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白马非马”看中文的逻辑性[教学]

最初由 Kent以东首帅哥 发布
你们好象都是搞电脑的, 该知道混合编程序的概念, 大东西没有用一种语言从头写到尾的, 总体可以是一种语言来写, 关键部分要用汇编语言什么的优化一下.

既然现在没有人在数学里坚持用中文的"一二三四.."来代替所谓阿拉伯数字"1234",或者勉强用中文的"大于","小于"来代替">","<"符号, 来实现一个"纯中文环境".

那为什么不可以把不好翻译的英文词原样放上?

给我一个标准,什么算好翻译,什么算不好翻译?

如果不好翻译就不翻译,那可就热闹了。当初新文化运动那会儿,不好翻译的词儿多了去了。不要说什么梵阿铃之类的,就是现在耳熟能详的日常口语都得翻译:服务,组织,纪律,政党,主义,科学,原则……幸亏日本人把这些词儿都翻译好了,否则的话,难道咱把这些难翻译的都使用原文不成?

不要以为新文化运动已经过去了,中文就可以用意译加原文一劳永逸了。中文如果不思进取,早晚还得再来一场新文化运动。
 
最初由 到点-Demon Hunter 发布


最近不是有人要质问他中国载人宇宙飞船的事吗?

他当然得溜点几天.不过,你这一逼,就把他逼出来了.
这人浅薄无比,一点点歧义问题硬要上升到逻辑去。真是无知到了极点。

逼他出来丢丢丑不也挺好吗?;)
 
最初由 大屁股 发布


给我一个标准,什么算好翻译,什么算不好翻译?

如果不好翻译就不翻译,那可就热闹了。当初新文化运动那会儿,不好翻译的词儿多了去了。不要说什么梵阿铃之类的,就是现在耳熟能详的日常口语都得翻译:服务,组织,纪律,政党,主义,科学,原则……幸亏日本人把这些词儿都翻译好了,否则的话,难道咱把这些难翻译的都使用原文不成?

不要以为新文化运动已经过去了,中文就可以用意译加原文一劳永逸了。中文如果不思进取,早晚还得再来一场新文化运动。

俺村土法是, 成王败寇, 对一个单词的翻译, 无论谁想出个什么汉词来, 只要能让用的人最多最广, 俺们就用它. 要是想不出一个大家都认可的简单翻译, 比如说"Basic", "Fortran", "C", 俺们就用原文.

另外俺不介意在一些学科里完全使用外语, 因为它们本来就不是中国产的, 无论如何翻译, 都有问题, 多做无用功.
 
这么精彩的回帖,DPG是真没看到还是装没看到?
姑且当作是真没看到吧,我再顶一下。:blink:

最初由 apusic 发布



:o:o:o坛子上各人发表观点,我一般不发言,集思广益嘛。有时觉的大屁股同志的观点还是可取的,不过这次大屁股实在太搞笑了,我忍不住来说两句。
先说大屁股的的题目:《从“白马非马”看中文的逻辑性[教学] 》
教学?? 呵呵呵,这是论坛来着,为了表示自己观点的政治正确性,大言不惭“教学”。人无完人,你观点的正确性有待检验。本来不想被你占便宜,准备另开新贴:《驳大屁股<白马非马>[逗狗]》,后来想想算了,孔子教导我要以直报怨。
如果中文正如你所说的逻辑性太差,那以后你最好不要用中文发文章了,以免中文防碍了您表达观点的逻辑性。
以后您也别上中文网站了,也别跟讲中文的人说话了,近墨者黑,小心对您本不多的逻辑性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现在回过头来说“白马非马”的问题。



果真如果吗? 请你搞清楚:白马在这里是“种”,马是“类”,马和白马的关系是“类种关系”。“类”的外延比“种”的外延大,而“种”的内涵比“类”的内涵大。说“白马非马”实在是错误的很。这跟说“大屁股这种人不是人”是一样的道理。你说它是错误的还是正确的呢?
驳斥一对有“类种关系”的事物,其“种”不奴属于其“类”的人,实际上和驳斥定义的人一样白痴。
“大屁股这种人”有一个隐含定义:“大屁股是人”。
所以再说“大屁股这种人不是人”自然就矛盾了。
同理“白马”有一隐含定义“白马是马”,自然“白马非马”就不证自明了。

公孙龙把孔穿收拾的服服贴贴的,不能证明“白马非马”成立,那怕孔穿是天王老子的后人都一样。



把公孙龙放在现在骗骗你这种“人穷怪屋基”的人还可以。
老祖宗(不知道是不是你老祖宗)确实是聪明,是他们那个时代最聪明的。

[/b]

你又出洋相了不是:1986年对象化后的C++才是面向对象的,而它在1983年的时候只是提出了对象的概念。
如果你还打算继续使用中文就记住了,要加上时间定语这么说:1986年以后的C++是面向对象的。
我的老师可是用中文明白无误地告诉我:“派生类是由基类派生而来。”如果你理解不了,那是你不懂中文。
[/B]
 
多谢屁股兄回复. 在下今天刚好有些忙, 容迟些再行切磋.
 
最初由 apusic 发布



:o:o:o坛子上各人发表观点,我一般不发言,集思广益嘛。有时觉的大屁股同志的观点还是可取的,不过这次大屁股实在太搞笑了,我忍不住来说两句。
先说大屁股的的题目:《从“白马非马”看中文的逻辑性[教学] 》
教学?? 呵呵呵,这是论坛来着,为了表示自己观点的政治正确性,大言不惭“教学”。人无完人,你观点的正确性有待检验。本来不想被你占便宜,准备另开新贴:《驳大屁股<白马非马>[逗狗]》,后来想想算了,孔子教导我要以直报怨。
如果中文正如你所说的逻辑性太差,那以后你最好不要用中文发文章了,以免中文防碍了您表达观点的逻辑性。
以后您也别上中文网站了,也别跟讲中文的人说话了,近墨者黑,小心对您本不多的逻辑性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现在回过头来说“白马非马”的问题。



果真如果吗? 请你搞清楚:白马在这里是“种”,马是“类”,马和白马的关系是“类种关系”。“类”的外延比“种”的外延大,而“种”的内涵比“类”的内涵大。说“白马非马”实在是错误的很。这跟说“大屁股这种人不是人”是一样的道理。你说它是错误的还是正确的呢?
驳斥一对有“类种关系”的事物,其“种”不奴属于其“类”的人,实际上和驳斥定义的人一样白痴。
“大屁股这种人”有一个隐含定义:“大屁股是人”。
所以再说“大屁股这种人不是人”自然就矛盾了。
同理“白马”有一隐含定义“白马是马”,自然“白马非马”就不证自明了。

公孙龙把孔穿收拾的服服贴贴的,不能证明“白马非马”成立,那怕孔穿是天王老子的后人都一样。



把公孙龙放在现在骗骗你这种“人穷怪屋基”的人还可以。
老祖宗(不知道是不是你老祖宗)确实是聪明,是他们那个时代最聪明的。

[/b]

你又出洋相了不是:1986年对象化后的C++才是面向对象的,而它在1983年的时候只是提出了对象的概念。
如果你还打算继续使用中文就记住了,要加上时间定语这么说:1986年以后的C++是面向对象的。
我的老师可是用中文明白无误地告诉我:“派生类是由基类派生而来。”如果你理解不了,那是你不懂中文。
[/B]

如此狗屁不通的笑料,本以为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既然坛子上有人叫好,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俗话说,屎放着不臭挑起来臭。我挑起这堆“精彩”的臭屎,坛子里谁被熏着了别怪我不仗义。

先看这句:

““类”的外延比“种”的外延大,而“种”的内涵比“类”的内涵大。说“白马非马”实在是错误的很”

这句话连基本的逻辑常识都不顾了,是典型的自打耳刮子的做法。的确,白马和马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内涵和外延都不一样,不能等同。正如公孙龙所云: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既然两个概念完全不一样,公孙龙否认白马和马的等同性,进而提出“白马非马”当然是无懈可击的。

白马到底是不是马?只能说不知道。我只知道“a white horse is a horse”,也知道“the white horses are not the horses”,但是“白马非马”的正确性无从考察。“驳斥一对有“类种关系”的事物,其“种”不奴属于其“类”的人,实际上和驳斥定义的人一样白痴”当然有道理,但可惜从公孙龙到我大屁股没人认为“种”不属于“类”。公孙龙只是认为“种”不能等同于“类”罢了。apusic费了半天劲,是他自己跟自己较劲。

apusic这种往自己脚背上放枪的蠢事,居然博得某些廉价的喝彩,国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实在让人忧心忡忡。

再看这句:

“老祖宗(不知道是不是你老祖宗)确实是聪明,是他们那个时代最聪明的。”

自我感觉也太良好了吧?事实上,咱老祖宗的聪明,顶多算得上是耍小聪明,一遇到真刀真枪的场合就得掉链子。“最聪明的人”怎么连个基本的数学符号都发明不出来?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克莱因(《数学:确定性的丧失》的作者)就认为,数学诞生的真正标志是产生了独立的符号体系。有了符号体系,数学才成为真正的科学。按照这个标准,咱老祖宗简直就是不懂数学的文盲。被国人捧到天上去的《九章算术》不过是朱熹所讥讽的“奇技淫巧”罢了。

“最聪明的人”怎么连几个像样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都出不来?按说咱5000年的历史,世界上现存的国家没一个有咱那么长的历史,应该出产最多的思想家和哲学家才对。不要说是“最聪明的人”,就是最平庸的人,比别人多了几千年历史也应该多出几个大师级人物,才对得起自己那段多出来的历史。可是你给我掰着手指头数数,除了先秦几大家以及根本上不了台面的程、朱、王等人,有几个还算得上有点思想(先别说其思想是否高深)的人?

就算是孔孟、老庄这些人,其哲学、科学成就不但跟古希腊大致同时代的《几何原本》比不了,连咱们的邻居印度人也比不了。释迦牟尼是世界三大宗教的教宗,其名字可以永载世界哲学史册,咱“最聪明的”老祖宗发明过什么像样的东西能跟佛教的高深哲学相比?

如果只是侃侃历史,出点洋相倒也罢了。这位还不善罢甘休,居然还要在C++上继续现眼。如果你的老师只告诉你“派生类是由基类派生而来”,而没告诉你“a derived class object is a base class object”,你应该当场离开教室并且drop掉那门没用的课。为了让你明白你到底输在哪,看来还得给你补一堂C++课:

C++语言强调三种对象之间的关系:

1. "is-a":公有继承
2. "has-a":成员对象
3. "implemented-in-terms-of-a":私有继承

参考资料:effective c++。这本书可是程序员的宝典。如果你是程序员,别告诉我你没看过这本书。如果那本书对你来说太深,看不懂,也好办。直接在古狗上搜"a derived class object is a base class object",看看人家怎么告诉你。
 
dpg说得好

跟他辩论的人,计算机的OO课程还没学到家

ray先生,烦请多看几天关于OO的书籍
 
最初由 Kent以东首帅哥 发布


俺村土法是, 成王败寇, 对一个单词的翻译, 无论谁想出个什么汉词来, 只要能让用的人最多最广, 俺们就用它. 要是想不出一个大家都认可的简单翻译, 比如说"Basic", "Fortran", "C", 俺们就用原文.

另外俺不介意在一些学科里完全使用外语, 因为它们本来就不是中国产的, 无论如何翻译, 都有问题, 多做无用功.

说实在话,我也不介意。关键不是咱国人放不下中文没用这个脸不是?所以总得想个辙救救咱伟大祖国的文字。几千年历史的文字,就这么被慢慢淘汰了,也怪可惜了的。
 
白马非马(答案)

??从概念间的关系来说,公孙龙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是:歪曲了概念间类种关系的逻辑性质。

??类种关系是概念间相容关系的一种,指的是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这样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比如:“工人”和“中国工人”,“三角形”和“等边三角形”之间的关系。在具有类种关系的两个概念中,外延大的概念称类概念(亦称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称种概念。类种关系的概念在内涵、外延上有一种反变关系:就外延说,类概念大于种概念,但就内涵说,类概念却小于种概念。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类概念并不就是种概念(因为它的外延比种概念大,内涵比种概念小),因而把类概念和种概念等同起来是错误的;但另一方面,种概念属于类概念(即是类概念的一部分,因为它的全部外延都包含在类概念之中),因而认为种概念不是类概念,把二者对立起来也是错误的。

??本题中的“马”和“白马”之间的关系正是这种类种关系,具有上述两方面的逻辑性质。公孙龙看到了“马”和“白马”这两个概念在外延上有大小不同的区别,即“白马”包含在“马”类之中,而“马”不包含在“白马”之中,这是正确的。但是,他的结论却把这个区别绝对化了,从而否认了“白马”是“马”的一种,导致了否认种概念包含于其类概念外延之中的逻辑错误。

http://www.bjkp.gov.cn/kxbl/sllj/k10713-01-1.htm
 
White Horse Is Not Horse

英文逻辑有问题!
应该淘汰!
 
呵呵,屁股.
诡辩避重就轻,对人不对事.
我还真当你能演的像一点儿呢,不过如此.
有人在哪都能成座上宾,有人只能当孤魂野鬼.
唉,屁_股,你还真是个屁股啊?!
 
大屁股,今天才有时间详细看了一下你的原文。对于你举的“白马非马”的例子,我有点补充。

中文没有单复数,所以在一个词可以表示单数又可以表示复数的时候最容易出问题。“白马”就是一个例子。但如果一个中文词明确表示复数意义的时候,动词“非”和“不是”就有了不同的意义。例子:

北京人不是中国人。 (否)
北京人非中国人。 (是)

鲁迅不是中国人。 (否)
鲁迅非中国人。(否)


由此看来,没有单复数概念是造成中文逻辑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初由 qlgc 发布
大屁股,今天才有时间详细看了一下你的原文。对于你举的“白马非马”的例子,我有点补充。

中文没有单复数,所以在一个词可以表示单数又可以表示复数的时候最容易出问题。“白马”就是一个例子。但如果一个中文词明确表示复数意义的时候,动词“非”和“不是”就有了不同的意义。例子:

北京人不是中国人。 (否)
北京人非中国人。 (是)

鲁迅不是中国人。 (否)
鲁迅非中国人。(否)


由此看来,没有单复数概念是造成中文逻辑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胡言乱语,狗屁不通。

无知无畏,可笑可怜。
 
最初由 qlgc 发布
大屁股,今天才有时间详细看了一下你的原文。对于你举的“白马非马”的例子,我有点补充。

中文没有单复数,所以在一个词可以表示单数又可以表示复数的时候最容易出问题。“白马”就是一个例子。但如果一个中文词明确表示复数意义的时候,动词“非”和“不是”就有了不同的意义。例子:

北京人不是中国人。 (否)
北京人非中国人。 (是)

鲁迅不是中国人。 (否)
鲁迅非中国人。(否)


由此看来,没有单复数概念是造成中文逻辑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

有道理。中文词汇往往含义不清,你提到的这个问题正是个绝佳的例子。定义模糊的文字,写散文诗能给人朦胧美,但涉及到逻辑就容易出问题。你举的“非”和“不是”的例子,其实都可以用严谨的定义来解决,但遗憾的是古人没有这么做。

古代中国人不爱下定义,也是造成逻辑混乱的重要原因。老子嚷嚷半天“道可道,非常道”,可这“道”究竟是什么东西,他就是不说,弄得后人争了半天也争不出个所以然。“白马非马”也是一样。如果对“马”、“白马”、“是”、“非”这些关键概念作出精确的定义,还至于争的这么脸红脖子粗的?
 
最初由 大屁股 发布


有道理。中文词汇往往含义不清,你提到的这个问题正是个绝佳的例子。定义模糊的文字,写散文诗能给人朦胧美,但涉及到逻辑就容易出问题。你举的“非”和“不是”的例子,其实都可以用严谨的定义来解决,但遗憾的是古人没有这么做。

古代中国人不爱下定义,也是造成逻辑混乱的重要原因。老子嚷嚷半天“道可道,非常道”,可这“道”究竟是什么东西,他就是不说,弄得后人争了半天也争不出个所以然。“白马非马”也是一样。如果对“马”、“白马”、“是”、“非”这些关键概念作出精确的定义,还至于争的这么脸红脖子粗的?

屁股兄, 今天有15 分钟时间 , 切磋一下吧.

不过还是不能长篇大论. 就简单说说 "白马非马" 吧. 在下以为, 用白马非马的例子说明中文是否有逻辑性太牵强没有说服力.

如果我说, "白马是一种马" 您会觉得有逻辑问题吗? 不会, 因为这很准确!
(exactly same as the english expression: a white horse is a (kind of) horse) 那么"白马是种马" 有逻辑问题吗? 也没有, 因为这也相当准确. 那么我要说, "白马是马", 这个命题也没有逻辑问题, 因为它根本就是前两种表达方式的省略形式. 说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同不能相比从而推出这种表达没有逻辑性, 实际上就是狡辩.

所以说"白马非马"就等于说"白马不是种马", "白马不是一种马" 一样错误, 而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来辩护就是不折不扣的狡辩, 公孙龙就是在狡辩. 我要是那个卫士, 不仅不会让他进去, 而且会抽他一个耳光, 然后对他说, 我没抽你公孙龙, 我抽的是人.

相信这种表达您一定很熟悉吧? "张三连这种事都做得出, 真不是(一)个人, ", "真不是人", 您说张三听到了这话, 会因为"张三"的外延和"人"的外延不同而不认为自己挨了骂吗?

中文不仅善于表达情感, 一样精于表达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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