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斯南
资深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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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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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S不找谷的麻烦并不支持她放弃了美国国籍的假设。事实上原美国公民放弃美国国籍必须要亲自向IRS报告,IRS有这个名单的。而谷若不放弃美籍,只要按法律缴纳海外收入税,IRS当然不会找她的麻烦。问题是她宣称加入中国国籍时,中国向她索要放弃美籍的证据了吗?咱们都知道原来这里的中国人如果要续中国护照,使馆会要求你提供非加拿大公民的证据,这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体现。但在谷的case中,这事儿显然是模棱两可的,因为她是现成的马上可以为党国争光的舶来品。所以争那么多技术细节没啥意思。问题是她如果是中国籍,tax residency 也不在美国,向美登记放弃美国籍就完全不用向 IRS 缴税也不必怕被找麻烦,岂不更好?
多年后运动员生涯结束也不再有赞助商,如果真的需要美国籍凭出生地和父母国籍就可以重新拿到美国籍。到底是谁没有逻辑?