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 2018年12月1日被拘捕;2019年3月1日,加正式启动引渡程序;BC最高法院引渡听证2021年8月18日结束,法官未作出裁决;9月24日孟晚舟与美国政府达成协议,美国撤销引渡请求,BC法院终止引渡程序; 2022年12月1日美国撤销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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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站在加拿大政府的立场,彻底否认对伊朗的制裁,华为则无罪;如果法官有一点儿(只要一点)倾向床铺政府立场,华为则有罪。
 
美国在香港没有治权。
加拿大更没有。
 
如果法官站在加拿大政府的立场,彻底否认对伊朗的制裁,华为则无罪;如果法官有一点儿(只要一点)倾向床铺政府立场,华为则有罪。

太错了。没看老外新闻的缘故。老外很狡猾。They argued it was fraud, not sanction. Fraud is illegal in both country, while sanction is only legal in the USA..
 
太错了。没看老外新闻的缘故。老外很狡猾。They argued it was fraud, not sanction. Fraud is illegal in both country, while sanction is only legal in the USA..
即使是欺诈罪,发生在香港的汇丰银行,不在美加,不应受美加法律管辖。
 
加拿大法律不管,不过按美国法律算犯罪
现在不去纠缠伊朗的禁令问题,而是搞出个欺诈罪,就是为了两国同时存在的罪名才符合引渡程序。
 
现在不去纠缠伊朗的禁令问题,而是搞出个欺诈罪,就是为了两国同时存在的罪名才符合引渡程序。
是在香港犯罪加拿大法律不管
 
只要用了美元,按美国法律就可以管,不知道如果是在月球是不是也一样
开眼界了,还有这样的规矩?中国和世界各国用美元与美国做交易,都受美国法律管辖?

难怪要和美元脱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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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眼界了,还有这样的规矩?中国和世界各国用美元与美国做交易,都受美国法律管辖?
和美国沾了一点边就可能要受美国法律管辖

比如HSBC总部在英国,在香港有分行,在美国也有分行,香港分行被诈骗按美国法律就可以管
 
太错了。没看老外新闻的缘故。老外很狡猾。They argued it was fraud, not sanction. Fraud is illegal in both country, while sanction is only legal in the USA..
华为为什么要“欺骗”汇丰?好好的正当渠道不走,为什么要“误导”汇丰?即使“误导”的事实存在,为什么需要这样作?
检方明确指出“误导”/“欺骗”的事实存在。辩方指出,即使存在,在加拿大不属于违法。
检方暗示法官考虑美国的检方证据和汇丰所受的后果,辩方指出加拿大法官不应该受外国司法的影响/干预。
非常明显了吧!
 
和美国沾了一点边就可能要受美国法律管辖

比如HSBC总部在英国,在香港有分行,在美国也有分行,香港分行被诈骗按美国法律就可以管
你要说汇丰在美有分行,受美国法律管还好说,我正在琢磨是不是要去关了美元账户呢。

那按照你的说法,现在的问题孟还是还是和双重犯罪搭不上啊?不够汇丰在加拿大也有分行,是不是可以算上?
 
你要说汇丰在美有分行,受美国法律管还好说,我正在琢磨是不是要去关了美元账户呢。

那按照你的说法,现在的问题孟还是还是和双重犯罪搭不上啊?不够汇丰在加拿大也有分行,是不是可以算上?
诈骗香港分行按加拿大法律不算犯罪,按美国法律算
 
图个啥啊,还没吃够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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