧饭吃,那时的租客都是管饭的。”埃玛聊起过去的事儿面带微笑,“房客都喜欢我烧得饭菜,每顿饭菜我从不马虎应付。”
“累不?”我问。
“你说呢?儿子不方便走路,你可以想象一个母亲的责任和工作量,加上照顾房客,早晨五点半起床,一天不停顿,有时做着饭,就会站着打盹。这双手,哎,似乎时刻在水里泡着!”
“真看不出!这双手现在一点儿不像劳动人民!”我笑说。
她也笑,夸张地把我面前的两只手伸展了左摇右摆,道:“就是因为用了它们一辈子,现在有条件了,才格外在乎它们,动不动就带它们来见你。”
我于是每次面对这对手的时候,心里除了装有工作的细致认真,还多加了一份尊重和爱戴的温情。
“现在想那时的事儿,感觉上帝对我们真是恩待,谁能想到我儿子那样的残疾人能过上和健全人一模一样的生活?上学、工作、结婚生子!”埃玛说,“无可抱怨!”
这时,埃玛正端详着那身玫红套裙,薄薄的嘴唇轻松地咧着,眼睛在窗外明亮阳光的照耀下,弯成优美的一线。看着埃玛欢喜的面容,听着她含混不清的说笑,我的每颗细胞都在经受前所未有的洗礼。这是一种不放过一分一毫的擦洗,擦得每一根汗毛都干净地耸立,每一寸肌肤都轻松地舒展。埃玛的放得下,是早晨出门上班道别似的不以为然,是招招手说明天见的潇洒。毫无造作的坦然,温泉一般从她松弛的微笑里涓涓涌出。那一刻,一切似乎和过去一模一样,一切却又变得完全不同。我切身体会着什么是淡然,什么是对生命的感激。
我没收费,离开时和埃玛紧紧拥抱,我笑,她也笑。
七天之后,埃玛走了。
瞻仰遗容时,我穿了绿色绣花衬衫,白色牛仔裤。埃玛在那套玫红套装里安静地闭着眼睛,有一丝若隐若现的笑容挂在嘴角,似乎一个香甜的梦还没做完。妆化的很好,颧骨淡淡地红着,似乎刚喝过一杯酒,嘴唇是和衣服一色的玫红,晶莹圆润,似乎刚刚跟我说笑完毕。看不到白被单下她的纤纤玉指,但我分明感觉到那手指的柔软和温暖,椭圆的指尖平滑光润,在我眼前轻轻晃动。
“埃玛,玫红色的埃玛,别了!”我微笑,轻声说。
此时此刻,那瓶小巧的插花正摆在我书桌面前,一朵乳白色的百合在几支紫色的勿忘我中间安静地绽放。这朵绢花,永远不会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