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小贺梅家庭团聚[请求]

最初由 小酒保 发布
追究起来,贺的第一任妻子好象是贺教授霉运的开始,贺教授在国内做着好好的教授,要去美国和妻子团聚,团就好好团吧,是好事,谁知道夫妻竟离异了,从此贺教授就倒霉了,还把霉运带给了第二第三个女人。
红颜祸水也
 
Re: Re: Re: 你错了

我从来没有说不是通过法律解决抚养权问题。
贺家需要的正是法律上的帮助!因为法律并非1和0那么简单。
如果法律能自动判断是非,还要律师,陪审团等等吗?

最初由 捶妮春 发布


在性骚扰案上相信法律,
在抚养权案上好象又不相信法律了.
这法律爱怎么玩儿就怎么玩,
是吧?
 
最初由 矛盾 发布
详情请看: http://www.hunanfellow.com/heshaoqiang.htm

CFC 中很多高人整天争来争去,发表各自的高深见解,经常令矛盾的我大开眼界!有爱关心各种人和事的visitor,有出言不凡的捶妮春,还有爱跑腿的小酒保,还有 ..... 在此无法一一罗列。

很想请各位高人看看上面的link,然后发表各自的见解。
1. 大家是否应该帮帮贺家?
2. 如果应该,如何帮?
3. 如何评介这件事?

我希望大家的焦点放在1和2两点。当然我相信各位高人的焦点肯定会放在3上。

忍不住,也来说两句,不从法律只从道德的角度谈一谈。就事论事,不想与任何人为敌。

根据以上第2点,本人直接了当表明:愿意帮忙,无论何种形式(如捐款或道义上的支持)。但不是帮贺氏而是Backer夫妇。

生而不育,枉为父母。我是一个有两个孩子的父亲,别说是把襁褓中的女儿让(送?)别人代(领?)养,就是让别人帮我带一个晚上都舍不得。不要强调当事人当时有什么理由,哪怕是一千条、一万条理由,都没有任何理由这么做,而最不耻的就是所谓为了学业、事业之类冠冕堂皇之理,他们当时就已经放弃了做父母的爱心、责任与权利。我在美国住过数年,若仅求生存,并非难事(当然,如认为自己属不该打工之列,或已属老弱病残之列,又当别论)。我和大多数海外游子一样,有过很苦的日子,但再苦,和孩子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欢乐。忍把亲生骨肉轻抛,匪夷所思也。

有人在说这是对贺氏夫妇落井下石之时,不要忘了还有另一对夫妇,几年来所付出的实实在在的责任与爱心,以及他们与孩子朝夕相处所建立起来的父子、母子之情。

Simpson个案:刑事法庭,黑人陪审团一边倒;民事法庭,白人陪审团一边倒。这种以狭隘种族主义情绪断案的例子,才真正是危险的倾向,不值效法。

俗云: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而可怜加高等教育者尤甚。我是华人,但不敢苟同华人中如此自私者。如果我是陪审团成员,这一票我投给Backer夫妇。

本文有点情绪化,请诸位包涵。再说一遍,不想与任何人为敌,谢谢。
 
老捶的辩论真是高啊!!!
 
Re: Re: 帮助小贺梅家庭团聚[请求]

最初由 辛淼 发布


忍不住,也来说两句,不从法律只从道德的角度谈一谈。就事论事,不想与任何人为敌。

根据以上第2点,本人直接了当表明:愿意帮忙,无论何种形式(如捐款或道义上的支持)。但不是帮贺氏而是Backer夫妇。

生而不育,枉为父母。我是一个有两个孩子的父亲,别说是把襁褓中的女儿让(送?)别人代(领?)养,就是让别人帮我带一个晚上都舍不得。不要强调当事人当时有什么理由,哪怕是一千条、一万条理由,都没有任何理由这么做,而最不耻的就是所谓为了学业、事业之类冠冕堂皇之理,他们当时就已经放弃了做父母的爱心、责任与权利。我在美国住过数年,若仅求生存,并非难事(当然,如认为自己属不该打工之列,或已属老弱病残之列,又当别论)。我和大多数海外游子一样,有过很苦的日子,但再苦,和孩子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欢乐。忍把亲生骨肉轻抛,匪夷所思也。

有人在说这是对贺氏夫妇落井下石之时,不要忘了还有另一对夫妇,几年来所付出的实实在在的责任与爱心,以及他们与孩子朝夕相处所建立起来的父子、母子之情。

Simpson个案:刑事法庭,黑人陪审团一边倒;民事法庭,白人陪审团一边倒。这种以狭隘种族主义情绪断案的例子,才真正是危险的倾向,不值效法。

俗云: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而可怜加高等教育者尤甚。我是华人,但不敢苟同华人中如此自私者。如果我是陪审团成员,这一票我投给Backer夫妇。

本文有点情绪化,请诸位包涵。再说一遍,不想与任何人为敌,谢谢。

:cool: :cool: :cool: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知道为什么吗?

你和那个左营闹将northernwolf在本楼里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对我说的狗的比喻完全不理解的情况下,企图借题发挥,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

你和那个左营闹将northernwolf的不同点是,northernwolf企图通过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将过去在历史政治的辩论中,无数次丢掉的面子挽回一点。而你可能不是这个想法。

你是除了偏激还典型的阿Q。如果翻开史坛的老帖子的话,你是众多有良心的中国人的败将,大多数人都懒得理你了,因为你太Boring. 但你看来永远也改不了幸灾乐祸的生活乐趣。
 
这么说吧,种族歧视在美国时刻存在的,华人都应该意识到这点。但是如果贺氏夫妇明明知道种族歧视的存在可能性而忽视它的存在,无论在无知还是侥幸的心里情况下将自己的孩子给别人带,而且法律上又有空子被人钻,这只能是他们人生的一个教训,把一切原因归结于种族歧视而自己推卸责任,很难服众。

我还真没看到他们夫妇现在说对自己的孩子道歉,或者发自内心现在说感谢BAKER夫妇曾经给过孩子的帮助,他们找的是一堆理由来为自己辩护到是事实。
 
Re: Re: 你错了

最初由 矛盾 发布
- 首先,法庭判贺先生性骚扰罪名不成立!
- 其次,是否所有的性犯罪者都不允许见他们的奶奶,妈妈,姐姐,妹妹,及其他女性?
- 最后,在强调一次,没有证据说明贺先生性骚扰。

法庭判罪是要有证人证据的,而性骚扰案往往很难取证。所以法庭没有判罪并不能说明此事不存在。姓贺的辩解的理由是那位女士找他借 500 块钱不果因而诬告他。如果换了是你,你会不会仅因为借 500 块钱不果而诬告一个诚心诚意帮助你的人?如果那位女士不是妓女或者完全伤失了基本道德准则的人,相信没有人会认为是诬告的。
相反,那姓贺的耍小聪明,想让别人白给他当保姆。自己潇洒的到处旅游。结果呢,是舍了孩子跑了狼。孩子没要回来,还得花钱打官司。这才叫“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作自受。让他慢慢“享受”他的聪明吧!别来华人区讨“可怜”。
 
Re: Re: Re: 你错了

最初由 一家言 发布


法庭判罪是要有证人证据的,而性骚扰案往往很难取证。所以法庭没有判罪并不能说明此事不存在。姓贺的辩解的理由是那位女士找他借 500 块钱不果因而诬告他。如果换了是你,你会不会仅因为借 500 块钱不果而诬告一个诚心诚意帮助你的人?如果那位女士不是妓女或者完全伤失了基本道德准则的人,相信没有人会认为是诬告的。
相反,那姓贺的耍小聪明,想让别人白给他当保姆。自己潇洒的到处旅游。结果呢,是舍了孩子跑了狼。孩子没要回来,还得花钱打官司。这才叫“聪明反被聪明误”,自作自受。让他慢慢“享受”他的聪明吧!别来华人区讨“可怜”。

还是像“矛盾”先生奉劝的那样,当你主观评价一个受害者时,先做一些调查。网上并没有说贺先生是“诚心诚意”地帮助那位女士。如果是诚心诚意地把钱“借”给她的话,可能就没事了。我倒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位女士要等到贺先生下班一起走,为什么说她和她先生关系不好。如果我也像“一家言”一样发挥一下的话,说不定这女士是想挣点外快也未可知。谁知偷鸡不成反撒了米,随之就诬告人家。如果假设成立
,贺先生只是品德有问题。然而却是真正的受害者。

况且此孩子案件的主角是贺先生的太太要孩子。为什么洋人一家有权利剥夺她的母爱?所有的证据,包括洋人也承认是暂时领养,为什么人家要又不还给人家?谁都有困难的时候,希望你“一家言”别遇到困难了。遇到了也别来华人区讨“可怜”。 最好到洋人去讨可怜去!
 
我倒想了解一下,有多少父母在自己有“麻烦”的时候,把自己的孩子“领养”或“寄养”给素昧平生的“洋人”?

既然贺某惹上了“桃色”官司,分不开身,孩子的母亲怎么也分不开身? 一定要把自己的孩子“领养”或“寄养”给素昧平生的“洋人”? 美国的单身母亲(包括华人)多了去了。

既然,小孩子的“领养”或“寄养”取决于贺某的“麻烦”,如果贺某的“桃色”官司输了,是不是小孩子就永远“领养”或“寄养”了呢?

孩子“领养”或“寄养”前,贺某怎么没到华人区讨“可怜”?
 
二。二 贺家有权再生小孩吗?
"生小孩是贺家夫妇的事,是他们的基本权力,是他们人生计划的一部份,要生几个,甚么时候生,别人根本无权过问。"
岳东晓在其文内如此说, 不知是何居心,欲置计划生育国策于何地?要是敢发到新浪上,怕不把你给骟了!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我倒想了解一下,有多少父母在自己有“麻烦”的时候,把自己的孩子“领养”或“寄养”给素昧平生的“洋人”?

既然贺某惹上了“桃色”官司,分不开身,孩子的母亲怎么也分不开身? 一定要把自己的孩子“领养”或“寄养”给素昧平生的“洋人”? 美国的单身母亲(包括华人)多了去了。

既然,小孩子的“领养”或“寄养”取决于贺某的“麻烦”,如果贺某的“桃色”官司输了,是不是小孩子就永远“领养”或“寄养”了呢?

孩子“领养”或“寄养”前,贺某怎么没到华人区讨“可怜”?

既然小V想弄明白,就再教育教育你。
从这起案件的报道来看,贺家和贝克家以前的关系很好。都在一个教会。不能说是素昧平生。教会宣传的就是兄弟姐妹,大家是一家人。如果你是一个虔诚的教徒的话,你可能会觉得教友比你亲戚还亲。因此贺家在官司缠身时接受别人的帮助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是暂时的。在旧社会卖儿卖女的稀松平常,你能说中国人从古到今都不爱子女吗?即使现在社会中,把新生婴儿寄养在国内亲戚家的比比皆是。你能说那些父母都不亲他们的孩子吗?人在暂时没办法时,接受了别人的帮助,就是他们的罪孽了吗?你们不谴责夺人之爱的贝克家,却谴责失去孩子的可怜的中国夫妇。这就是你小V和大多数网友不同之处。最后再问你,如果贺家不爱他们的孩子,他们为什么费尽折磨还要把孩子要回来?如果他们以前有错误,是不是就得遭受夺子之苦?
 
最初由 northernwolf 发布


既然小V想弄明白,就再教育教育你。
从这起案件的报道来看,贺家和贝克家以前的关系很好。都在一个教会。不能说是素昧平生。教会宣传的就是兄弟姐妹,大家是一家人。如果你是一个虔诚的教徒的话,你可能会觉得教友比你亲戚还亲。因此贺家在官司缠身时接受别人的帮助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是暂时的。在旧社会卖儿卖女的稀松平常,你能说中国人从古到今都不爱子女吗?即使现在社会中,把新生婴儿寄养在国内亲戚家的比比皆是。你能说那些父母都不亲他们的孩子吗?人在暂时没办法时,接受了别人的帮助,就是他们的罪孽了吗?你们不谴责夺人之爱的贝克家,却谴责失去孩子的可怜的中国夫妇。这就是你小V和大多数网友不同之处。最后再问你,如果贺家不爱他们的孩子,他们为什么费尽折磨还要把孩子要回来?如果他们以前有错误,是不是就得遭受夺子之苦?

这么讲这两家都是假教徒了?不然这孩子养在自己兄弟家里有什么不好。
建议贺教授直接找他和贝兄弟的共同家长解决这个问题,这两兄弟闹着玩的事上什么法院啊?
 
最初由 acetone 发布


这么讲这两家都是假教徒了?不然这孩子养在自己兄弟家里有什么不好。
建议贺教授直接找他和贝兄弟的共同家长解决这个问题,这两兄弟闹着玩的事上什么法院啊?

我认为起码那个贝克家是假的。如果帮助别人的话,就不应该夺人之爱。
 
好像是哪位教中高人说过谁要打了你的左脸你要把右脸再送上去。这贺教授是不是该把老二老三也一起送给老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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